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zhihaipingfei 原作 提交时间:14:09:45 05月25日
发信人: gates (★☆Eyes On Me☆★), 信区: HUSTStudent
标 题: 我与陈杰人老师的通话(转自珞珈论坛)
发信站: 武汉白云黄鹤站 (2003年05月23日16:44:32 星期五), 站内信件
刚刚结束了与陈杰人老师的通话,希望他的解释能够让大家对情况有多一些的了解,少一些的误会,以下是整理后的我与他的谈话。
我:陈老师,您的这篇文章里这个数字是怎么得到的,是不是真实数据?
陈:我要解释一下,数据这一点是我整个文章的软肋,现在大部分的人批判我的文章都是攻击这一数据。说实话,我本人对于这一数目也抱着怀疑的态度,因此,我在文章中采用的是直接引语的方式,不是说“记者得知”或者“记者了解到”,而是通过当事人的口说出来。(和周某的说法相同的是,赵也肯定了武汉地区高校卖淫现象的泛滥状况,她说:“现在武汉地区的女大学生中,至少有8-10%从事这个行当,如果加上那些只陪聊陪玩不上床的,估计接近四分之一。这个比例在外语、中文、艺术和师范类的学生中更高。”--引自原文)赵告诉我这个数目的时候,我当时就想了一下,之后也一直考虑,这个数目究竟要不要写出来,而我个人判断,比例是在3%左右。因此我在文章中用的是直接引语。
我:您采访到的学生的身份可以得到证实吗?因为现在学生证造假也是非常容易的。
陈:被抓的三个学生的身份是绝对可以证实的。(就在记者和赵谈话的一周之前,三名武汉的大学生通过网络欲向记者介绍卖淫,被武汉市公安局当场将其抓获。随后,在这次事件中介绍同学卖淫的武汉××学院学生刘元光因涉嫌介绍妇女卖淫罪,被武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而与刘元光同案被抓获的卖淫女荣某和周某,经过公安机关的训诫、教育后,走出了公安局的大门。警方证实:荣某系中南××大学的学生,周某系湖北某某大学的学生。--引自原文)刘是武汉工业学院自动专业的学生,周是湖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的学生,我都去他们的学校查看过他们的学习卡,上面的照片和他们被抓获时主动出示的学生证上的照片是同一版本。荣是中南民族大学的学生,可是我在采访时候一直被踢皮球。(有关学校的态度也很微妙,记者曾经和数所大学联系采访,但被校办、宣传部之间踢了一圈皮球,两天下来,学校就是不接受采访。--引自原文)但是武汉一个警员向我证实了她的身份。
关于这篇文章的主角--赵,我来讲一下采访她的经过吧。
那天晚上9点多钟我一个人进入武汉大学门口八一路上的一家酒吧,之所以一个人去,是因为以前我和同事试过两个人一起,但会引起别人的怀疑。我点了一杯茶,坐了10来分钟,一个穿着球鞋、看上去很清纯的女生走了过来,说:“我可以坐这里吗?”我当时很高兴,采访对象上钩了!
她坐下后,又问:“你不请我喝杯茶吗?”于是我给她点了杯咖啡,聊了几句后,她说:“我们聊天是要收费的哦。”我问多少钱一小时,她问我是从哪来的,我说北京,她就说:“100。”我马上知道这是在宰客,因为我之前了解到是30元/小时。
这时候我们就开始讨价还价,她又说:“那你需要提供其他服务吗?”
我问什么服务,当时她就很直接的说了:“300块钱一次。”
我说:“这样吧,我不需要其他服务,就想跟你聊一聊,你是哪个学校的?”
“华中师范大学外语专业的。”
我考了她几个GRE单词,她很熟练地答出来了。我又要她说几句英文,她也说的很标准。
这时候,她从包里拿出一个红色的学生证在我面前晃了一下,她的这一举动,让我马上联系起当时被抓的三个学生也是这样的动作。于是我判断她真的是学生。可毕竟我没有办法到她的学校查她的学习卡,但这一点是可以相信的。
我问她:“这里怎么没有武大的学生呢?”
“武大的女生不会在这做的,离学校太近了,很容易碰到熟人。”
我想这也算合情合理,然后我隐瞒了自己作为记者的身份,对她说:“其实我是一个社会工作者,现在在做一个关于这方面的社会调查,就想了解你们的真实生活,听听你们的真心话。”我还了解到她来自长沙,跟我算是老乡,我是湖南人。我希望自己诚挚的态度与老乡的关系可以打动她。
她想了一下,说:“可以,不过你要付500块时间损失费。”
最终我还是付了这500块钱,于是有了文章中的谈话。她还向我介绍另外一个同学,代价是再付500。(笑)
我:陈老师,您的这一调查涉及范围有多广?
陈:我在武汉走访了华师、武大、湖大、湖北教育学院、武汉音乐学院、中南财经和政法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武汉科技学院等等高校,对了,还有华工,我发现,华工是唯一正常的。
我:老师您详细谈一下您采访到的学生和老师吧,好比那个教授……
陈:我曾经通过QQ认识了一个武汉科技学院的学生,之后也跟他约出来谈了两个多小时,他就明确向我提到,在民院路一带例如大拇指酒吧等地方,是专门找女大学生的。关于那个教授,是我在湖北大学采访时遇到的,我向他谈了这一事情,他当场就表达了他的看法,但当我问道他的姓名和科系时,他很为难地回答:“这个……不太方便说。”就是因为这一点,很多人在反驳我时就说我提到的“武汉某大学的一位教授”、“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女生”等等很可疑,其实这些都是大家可以理解的。
我在武汉三天三夜的密集采访调查中最大的感受就是,我接触的学生里很少否定这一行业的存在,差不多有三分之二的人认为,这一现象已经很严重,并且,我在校园里随机采访的学生大多是这样的态度--皱皱眉,“不想谈这个问题”。
我本想问问陈老师为什么会想要做这一报道,他却先说了起来。
陈:为什么我要反映武汉这一现象?因为武汉的情况特别严重!
武汉在几年前先是率先引起“陪聊”之风(我可以证实,钟声酒店就有--fannyzzz),然后演变成现在这个样子。我其实不愿意做这方面的报道,作为一个法治新闻的记者,当然想多讨论一些严肃的深刻的话题。这种内容的新闻不是没人做过,可是换了谁做都是吃力不讨好,反而会造成这样的误解:一是这个记者低级趣味,关注声色犬马的事情;二是为这个地方做广告。(笑)
我做这个调查,有两个原因:其实一直以来,通过电邮、信件、电话,我不下二十次接到关于武汉这方面事实的举报,我一度想做下去,苦于没有突破口。我也跟XX(我的一个同学,之前在法治版实习--fannyzzz)聊起过这个问题,她说可以做,就是证据很难收集。所以,这次那三个学生被抓,算是一个由头吧,让我可以把想法跟实例结合起来。
另一个原因就是,毕竟学生卖淫跟社会卖淫是不一样的!更需要引起各方面的关注!当然,现在学校的管理可以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我觉得这一问题的解决,不仅仅需要教育部的管理,同时还要从法律条款上进行约束。
我本想又这个事情引发大家的一场讨论--首先,这个事情有还是没有,有!那有多严重?!再来,学生的看法是怎样?最后,我们能不能找到一个解决的办法?很遗憾,现在大家对我的文章很激动,但辩解的成分居多。刚才我在武汉一个论坛上看到一个消息,说湖北教育部要讨论进行起诉?
我:对,好象是白云上的……
陈:好吧,现在他们不从源头抓起,反而有这样的举动,我觉得是……
我:欲盖弥彰。
陈:对。
我:陈老师,我赞同您的观点,我觉得,大家关注的不应该是数字准确与否,而是这一事件本身。
陈:所以,我反复说明,这一比例只不过是我引用的一个说法,希望各方面对这一现象引起重视,只不过我的好意被大家当做了恶意的污蔑。
当时,我跟那个出租车司机交谈的时候,他笑着跟我说了一句很经典的话:“现在到处都宁可防记者,也不愿防妓女。”我把这句话写在文章里,不过最后编辑给删了,但我认为,他的话,很有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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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卖淫现象调查失实 青年参考主编被停职
2003年05月24日 09:59
中新网5月24日电 《青年参考》编辑部今天在中国青年报刊登“致歉声明”,就《青年参考》报2003年5月21日刊登《女大学生卖淫现象调查》一文,向湖北省教育部门和广大读者表示诚挚的歉意。
以下是声明全文:
《青年参考》报2003年5月21日刊登《女大学生卖淫现象调查》一文,该篇报道内容严重失实,特别是关于“湖北高校女生8-10%存在卖淫现象,25%从事陪侍活动”的内容,没有任何根据,这严重伤害了湖北省高校女大学生的感情,损害了大学生形象。对此,特向湖北省教育部门和广大读者表示诚挚的歉意。
主管部门已责成《青年参考》主编和该报道记者停职检查,待进一步调查后做出严肃处理。
《青年参考》编辑部
2003年5月23日
编辑:吕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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