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激情燃烧的岁月》的质疑

作者:牧惠 发表:2003-02-28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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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月来,我不止一次动笔又搁下笔来,想写一篇非议电视剧《激情燃烧的岁月》的文章。之所以不写,一是我曾经写过一篇反对歌颂这类“捆绑”式婚姻的文章,道理就是那些,再写必然“炒冷饭”;二是被这部电视剧的“激情”感动的人太多太多,以至于电视剧一次再次地重播,对它给予好评的文章和报道几乎天天都可以见到,我写质疑文章想必会犯众怒。于是,我把剪存的有关报纸资料也扔掉了。

  但是,我终于忍不住拿起笔来要写完这篇文章。动因之一是,我和一批文友在浙江衢州参观访问期间,同一位当编辑的女作家聊天,无意中谈到我的想法。她说:这是迄今为止第一次听到有人对这部电视剧有这种看法。接着又从《山西晚报》上读到一版《在被“激情”感动的日子里》,分别介绍制片人、男女主角和几位年轻观众兴奋不已谈《激情》的文字。我感到不该再保持沉默。

  坦白交代:我只看过头两集就换台不愿再看下去了。我猜想到,那将是一部歌颂“捆绑”式夫妻先结婚后恋爱而且终于爱得十分感人的故事。在生活中会有这样的故事;但是,我知道,在生活中更多的是被“捆绑”者痛苦地(主要是女方)凑合下去的故事。后一类故事,有我听见的,有我见到的,有“褚琴”向我哭诉的。当然,也有介乎二者之间,“妻凭夫贵”,虽没有褚琴那样终于获得了幸福的爱情,官太太的地位仍让她感到另一种满足。用“典型环境的典型细节”来测量,《激情》故事恐怕不属典型而是一种例外。

  请问被《激情》感动的观众们:假如你是一位小姐,你肯像褚琴那样同一个年纪比自己大好多岁、文化比自己低的大老粗成为“捆绑”夫妻吗?你敢冒这个险吗?假如你是一位男士,你肯让你的姐妹或女儿走褚琴这条路吗?

  不少从上个世纪50年代走过来的人,大概都见过、听过诸如此类的故事。有石光荣这样一批军官,由于战争的耽误,30多岁仍没有找到配偶。胜利了,他们通过包括某些不大正当的手段被“配给”了一位年轻貌美有文化的姑娘(此外还有“休”掉农村的老婆而设法“更新”的,此处不讨论它)。在当时,这或许是革命的特殊需要,而在今天再去展示这类痛处似无必要;至于把这种婚姻美化,歌颂,让人激赏,是否合适就更值得质疑了。我不知道那些被“捆绑”而不如褚琴那样幸福的如今已是老太太的观众会有什么感想,反正我的感觉,是在编造一个美丽的谎言。

  我们不妨把眼光放到国外。在柬埔寨,以波尔布特为首的红色高棉,把这种“捆绑”式婚姻“创造性”地“发扬光大”。新华社驻外记者杨木,曾经去柬埔寨采访过近30次,采访过包括波尔布特、英萨利等人。他在《采访红色高棉》(广州出版社)中有一段文字谈到柬埔寨这方面的做法:

  禁止自由恋爱,婚姻由“安卡”(柬语“组织上”之音译---引用者注)做主,实行“配给制度”。

  此举的理论基础是:党是全国大家庭的家长。既然把一切献给党,婚姻当然应由党做主。

  谁自由恋爱或男女同行有亲密之嫌者,就要在“生活会”上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服者就被批斗,因此,因爱殉情者不在少数。

  起初结婚由“组织介绍”,后来由组织按阶级成分及合作社社员等级“指定”。组织指定后得绝对服从,然后举行婚礼。……对退役的伤残军人,政府就分配健康的妻子去照顾他。我在柬埔寨曾访问过许多中年男女,对分配对象满意者极少。(第43-44页)

  这种“激情”还是少些少些再少些为好。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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