事后《华商报》报道了这个事件,全国媒体都对这个案件讨论和关注。一个小人物的命运引起全国媒体这么强烈的关注,这在四九年以后的中国新闻史上还是第一次。
而延安公安局两个月以后,以涉嫌妨碍公务为由对张某实行刑事拘留。
《华商报》又及时报道了这个消息,引起全国媒体以及法律界的强烈反应,北京正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向阳前往延安,自愿为张某进行辩护,延安公安局宝塔分局则要求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以妨害公务罪名逮捕张某。但这时北京的律师到了延安,各地的公安机关纷纷加入此案的讨论,宝塔区检察院在压力之下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予批准分局的逮捕申请。但是公安局还是不放人。最后,在全国几乎所有媒介卷入、关注下,终于在二零零二年的最后一天,宝塔公安分局正式向张某夫妇道歉,并赔偿两万九千一百三十七元。
南方一个城市公安局的干部认为公安局的行为是违法的,说明这些执法人员素质原本就参差不齐。这次去执行公务的人还不是公务员,很容易犯这种低级错误。她表示,这个案子其实很简单,该分局本来就是为了增加罚款收入,每个派出所都有指标,他们不去寻找罚款怎么创收?所以这种可管可不管的事情油水虽然不大还是要去收,就让那些业余警察去处理了。但是当媒体把这件是曝光了之后,他们为了脸面就又一错再错刑事拘留了张某,他们辩解说两个月来在调查此案,这么简单的案子用两个月来寻找张某的罪名,其实这些公安人员真是没有法制观念水平实在太低了。
北京一位政法界的官员苏先生认为,整个这个案件过程非常清楚,这个分局一错再错还是在于水平不高,而公安局没有承认错误的这个程序。他认为中国警察本身的权力大于其他公民,有特权思想,这在第三世界国家都有这个问题,克服和减少这类问题在于提高执法机构的素质。他也认为,这个结果如果没有舆论介入就很难设想了,不管是对事实的追究,还是对衍生的意义的探究,各大媒体都非常投入。《华商报》的记者江雪和张小斌因为这个报道获得《南方周末》二零零二年传媒公共服务杰出表现奖。
一家媒体评论说:每一个人的命运都和我们相关,每一个小人物的命运都能折射我们的命运。延安这对夫妇的命运没有我们的呼喊就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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