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罪犯两年作案19宗,被奸淫女生至少15人
差不多半年多了,只要天一黑,13岁的刘静便会用身子堵住房门,躲在家里不敢出去,哆嗦着哭喊“坏蛋来了”。
刘静曾是四川达县高树中学的一名初二女生,从去年9月26日凌晨2点那刻起,她的生活就被完全改变了。当日,她在学校宿舍被人强奸,歹徒走后,她和同寝室女生大声呼救,赶来的值班校领导和老师却对她说:“不能报案,也不能告诉你父母,名声重要呀!”
老师的话当然是要听的,刘静没有报案,不过因为那场变故,她变得神情恍惚,并因此失学。
直到去年11月8日,此事才因另一桩猥亵案被捅破。今年5月9日,强奸刘静的歹徒被抓获。歹徒名叫杨传山,33岁,达县九岭乡12村农民,文盲。自2001年4月起,已有证据表明其在校园作案19宗,被其强奸的女生达15人。
这一系列案件破获后,警方称之为“中国校园系列强奸第一案”。参与案件侦破的达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暴力案件侦查大队刘业兵大队长说,在这一系列案件中,和刘静所在学校的校领导态度一样,瞒报和缓报案件现象普遍存在,导致破案的最佳时机被延误。因此,警方坚信,杨传山的作案数至少在30宗以上,而被他侮辱的女生也绝对不止15人。
一桩一个月后公开的强奸案
去年9月26日,13岁女生刘静被强奸,11月8日,因另一偶然事件警方才得知案情。
这一校园系列强奸案的揭开有些偶然。
去年11月8日下午5时许,达县石桥中心学校原副校长孙权在高树乡至石桥镇的途中,遇见几名七八岁的小学女生。突然,孙权将自己的生殖器掏出,裸露在外,小学女生吓得赶紧跑回家中,并将孙权所为告诉了各自父母。愤怒的家长随后将孙权扭送至当地派出所。
为了收集孙权“侮辱女生案”的证据,派出所民警走访了附近的石桥中心学校和高树中学。在高树中学,一些女生看到孙权的照片后,对民警说:“我们宿舍的刘静好像也是被他强奸的。”
于是,一件骇人听闻的校园系列强奸案就此揭开。在随后的调查中,高树中学的女生介绍了当日的情况:9月26日凌晨,有名男子潜入该校某女生宿舍,先是对宿舍内6名女生逐一猥亵,随后,在手电筒照射下,逐一看了所有女生的长相,最后选定刘静为奸淫对象。
一名与刘静同睡一张床铺的女生回忆说,她本来睡在床的外侧,但该男子却喝令其与睡里床的刘静调换位置,随后对刘静实施奸淫。半小时后,男子又将刘静抱到另一张床上,再次进行侮辱。
男子离开后,宿舍女生开始呼救,值班老师及校领导闻声赶来。根据警方调查的情况,当时有关校领导及老师对刘静说了这么一段话:“不要告诉在外打工的父母,省得他们担心,更不能报案,以免自己名誉受损。”见刘静的裤子和床单上有被强奸后留下的鲜血,老师还让其他女生帮忙洗了,并叮嘱在场所有女生:“不要将此事声张出去!”
天亮后,高树中学倒是去派出所报案了,不过,他们的报案原由却是:女生宿舍被盗了。
刘静被强奸的事实,直到一个多月后的“孙权事件”才被揭开。远在江苏打工的刘静父母也是在孙权犯事的当日,接到家乡的电话,这才得知女儿在一个多月前就被强奸了。
普遍存在的学校缓报瞒报现象
“校方担心这会坏了学校的名声,缓报瞒报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受害女生的懦弱并不能掩盖更令人触目惊心的事实,“在这一系列案件中,校方瞒报、缓报案情现象普遍”,黎亚雄告诉记者,“因为他们担心这会坏了学校的名声。”正是校方的态度,才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王玲、吴馨,同为达县杨桥小学六年级女生,去年5月16日凌晨,她们先后遭到杨传山强奸。据警方案卷显示,5月16日,当地派出所接到学校报警,称有校外人员进入女生宿舍,3名女生的财物被盗。民警随即赶到学校,调查过程中有女生偷偷告知,有同学遭强暴了。
民警询问校方,有关校领导指了指一名女生,称其是被强奸对象。警方当即带该女生去做了法医鉴定,却发现其处女膜完好。随后,民警又带王玲、吴馨去检查,这才发现她们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学校就是想瞒报”,黎亚雄介绍,根据他们调查得知,在王玲、吴馨被强奸后,杨桥小学的校领导和值班老师赶到现场,当即让王玲、吴馨将她们布满血迹的裤子换掉清洗,让同宿舍10余名女生赶紧相互调换席子、床单,并告诫她们不要把“丑事”说出去。“缓报9个小时,还有瞒报故意,案发现场被完全破坏,嫌疑人的精斑也找不到,当然对破案有很大影响”。黎亚雄说。
达县莲塘中学,也是一个“缓报”的典型。
今年3月18日凌晨2时许,杨传山翻围墙进入莲塘中学女生宿舍区,推门入室,先是拿走了女生张琼身上的5元钱,然后对其实施强奸。第二天早上,同宿舍女生向班主任报告,“昨晚有男生进入我们寝室了”。
张琼的班主任向校长汇报了此事,在确认张琼被强奸的事实后,校长让张琼将带血的内裤换掉,而班主任则让同学把张琼带血的席子洗了。同时,校长一边让老师送下体仍在流血的张琼上医院,一边向乡领导汇报了此事。乡领导问学校报案了没有,校长答,还没报案,因为考虑到学生的名声及要征求家长意见。
莲塘中学的校长杨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了以上事实。他坦言,张琼父母先后赶到学校后,他建议他们协商解决此事而不要报案,“一旦报案,会影响到学生名誉”。
直至案发10小时后,杨军才向辖区的派出所报了案。杨军强调,一开始没报案完全是为了顾及女生的声誉,报完案后,他才意识到“此事可能会影响学校的声誉,给学校带来很不好的负面影响”。
位于达县偏僻地区的埠前小学,去年11月22日也发生了一起强奸案。该校11岁的六年级女生王甜在宿舍被奸淫,校方得知后也迟迟不报案。该校领导所持的理由同杨军一样,“我们要看学生家长是否同意报案”。到最后正式向辖区派出所报警,已是一个星期后的11月28日上午了。
达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暴力案件侦查大队刘业兵大队长则告诉记者,他在调查中也遇到过一桩瞒报事件。当时,他问校长“最近有没有发生案件”,校长一再表示“学校的治安好得很”。直至他向校长说明“瞒报”的严重后果后,校长才不得不如实承认此前确实发生了一起女生被强奸案件。
尚未作出的处理决定
“那些缓报、瞒报案情的学校领导、老师也该严肃查处,不严处难以根除这类事件”
被警方称为“中国校园系列强奸第一案”侦破后,一些所涉学校领导及老师的处理方法和表现也被当地媒体披露。
5月22日,当地发行量最大的《达州广播电视报》发表了题为《缓报瞒报的责任人该查处》的社评,直指“那些为了个人和小团体利益,故意缓报、瞒报女学生被抢劫、被强奸重大案件的学校领导、老师”。
社评说,“受害女学生有的被迫退学,有的服毒自杀,有的成天精神恍惚,女生们人人自危,家长惶恐不安”,“那些缓报、瞒报案情的学校领导、老师也该严肃查处,不严处难以根除这类事件”。
同时,达州市政法委书记邓光德作出批示,对一些学校在案发后不及时报案、不配合案件侦查工作的现象,将按照领导责任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现在回过头来想,我的法律意识太淡薄,确实因为我的缓报,而延误了警方的调查取证时间。”莲塘中学的校长杨军称,造成他缓报案件的直接因素是案件发生得太突然,“学校一直是县里的先进单位,所以当我刚听到女生被强奸的事时,脑子里足有一两分钟的空白”。
另一所涉案学校的校长则道出了“瞒报缓报”的普遍心态:“现行规定的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只要出了问题,以往先进的成绩则要被全部抹煞,我们学校的先进称号来得容易吗?”高溪中学一位老师一语道破了天机,“就是为了学校的声誉及不影响争先进,完全是利益驱动所致!”
(文中学校及受害女生均为化名)
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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