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伯”涉狮子山上展示字句 被控无证展示条幅(图)

作者:吴婷康 发表:2024-02-29 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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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伯”过去积极参与社会运动,“反送中”事件时经常在前线出现,是为人熟知的组织“守护孩子”之成员。(图片来源:自由亚州电台 /合成图)

【看中国2024年2月29日讯】人称“陈伯”的七旬社运人士陈基裘,去年中秋前夕,涉带同对联登上狮子山,并曾在社交网站展示手持相关对联的图片;他之后于去年10月初被捕,准保释候查及须向警方报到。事隔数月,“陈伯”被正式落案控以一项“没有许可证下于郊野公园内展示条幅”罪,案件周三(28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辩方申请押后答辩,以待索取文件,案件押后至4月26日再提讯。

本案被告为现年76岁的陈基裘(报称退休人士),获准以现金100元保释候讯。控罪指,被告于2023年9月28日在香港狮子山郊野公园,没有在郊野公园及海岸公园管理局总监批给的许可证下展示条幅。

“陈伯”过去积极参与社会运动,“反送中”事件时经常在前线出现,是为人熟知的组织“守护孩子”之成员。而据报道,他去于9月28日中秋前夕,带同对联登上狮子山,当日曾手持多对字句,包括曾在社交网站展示、出自鲁迅的“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警方当时回复传媒指,留意到网上报道,指一名男子于9月28日在狮子山郊野公园范围内展示条幅,警方之后于10月5日在上水区拘捕一名76岁姓陈男子,涉嫌违反《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规例》,又指该名男子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11月上旬向警方报到。而“陈伯”回复传媒查询时就称“只不过在5日(上周四)失去了6个多小时自由,现平安”,并表示暂不受访。

根据香港法例第208A章《郊野公园及特别地区规例》10(1)(a),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在郊野公园或特别地区内展示任何标志、告示、海报、条幅或广告宣传品。违反条例的人士,最高可被判处罚款2,000元及监禁3个月。

不过,并非所有曾在郊野公园范围内展示条幅或横额人士均有被检控。有传媒曾翻查资料,发现过去香港亦曾有不少团体登上狮子山并展示不同标语、旗帜、横额、国旗等,其中民间团体“维港之声”曾先后至少两次,在狮子山展示“止暴制乱”、“支持国安法”等横额。最近一次在2020年6月21日,大批市民身穿印有“守护中国香港”的红色衫,登上狮子山顶,再手持国旗及写有“支持国安法,香港再出发”的横幅拍照并上载至微博。而据报道,当时参与人士在场更再有高喊“反港独、反颠覆、反暴恐、反干预、中国加油、中国香港加油!”等口号。警方就表示,不评论个别个案,而采取任何行动均会按实际情况,依法处理。

另外,“反送中”运动期间,亦多次有人到狮子山展示反修例的标语、举旗帜、举灯牌等,也曾有大批市民到狮子山,以手拖手筑光链等方式表达,但未见有人被捕。而警方之后在“敏感”日子,就会于狮子山各出入口部署警力及作出截查。

案件编号:KCCC528/2024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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