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事件有两类
历史事件有各种各样的分类法。在一个历史事件能否恢复真相问题上,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可以恢复真相的,另一类是恢复不了真相的。历史事件有大有小,小的事件,随着年代久远,其真相不明,也许没有人去追究;而重大历史事件,特别是关系到一个国家未来发展方向的事件,即使真相不明,即使有人故意掩盖,总是能弄清楚的。
在历史上,一些政治阴谋,被当事人掩盖,由于涉及人数不多,随着时间的流逝,往往成为“千古之谜”。斯大林逝世前发生的“医生间谍案”,指控苏联十五名医生谋害斯大林,在内务部长贝利亚的策划下,苏联保安机关对被捕的医生严刑逼供,迫使他们供认是“帝国主义间谍”。如果斯大林再多活十年,这一案件也许会成为 “千古之谜”。然而,斯大林在这一案件发生后五十多天去世了,斯大林逝世后一百多天,贝利亚被逮捕,后来真相大白,整个事件原来是一名女医生一封“检举信”诬告引起的。华国锋凭毛泽东“你办事,我放心”纸条继承“皇位”,在今天仍是一个谜。江青的自杀原因,今天也弄不清楚。毛泽东的纸条属于第一类,而江青自杀事件也许是第二类。
“六四”是一个在光天化日下发生的事,过去虽然已有十六年,但“六四事件”最重要的、第一位的是,六月三日这一天,究竟北京有没有发生“暴乱”?中国官方至今称,“六四”进行的是“平息反革命暴乱”。恢复“六四”真相,最重要的、第一位的是,“六四”那一天,进行的是“平暴”,还是对无辜民众的屠杀?
“六四”属于第一类事件,是可以恢复真相的,而且,是容易恢复真相的事件。
“八九学运”与“六四事件”
有人把一九八九年的天安门学生运动和“六四事件”,统称“六四事件”。作为历史事件,有人要这样称呼,不是不可以,正像一九一九年的“五四运动”和一九七六年的“四五运动”一样,把那一时期发生的整个事件,用几个字或一个概念来概括,易于叙述。然而,在今天“六四”真相未明,有人故意掩盖“六四”大屠杀罪行的情况下,笼统谈“六四”,甚至把“八九学运”称作“六四民运”,并不妥当。如果把“六四”说成是“六四民运”,把学生运动中“谁起草绝食书”这类问题当作“六四真相”来探讨,这就会引起许多争论。“八九学运”与“六四事件”有关。“八九学运”中的各种问题可以由当时的学生和历史学家去一一弄清楚,去总结经验教训,但在“六四”十六年后的今天,天安门母亲和中国老百姓关心的问题是,“六四”前和“六四”,发生的是一场“反革命暴乱”,还是邓小平等人蓄意制造的一场屠杀?
丁子霖、张先玲等一百二十五位“六四受难者和受难亲属”在今年全国人大和政协会议召开前,致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说,在一九八九年,对于学生和民众的示威、请愿运动,赵紫阳总书记主张在民主与法制轨道上解决,反对实施武力镇压,而邓小平、李鹏等人断然否决赵紫阳的正确主张,悍然动用军队来对付手无寸铁的学生和市民,以致造成了惨绝人寰的“六四”屠城惨剧。这就是“六四”真相!
赵紫阳总书记反对武力镇压,被指控为犯了“严重错误”,遭受了五千七百零七天的软禁,直到去世。现在,江泽民下台后的第一个“六四”来到了。至今未看到北京新一代领导人对“六四”受难者和受难亲属有一点微弱关心的表示。温家宝总理探望矿难家属、探望爱滋病患者,这些都做得对。十六年前,温家宝曾陪着赵紫阳总书记到天安门广场看望学生,为什么现在身为总理的温家宝,就不可以对十六年来浸沉在泪水中的“六四”受难者和受难亲属有一点关心表示呢?温家宝在当上总理后的第一次记者招待会上说:“在我当选后,我心里总默念林则徐的两句诗: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这就是我今后工作的态度。”在对“六四”受难者和受难亲属态度上,温总理难道从没有想过也应默念着林则徐的两句诗,看看自己是否做到了呢?
政治局的“小圈子投票”
一九七六年的“四五事件”,当时被毛泽东宣布为“反革命事件”。在毛泽东去世后三年,“四五”恢复了历史真相。一九八九年,邓小平把“六四事件”宣布为“反革命暴乱”。邓小平已去世多年,“六四”最大受益者江泽民已下台,“六四”至今没有恢复真相。且不谈许多人一再探讨过的其他原因,有一个平时被人们所忽略的制度性原因,我觉得有必要指出来。这个原因,就是长期以来中国存在的“政治局小圈子投票制度”。政治局只有二十四人,政治局常委只有九人,这两个都是“小圈子”。政治局及其常委都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有这样的原则,是否就有民主了呢?如果说,行政决策要讲科学,要有助于实现具体目标,而民主决策不是一个要不要“决策科学化”的问题,而是为了顾及团体中各种意见又利于团体作出整体行动的决策。对一个团体来说,既可以防止少数代表团体整体行动,又可以防止少数人阻碍团体整体行动,这样的一种决策规则就是“多数规则”。
在有新闻自由、表达自由和免于恐惧的自由的大环境下,实行“多数规则”的社群或团体表现出一种民主精神,然而,如果缺乏上述环境,“多数规则”并不能为团体带来民主。中世纪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是由一个“小圈子”按“多数规则”选出的。投票者就像中国的“政治局常委”,像“苏共中央的主席团”一样,当时称作“选帝候”。在中国历史上,元朝的皇位继承把汉族与蒙古族的继承制度结合在一起,也带有某种选举的特征。这些能说是民主吗?正是这种表决制度,导致十月革命后的苏联、东欧、中国一次又一次“小圈子投票”造成的宫廷政变。
一九五七年苏共主席团的“小圈子投票”,险些把赫鲁晓夫赶下台,但几天后苏共中央全会“稍大圈子”的投票,又把马林科夫、卡冈诺维奇、莫洛托夫打成“反党集团”。一九七○年波兰的格但斯克、格丁尼亚事件,在“小圈子投票”中导致哥穆尔卡下台。在中国,群众性的、大规模抗议运动,也能造成政治局中小圈子投票行为的大变动。胡耀邦、赵紫阳是被邓小平赶下台的,他们的下台与“小圈子投票”机制的存在不无关系。
今年一月十七日赵紫阳去世。胡锦涛、温家宝都没有公开说一句话,实际上是这种“小圈子投票机制”在起作用。丁子霖等人致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公开信中说,赵紫阳去世后,北京“动用大批军警阻遏和骚扰民间悼念活动”,“仅在京的‘六四’受难者及受难亲属,被严加监控和软禁者就有十余家之多。”如果赵紫阳去世也引发一九八九年胡耀邦去世那样大规模的悼念活动,胡温如果说了什么话,也许担心自己会因“小圈子投票机制”而落得像胡耀邦、赵紫阳那样的下场。正是这样一种谈不上任何民主的“小圈子投票制度”,使中国现今领导人不能正视“六四”问题的现实,使温家宝在赵紫阳去世时为“避祸”,而沉默不言。
毛泽东不喜欢“小圈子投票”
一九五七年六月二十日,苏共中央主席团以七比四通过撤换赫鲁晓夫第一书记职位以及一周后苏共中央通过《关于马林科夫、卡冈诺维奇、莫洛托夫反党集团决议》,一九六四年十月苏共中央全体会议令赫鲁晓夫最后下台,这两件事对毛泽东作出“发动‘文化大革命’”有重要关系。一九六八年十月,中国共产党在召开八届十二中全会时,八届中央委员、候补委员中被定为“叛徒”、“特务”、“里通外国”、“反党分子”的,占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一,这些人被剥夺了参加八届十二中全会的权利。八届中央委员九十七人中,除八届十一中全会以来去世的十人外,只有四十人还被许可参加这次全会。
如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让当时受到批斗的中央委员也前来参加八届十二中全会,并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见,那么,可以肯定,毛泽东、林彪、江青、陈伯达、康生将成为“少数派”(参见香港潮流出版社《“文化大革命”十年史》上册第257-258页)。毛泽东不喜欢政治局和中央委员会中的“小圈子投票”。在“文革”前夕,毛泽东怀疑刘少奇、邓小平已在中央委员会中占了多数,因此,毛泽东十分欢迎林彪搞“个人崇拜”,诉诸“文革”这样的以“大民主”面目出现的“大独裁”,打倒“小圈子”中一切可能的政敌。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从列宁、斯大林开始的这种“小圈子投票”机制又在中国死灰复燃。平息全国性的社会事件的唯一办法,就是通过“小圈子投票”找到一、两个替罪羊,让他们下台。江泽民刚下台,胡锦涛就敢于大幅度改变江泽民的对台政策,在于这一改变,不会引发全国性社会事件。如果哪一天台海局势突然紧张,政治局小圈子投票机制很可能又会重新启动。
“六四”不容回避,真相不容掩盖
民主与科学是两类不同性质的问题。在科学问题上,要时时服从真理,在民主问题上,有时要服从错误。民主是一种修错机制,是按预定程序修正错误的机制。在民主制度下,既有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会,又有实行“首长负责制”的行政部门。行政决策要了解事实、遵循科学,也会产生错误,这与专制制度下“个人独裁”的“一人决策”不同。专制制度不能按程序修正错误,到错误积累起来后,暴力、宫廷政变成了修正错误的手段。“六四”真相如何?这是一个承认事实、服从真理的问题,不是一个依靠政治局“小圈子投票”来决定的问题。
一个国家的领导人,大权在握,不是希望自己工作轻松、没有烦恼,而是要面对各种错综复杂的、困难的问题。掌握权力,行使权力,是为了国家和人民,不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不能自欺欺人,有意回避。从一九九五年以来,丁子霖等人,一年又一年、一次又一次提出了“重新调查‘六四’事件”、“依法给予‘六四’受难者合理赔偿”、“立案侦查并追究‘六四’事件制造者法律责任”等三项要求。北京的领导人再也不能回避了。温家宝说“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要见诸行动。害怕因恢复“六四”真相会造成“不稳定”,这样的理由是不成立的。
企图掩盖涉及千百万人的重大历史事件真相,迟早会被揭穿。在民主制度下,人民的要求、愿望、情绪可以通过合法的渠道表达出来,游行、示威、抗议、罢工就像刮风、下雨、打雷、降雪一样正常。恢复真相、理顺人心,才会有政治的稳定。高压下的“稳定”只能产生地震和火山爆发。民主制度不仅使国家领导人的权力受到宪法和法律的限制,而且使权力与责任相一致,在行使权力时,能正视问题、解决问题,无须担心“小圈子”的无理纠缠与牵制。
“小圈子投票”并非不能作为一种国家政治制度实行,在法制健全、实行法治的国家,可以实行“委员会制度”。但这种制度,能推广到何种程度,似乎还是未来的事。在缺乏法治、没有民主的国家或地区,政治局式的“小圈子投票”只能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灾难。在“小圈子”中一些居心叵测者、幸灾乐祸者,总是把人民的灾难当作自己攫取更大权力的机会。
“六四”问题、达赖喇嘛问题、两岸关系问题以至一切困难、麻烦问题,都不能回避,废弃“小圈子投票”机制,都不难解决。当然,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不能像毛泽东那样废弃“小圈子投票”,而只能通过政治改革,建立民主政制来最终废弃“小圈子投票”这种穿着“多数决定”外衣的专制残余。
“六四”十六年了,但愿“六四”被称为“暴乱”的“冤案”早日昭雪,以告慰赵紫阳和“六四”死难者在天之灵。
二○○五年“六四”前夕 纽约
──转自《争鸣六月号》(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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