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7日,港人在元朗示威,遭到警方鎮壓。(圖片來源:中央社)
【看中國2020年6月17日訊】香港註冊社工劉家棟於去年7月在元朗示威中,呼籲警方讓人群慢慢散去,被拘捕並控以「阻差辦公」。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裁決時指,警方有權衝撞人群,劉要求警方放慢推進,等同要警方背棄職責,故此裁定劉家棟罪成,判囚一年,是香港首次有社工在反送中案件中判囚。裁判官更判劉即時入獄,拒絕辯方提出保釋等候上訴的申請。香港註冊社工、九龍城區議會馬頭圍選區區議員曾健超表示,本案沒有暴力元素,亦沒人受傷,但被告仍遭重囚一年,十分不公。立法會社會福利界議員邵家臻則指,審判結果是一個極壞的先例。
社工劉家棟(23歲)被控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案情指他去年7月27日在元朗示威中故意阻撓警員陳沛傑執行職務。劉家棟律師指,被告當時曾與示威者溝通,知道示威者有意離去,目的與警方一致,只需給予時間,於是,劉到防線前要求警方放慢推進,給示威者時間離開,避免發生人踩人慘劇。劉的律師還指,被告當時似想與警方溝通,但被誤會以為欲阻礙警方及故意推撞防線。當時,被告高舉雙手,且一直展示社工證,若他想犯罪,不會這樣表露個人身份。
曾健超表示判決會起阻嚇作用,即警告緊大家,做合理的事都可以被秋後算賬。他指警方過往處理示威時都是先拘捕社工,後打議員。今次判決會令港警更加敵視前線社工。他亦擔心在抗爭前線工作時會被拘捕,他形容如今港人都擔心會被警察無故拘捕。
立法會社會福利界議員邵家臻則發表聲明,表示劉家楝是首位因反送中運動而罪成入獄的社工,但劉當日是在協助示威者與警方溝通,劉沒有使用任何武力,被捕時舉高雙手,展示社工證。劉家楝既無暴力行為,亦無犯事記錄,惟法庭重判他,這對香港市民和社工界而言,是一個極壞的先例。
邵家臻續指,裁判官的裁決及判刑是不折不扣的「惡意裁決」。劉家楝在現場只是履行社會工作者的責任,即使是無意觸犯「阻差辦公」罪行,初心只想讓群眾和平離去,防止人踩人的意外發生。事實上,案中只有劉本人受傷,並無傷及任何警員。裁判官蘇文隆不但重判劉一年監禁,更無理地拒絕這位對公眾毫無威脅的年輕社工申請保釋等候上訴,這對參與反修例運動並履行專業責任的社工極為不公。
邵家臻指,去年有人在藍田連儂牆揮鎚傷人,犯案者更有三項刑事記錄,最終獲判8個月監禁。另有人在九龍灣連儂牆毆打手無寸鐵的義工13拳,亦只判5個半月監禁。兩案均涉及暴力,但刑期均不足一年。相比之下蘇文隆的裁決無疑不合理、不公平。
責任編輯:李松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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