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紫阳就六四事件自辩书(全文)

发表:2002-01-18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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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将对我的问题做出组织处理,我欢迎同志们对我进行批评。这些年来我的工作有不少缺点、错误、失误和不得力的地方,辜负了党、人民和同志们的期望。现在我想仅就我所犯错误的一些事实做些说明和进行自我批评。

我先说学潮和动乱以来的一些事实以及我当时的思想情。

四年中旬以来,学生游行发展愈大,我和大家想的都是使事态尽快平息下来。我讲过对于学生不按法律规定申请就上街示威,我历来是不赞成的。对罢课绝食更不赞成。我一再呼吁,要在民主和法制的轨道上解决问题。我还讲过,即使按法律可以指准的游行,学校领导人和党组织还是应当积进行说服和劝阻工作,尽可能引导学生通过正常渠道用其他方式表达意见。我的这个态度一直是很明确的。

但是,我也看见这次学潮有两个很值得注意的特点,一是学生提出要拥护宪法推进民主,反对腐败等口号。这些要求跟党和政府的主张基本是一致的,我们不得拒绝。二是参加游行的人和支持他们的人非常之多,各界人士都有。北京城人山人海。在这种情况下,我当时产生了一个想法,就是要想平息事态,必须首先着眼于大多数,把多数人的主流肯定下来。广大学生要求改革、反对腐败的热情是可贵的,是应该予以充分肯定的。同时还要接受群众的合理意见,采取积极的整改措施。这样使多数人的情绪缓和下来,使多数群众理解、支持党和政府的做法,然后对少数坏人的问题,才好解决。

因与这想法联系,我还觉得四月二十六日社论有个问题,就是没有肯定多数人的主流,而是从整体上做了一个多数人难以接受的笼统的敌我矛盾性质的定性。极少数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混水摸鱼肯定是有的。但是几十万人的行为只由少数的人操纵,是很难完全解释得通的。学生们认为四月二十六日社论给他们戴上一顶帽子,情绪变得激烈起来。因此,我曾主张对社论做些改变,松一松口。

我的这些看法,只是在中共常委的会议上讲过,只在这个范围内同少数中央领导同志交换过意见。我当时考虑我的这个想法对不对是一个同题,在党的会议上可不可以提,是另一个问题。我觉得,我的这一个想法,无论如何,是可以在党的常委会上提出来的。提一提是不应该有什么问题的。当然来大家也都意识到这个问题,讲话的口气、提法实际上也逐步在变,也都讲了一些肯定广大学生爱国热情的话。我觉得如果一开始就把这些话写在四月二十六日的社论里而不是做一个整体的敌我矛盾的定性,多数人可能不会那么激怒。再加上我们的其他工作,事态可能不致闹得那么大。这是我当时的想法。

总之,我是想把广大青年学生和社会上很多同情者的行为与极少数人的企图利用学潮混水摸鱼、制造事端,攻击党和社会主义的行为严格区别开来,避免把整个学潮笼统地作一个敌我矛盾性质的定性(“一场有计划的阴谋”、“实质是要从根本上否定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制度”),着重采取疏导的方针,避免激化矛盾,尽快平息事态。我的不同意见的主要之点就是在这个地方另外说明一项,我没有反对过用“动乱”这个词。我认为“动乱”只是指学潮规模,和对社会秩序的影响程度而言,并不说明性质,可以是自发的,也可以是敌对的。我在五月十六日常委会已讲过这点。

我仔细回想了自学潮和动乱发生以来这些日子我是怎样做的,那些地方做的对,那些地方做得不对或不妥。

一、在胡耀邦同志的追悼会举行以前,常委内部没有什么分歧,至少没有什么大的分歧,成千上万的学生聚在天安门广场,大家的心情确相当紧张和焦虑。我当时分析,恐怕有三部分人:绝大多数人是出于对耀邦同志的悼念之情,一部分人是对我们工作不满,想借题发挥,少数人反对党和社会主义,想故意把事情闹大。我说,党中央在治丧,学生们也要悼念,我们不好不允许他们悼念,因此我主张,除对打、砸、抢、烧、冲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惩处外,一般应当采取缓和手段。我记得当时没有人提出反对意见。在追悼会前唯一的一件事,是四月十九日夜,李鹏同志给我打电话,说学生在冲新华门,怎么还不采取措施?我说乔石同志在第一线,准备了各种预案,他会临机处置的。随后我打电话告诉了乔石同志。我记忆中就是这么一次。其他没有听到常委中间有什么不同意见。

二、追悼会结束后,我提出三点意见:一、追悼活动已经结束,社会活动应纳入正常的轨道,对学生游行要坚决劝阻,让他们复课。二、对学生要采取疏导方针,应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和各种形式的对话,互相沟通,增进理解。三、无论如何要避免流血事件,如果出现打、砸、抢、烧、冲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惩处。李鹏同志和常委其他同志都同意。事后听说,李鹏同志将这三条意见报告了邓小平,小平同志也表示同意。四月二十三日下午,我离京访问朝鲜,李鹏同志在车站送行时,问我还有什么意见,我说就是那三条。

三、四月二十四日到三十日晨,我不在北京,对这一段具体情况不太清楚,我是在四月二十六日晨,在朝鲜看到邓小平同志谈话和常委会议纪要电传的(四月二十六日《人民日报》社论并未电传过去)。我当即覆电表示,“我完全同意小平同志就对付当前动乱问题所作出的决策”。我理解,小平同志决策的总精神是要稳定,不要动乱。这一点对我们国家太重要了。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我们都应当竭尽全力来做到这一点。

四、我在五月三日北京纪念“五四”大会上的讲话事前经过了政治局、书记处同志的审阅,送审时,不少同志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根据这些意见,我们对稿子做了多处改动。在我记忆中,只有两位同志提出要加上“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一位提出要加上“反对精神污染”的意见。我当时考虑,稿子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已有了较充分的阐述,而“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这一概念指的就是反对四个坚持。因为意思是一样的,不加也可以。另外,从技术上考虑,整个稿子是正面讲纪念五四的,两位同志的意见插到那里,都觉得文字上不太顺。因此就没有吸收。我们历来讨论修改稿子,都不能把每个人的每个意见完全吸收进去。

五、我五月四日会见亚洲银行理事年会代表的讲话,本意是想促进学潮的平息,同时也想使外资增强对中国稳定的信心,讲话发表后,开始听到的是一些好的反映。我当时并没有意识到什么问题。李鹏同志也对我说,话讲得很好,他在会见亚行会代表时,也要呼应一下。这次讲话的调子比较温和。我当时没有觉得这有什么矛盾。因为在我访朝尚未回国之前,李鹏同志批准发的《人民日报》的第二篇社论(四月二十九日)调子已经缓和了。后来在国务院授权举行的对话会上,发言人也明确表示第一篇社论(四月二十六日)不是针对广大学生的,反覆肯定百分之十九点九的学生是好的。学生提出的一些要求也正是政府要解决的。我五月四日的讲话,特别注意到了这些情况,与上面的调子大体保持了一致。另外有些讲话(如反对动乱的问题)我在五月三日的讲话中已经讲了多少,觉得可以不重复了。我这次讲话的新内容只有两点,一是我分析了群众对党和政府又满意又不满意的状况。我仍然认为这种分析是符合当时实际情况。二是我提出了在冷静、理智、克制、秩序的气份中,在民主和法制的轨道上解决问题。我想今后遇到这些问题,仍然应该争取在这轨道上解决问题。我的这次讲话,以当时各方面的反映看,效果还可以。后来同志批评我的讲话未经六、关于五月八日的常委会和五月十日的政治局会。四月二十七日的大游行后,学生们坚持要我们改变四月二十六日社论的定性。我非常为难。我当时的想法是,先绕过这个问题,在施政和民主建设方面办几件好事,使群众看到我们真正在做出努力,事件也许会逐步平息。等到大家都冷静下来以后,也许比较容易取得同一意见。因此我在这两次会上提出了向人大常委报告清理公司的情况,公布高级干部的收入和身世,取消八十岁(或七十五岁)以下领导人的特供,由人大常委依法组织专门委员会对涉及高干及其家属的举报案件进行独立调查(万里同志考虑得比我周到,他建议由人大成立有权威的宪政委员会)。在广泛讨论的基础上,制定新闻法和游行示威法等等。我的这些建议在常委会和政治局会议上都只是提了一下,以后还准备再讨论,并没有正式做出决定。我的基本想法是,把宪政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件大事来抓,并把□政同民主、法制、公开性、透明度、群众监督、群众参与等密切结合起来。五月十三日上午,我和尚昆同志在小平同志处汇报时,向小平同志报告了这些想法,小平同志赞成,说,要抓住这个时机,把腐败问题好好解决一下,要增加透明度。

七、关于我同戈尔巴乔夫谈话的问题。十三大以后,我在接待国外党的主要领导人时,曾多次向他们通报,我党十三届一中全会有个决定。我的目的是让世界更明确地知道小平同志在我们党内的地位不因退出常委而发生变化,在组织上是合法的。这次访朝,我也向金日成主席谈了这个问题。我跟戈讲这个问题实际上是惯例了。问题在于这次作了公开报道。我从朝鲜回来后,听说小平同志四月二十五日关于学潮问题的讲话广泛传达后,社会上引起很多议论,说常委向小平志汇报不符合组织原则。还有一些更难听的话。我觉得我有必要加以澄清和说明。

在戈尔巴乔夫来访的前两天,我与工人和工会干部座谈对话时,会上也有人提出这类问题。当时我根据十三届一中全会的决定,作了说明,效果很好。他们说,我们过去不了解,现在知道了就好了(乔石、胡启立、阎明复等同志均在场)。在此之前,陈希同同志就针对人们有关“垂帘听政”的错误议论向大专院校工作的同志们做了解释,说明了党的十三届一中全会有关决定的情况,效果也是好的。陈希同志在四月二十八日的常委会上还汇报过这个情况。因此,我就考虑,如果通过公开报道,把这一情况让群众知道,对减少议论可能会有帮助。我当时向戈尔巴乔夫同志通报的内容是,十三届一中全会郑重作出一个决定,在最重要的问题上仍然需要邓小平掌舵。十三大以来,我们在处理最重大的问题时,总是向邓小平同志通报;向他请教(我有意识的没有讲,可以召集会议和由他拍板的话)。邓小平同志也总是全力支持我们的工作,支持我们集体作出的决策。照理说,这些内容的话,是不会给人以一切事情都是邓小平决定的印象的。我实在没有想到,这样做,反而伤害了小平同志。我☆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八、关于五月十六日夜间的常委会。我从朝鲜回来以后,听到各方面对四月二十六日社论的反映很大,已成为影响学生情绪的一个结子。当时我曾考虑,可否以适当方式,解开这个结子,以缓解学生的情绪。五月四日,我和李鹏同志谈了我对这个社论的一些意见。李鹏同志表示反对,因此我觉得要重新考虑是很难很难的。我又同尚昆同志商量,我考虑先绕开这个难题,对性质问题淡化,逐步转弯子。当时小平同志正在集中精力考虑同戈尔巴卓夫会晤的事,我们不便打扰,就把这个意见告诉了小平同志处工作的同志,也以个别交换意见的方式分别在几位常委同志中谈过,想把这个弯子慢慢地转过来。但是到了五月十三日几百名学生宣布绝食,其中一个主要的要求就是改变那篇社论的定性。我感到事态十分严重。这个问题已无法绕开,因此才在五月十六日晚在常委会上提了一下这件事(这是第一次在正式会议上提出)。李鹏同志说,社论中所说的“这是一场有计划的阴谋”、“是一次动乱”、“其实质是要从根本上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制度”、“这是摆在仝党全国各族人民面前的一场严重的政治斗争”是小平同志的原话,不能动。我当时不同意这种说法。因为我认为,社论主要是根据四月二十日常委会精神写的。

九、五月十七日,在小平同志处召开的常委会上,李鹏、姚依林同志批评我,把学潮升级的责任全部归结到我五月四日在亚银年会上的讲话,其激烈的程度出乎我意料之外。这次常委会再次肯定四月二十六社论的定性,并作出了调军队进京戒严的决策。我表示有决策比没有决策好,但我非常担心它将带来的严重结果。由我来组织执行这个决策,很难得力。我是在党的会议上坦率地讲出我的担心的。会后我再三考虑,很怕因为我的认识水平和思想状况而影响和耽误常委这一决策的坚决贯彻执行。我在情绪比较急躁和冲动的情况下便想提出辞职。尚昆同志知道后,立即劝我说,如我辞职,将在群众中起激化作用,并说常委内部还能够继续共事的。我反复考虑了尚昆同志的忠告,觉得他的话是正确的。在当前的局势下,我无论如何不能做使党为难的事。

因此辞职信没有发出。但情况的发展仍使我忧心忡忡。五月十八日,我又给小平同志写信,要求他再次考虑我的意见,并打电话给尚昆同志,讲他再向小平同志说一下。我觉得无论如何,在党内提出自己的不同看法是允许的。身为总书记有不同看法如果不提出,并不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现在回想,辞职信虽然没有发出,但当时产生这个念头,从全局来看,就是很不妥当的

十、关于五月十九日凌晨到天安门广场看望绝食的学生。原来在学生绝食三天后,我就准备去看他们。后来我又几次提出要去,但都因种种原因而未去成。五月十九日学生绝食进入第七天,有死人的危险,已经到了紧急关头。党内外各界人士要求我和李鹏同志去广场劝说绝食学生的呼吁像雪片一样的传来。人民群众也对我迟迟不出来做工作强烈不满。有些同志说,周总理如果在世,早就到群众中去了,我觉得我们如果不再出来,将无论如何无法向人民交代。尽管我当时身体已感不适,但我还是下了决心一定要去。因为学生已绝食七天,在那样的情况下,我去了以后,除了动之以情,劝说他们停止绝食外,还能说些什么呢?在我们看望之后,当天绝食学生的情绪已有缓和,并于当晚九时,宣布停止绝食。我不能说我的讲话在这方面起了很大作用,但起码是没有起反作用。看完学生回来后,我已觉得自己的病情加剧。

十一、关于我没有出席五月十九日召开大会的问题。我要说明,那天我是因为有病向常委请假的。乔石同志在会上也是这样宣布的。我的请假信是到开会通知之前发出的。请假信在先,接到开会通知在后。我开始时是眩晕、头痛、站立不稳,入夜后心脏病发作,实情就是这样。我请了三天病遐,假满以后我就没有工作可做了,也不让我参加任何会议,情况我也不知道了。

从上可以看出,我对处理学潮和动乱的问题当时总的想法就是设法缓和与学生的对立,争取学生中的大多数,使学潮逐步不息下来。我十分担心在同多数人的矛盾尚未缓解的情况下采强硬手段,特别是动用武力,将很难避免发生冲突和流血事件,那样就会使事态更加扩大,即使把学潮平息下去,将会留下很大的后遗症。现在回想起这些想法也很可能是一厢情愿,不那么现实。即便当时对四二六社论的定性作了松动,也不一定就能缓解矛盾,可能又节外生枝提出新的难题,最后矛盾激化,仍然无法避免。

最近小平同发表了非常重要的讲话,使我受到了很大的教育,他说,这场风波的来到,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国际大气候和国内小气候影响的必然结果。还说,现来比晚来好。如果从这样就成为多馀的了。我当时确实没有认识到这样的高度和深度,我愿意结合学习小平同志的讲话进一步思考这个问题。

对于经济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及其责任问题,小平同志讲过,李鹏同志也讲过。

我的能度是,从我到国务院工作后,直到十三届三中全会之后,经济工作中的失误,应该主要由我来负责。一九八九年李鹏同志的向人代会的报告,在政治局会议讨论之前,曾专门送给我征求意见。由于报告初稿中,讲到失败原因时,连续用了几个“多年来”,我建议对过去几年来的问题、要采取分析的态度,如预算内的基本建规模八五年已经得到了控制,没有控制住的是计划外部分。笼统地说改革急于求成,也不符合实际情况。李鹏同志听后说,那就集中讲八八年的问题,作为本届政府的年度工作报告,可以不讲过去几年的问题。我听后未表异议。有的同志批评我,不让李鹏同志在报告中讲过去几年的失误,把过去几年的失误,推到李鹏同志的头上,我要说明,没有这回事。我从来没有这个想法。

一九八七年以前,我国的经济状况总的是好的,是充满活力的,这是改革开放的结果。这几年来,经济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也有不少的缺点和失误。作为在第一线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我对这些失误应当负责。基本建设规模,年年控制不住,对计划外基建和过快增长的消费基金,一直还没有找到有效的控制办法。农业问题,小平同志、陈云同志、先念同志、彭真同志等都提醒过,但是,直到去年农业会议之前,我们长时间没有采取比较得力的措施,这些失误,责任在我。

一九八八年以前,我国没有明显的通货膨胀,当然也积累了一些可能加剧通货膨胀的因素。去年发生明显通货膨胀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对前年情况估计过于乐观,在物价已经开始不稳定的情况下,又准备加快物价改革步伐,并公开宣传物价改革,宣传开放物价,引起人们的恐慌,造成了群众对物价上涨的强烈心理预期。这个问题,凡是搞商品经济的国家都非常重视,而我们当时不大懂得。人们对涨价的心理预期过高,我们又没有及时提高存款利息,解决储蓄保值问题,因而就发生了抢购,尤其严重的是造成了储蓄率的大幅度下降,使银行的钱少了,被迫多发票子。着重讲清一九八八年发生的这些事情,是为了正确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并没有任何推卸责任的意思。因为一九八八年的这个失误,也应当由我来负主要责任。

这里顺便说一下,李鹏同志代表四位常委的报告中,批评我不加分析,不讲条件地鼓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自己“创收”。这与事实不符。去年上半年,我曾专门打电话给江泽民同志,要上海纠正党政机关建立公司搞“创收”的问题。报告中还批评我一再宣扬“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腐败现象不可避免”。我不记得在哪里讲过这样的话。自从我去年初在广东提出“党政机关的廉洁”以来,我开始认识到制止腐败,解决廉洁问题的重要性。从那时以后,我对防止腐败和廉政问题讲过不少次话。我讲过,从许多国家的经验看,在发展商品经济的初期,容易发生腐败现象。但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应当而且可以把腐败现象限制在最低限度,提出“经济要繁荣、党政机关要廉洁”。当然。如何防止腐败,保持廉洁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虽然书记处会议专门研究过,还开过一些座谈会,也总结过一些地区的经验,但至今还没有能够找到在改革开放条件下如何有效整治腐败现象的办法,如果要讲责任也要由我来负。

同志们就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问题对我提出很多批评和意见。我想就此对大家讲一讲我的思想状况。开放以来,怀疑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企图照搬西方民主制度的思潮在某些知识分子中,尤其在一些青年教师、青年学生中间确实有所滋长。这次学潮问题闹得这么大同这个思潮的影响是分不开的。几年来,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抓得不够有力,收效不大,放松了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这些问题都是存在的。我都有重要责任。我经常在考虑这个问题,觉得很不简单,究竟如何才能抵制和反对这种思潮确实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思想,加强关于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是非常重要的。这方面我过去也是经常强调的。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在加强党的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形势教育,加强理论研究等方面都讲过一些话。我还根据小平同志多次讲话的精神提出要坚持两手抓,即一手抓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一手抓加强思想和政治领域的工作,当然,总的来说,还抓得很不够。特别是很不落实,正象小平同志指出的那,一手硬,一手软,对此我要负主要责任。

在这期间,我感到比较复杂的一个问题就是怎样进行思想政治工作,才能收到好的效果。我常听到一些反映,只用原来的办法进行教育,效果往往不显著,甚至引起逆反心理。我在这方面想得较多,但是并没有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同时我还感到,光靠思想教育是不够的,要在人们思想上解决究竟是社会主义优越还是资本主义优越的问题,归根结柢,还得靠人们从自己的实践中切实感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这就必需把我们的改革搞好,把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民主很快地发展起来。一九八七年四月以后,小平同志多次讲过这样的话:“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是个长期斗争,也是一个长期的教育过程,不能搞运动,要靠把改革搞好,把经济发展起来,显示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以实践去说服那些怀疑社会主义制度的人”。我非常赞成小平同志的这些观点。

改革,包括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这两方面互相影响。现在看来,除了经济体制改革、经济发展外,社会主义在政治体制上,在民主问题上也必需显示出自己的优越性,在实践中,我愈来愈感到,政治体制改革对经济体制改革既不能超前也不能滞后了,应该大体上同步进行,如果太滞后,经济体制改革就很难继续进行下去,而且会产生各种社会政治矛盾。我原来曾想,只要把经济体制改革搞好,把经济发展起来,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人民就会满意,社会就会安定,但后来发现,情况不完全这样。人民的生活水平,文化水平提高以后,政治参与意识、民主意识都会增强,如果思想教育跟不上,民主法制建设跟不上,社会仍然不会安定。去年十二月,我在军队的会议上说过,许多国家的情况都说明,经济的发展常常不能自动地带来人们的满足、满意和社会的安定。我觉得这向我们提出了两个问题:一是必需坚持两手抓,不能忽视思想政治领域的工作,二是政治体制改革必需跟上,主要是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法制的建设必需跟上。

我对李鹏同志的报告中提出的撤销我领导职务的建议没有意见,但对我提出的“支持动乱”和“分裂党”这两项指摘我有保留意见。

对于如何处理学潮和动乱,我的确根据党章允许的范围在党的会议上提出过自己的不同意见。不管这些意见是否可行和有效,但都是关于如何平息动乱的意见。我从来没有提出过支持动乱的意见。

再从实际情□来看,学潮和动乱的扩大,也不能说是我支持的。事实上从四月二十三日到月底这一段,学潮和动乱急剧扩大,而这段时间我并不在国内。李鹏同志的报告中,说我在亚行年会的讲话,使动乱升级。事实上在我讲话以后,各大学校继续纷纷复课的情况,说明这种批评不符合事实。当时首都各报都有报道。这至少可以说明我那次讲话并没有引起学潮升级。五月十九日实行戒严以后,我就没有工作了,当然也再没有发表任何讲话。此后动乱的升级更没有理由说是我的原因。如果说我请病假没能参加五月十九日的会议,以后事态的发展也主要是由于我的原因引起的,这无论如何解释不通。

关于分裂党的问题。什么才是分裂党的行为?党的历史上是有案例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也有规定。我们党从来没有把在党的会议上提出不同意见,甚至表示保留意见就叫做分裂党的。

领导人之间在公开讲话中侧重点有时有些不同,口径不那样一致,人们中间有这样的议论,这是不断出现过的事,不能因此就叫分裂党。而李鹏同志报告中指摘我在亚行讲话中没有提到四月二十六日社论,又指摘我在已经出现动乱的情□下讲话中却说了“中国不会出现大的动乱”,但是就在第二天,李鹏同志在亚行讲话中也没有提四月二十六日社论,而且说中国要努力“避免动乱”。我认为像这样一些在不同场合不同时间出现的讲话侧重点的不同,具体措辞的不同,甚至口径上不太一致,有些是不合适的甚至是错误的,但都不能上纲为“分裂党”,更不能因为我请病假不能出席五月十九日会议算作“分裂党”的行动。

另外,把一些单位说成是我的“智囊”、“智囊团”,因此这些单位有人上街游行演说,似乎与我有什么关系。我要说明,并不存在什么“智囊”和“智囊团”的事。我在国务院工作时,有时就一些经济理论问题找人座谈。参加座谈的人常常来自许多单位,有时也有这些单位的人。此外,我和这些单位没有其他什么联系。这些单位更不直接由我来管。他们有自己的隶属关系,把他们统统说成是我的“智囊”,既不是事实,也会不必要地使这些单位背上包袱。

既然党章规定党员有对自己处理意见进行申辩的权利,我今天就□重对这两个指摘提出申辩,希望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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