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前检察官判死刑 肢解尸体焚烧灭迹比黑社会还黑

发表:2002-01-02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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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列为国家公安部和最高法院重点督办的黑龙江省头号涉黑社会犯罪案件,经省法院审理,日前作出终审裁定。以检察官蒋英库为首的5名犯罪分子在哈尔滨市被依法执行了枪决。另一名涉案的肇东市检察院干部李国辉因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据人民网和新华网报道,自1993年至2001年间,蒋英库一伙人在哈尔滨、肇东等市采用枪击、刀刺、绳勒等手段,犯下杀人、抢劫等罪行,杀死21人,还作案隐蔽。所有被害人都遭尸体肢解、焚烧灭迹,干案手段极为残忍。

  蒋英库曾任职肇东市检察院,1998年因没有正当事由不上班而被清调。

  1992年12月,身为检察院干部的蒋英库伙同他人在肇东开陶瓷公司,并以这个合法机构做掩护,先后纠集蒋英权、万忠、刘一东、蒋树渊(自杀身亡)、刘德、王英利(被杀灭口)等人为骨干成员,进行杀人、抢劫的勾当。组织逐步发展成为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蒋英库也成了“老大”。

  蒋英库为控制组织成员,对“下属”非打即骂,甚至为防止罪行败露,将骨干成员蒋树海、刘德、王英利等杀掉灭口,使其他成员对他极为惧怕。

  蒋英库在1993年结交肇东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张照伟(另案处理),结为兄弟。在前者的策划和指挥下,该组织获取贷款、材料款、工程款等达人民币百万元。这期间,有谁稍加阻拦,就遭杀身之祸,先后有5人惨死。

  1994年12月,该组织抢劫杀害了宋金仲、孙淑芹夫妇。肇东市公安局调查此案时,蒋英库以市检察院工作人员的身分,阻挠侦查,所犯罪行没有败露。

  去年3月,蒋英库出于报复,伙同蒋英权、蒋树渊预谋将省检察院干部袁成和果冬梅骗到蒋树渊在哈尔滨的租住处,将二人杀死,将尸体肢解灭迹。肇东市检察院反贪局干部李国辉获知蒋英库涉嫌犯罪后,竟帮助后者藏匿作案车辆,并告知蒋英库公安正在调查此案,使蒋决定潜逃。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蒋英库等5人分别犯了组织和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蓄意杀人、抢劫、蓄意伤害他人等罪名,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李国辉则因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而判处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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