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1千万要不要?且看前高雄市官员的作法(图)

发表:2018-11-12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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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台币(图片来源:CNA)

【看中国2018年11月12日讯】历来官员能挺住不贪实属不易!高雄市经营回收废铝的陈姓男子,为了闪避1亿7,356万多元的代清理事业废弃物清理费,涉嫌行贿时任环保局长邹灿阳1,000万元,盼同意运至大寮掩埋场处理。但是邹灿阳拒绝并愤而揭发。陈男一审被依行求贿赂罪判2年徒刑,并科50万元罚金。高雄高分院则驳回上诉,陈男仍可上诉。

据《UDN》报导,邹灿阳在2014年12月31日担任高雄市府环保局长,2015年8月11日用健康因素请辞,仅任职8个多月。

法院判决中指出,陈姓男子原为纽新公司的负责人,专营回收废铝制成铝合金,但是10几年前公司倒闭后,转往其它类似的公司任职总经理;2015年他的公司拍卖获取纽新公司的厂房及土地,但是需要负责清除大约2万5千吨的“非有害集尘灰或其混合物”事业废弃物。

结果陈姓男子被高雄市政府环保局命令得缴纳1亿7,356万多元的代清理费用,致使资产遭到假扣押。而陈姓业者为图迅速清除并减省费用,多次前去环保局请讬,希望废弃物能运到大寮卫生掩埋场,都因为不符规定遭拒。

不料陈姓业者在2015年4月17日的下午,利用邹灿阳在三多路百货公司参加活动的时候,当面告诉邹灿阳若能同意要求,要给他“1,000块大块的(台语)”,也就是1,000万元。但是邹灿阳当场拒绝、当天将此事送政风单位;之后陈姓业者再找上议员进市府协调,邹灿阳又拒绝,愤而再度揭露行贿行径。

陈姓业者在法庭上辩称自己及公司无能力提供1,000万元,绝不可能用行贿方式,可能是邹灿阳听错了。但是一审不采信他的说词,认定行贿事证明确,于是判处他2年徒刑、并科50万元罚金,另褫夺公权1年;陈姓业者不服上诉后,高雄高分院也认为判决无误,仍可上诉。



责任编辑:许天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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