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否拉挑衅我的学生去暗角?(图)

作者:叶一知 发表:2014-10-16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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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2014年10月16日讯】本来,有些歪理,真是一值不驳,但在如此是非不分的年代,不断有人散播歪理。

例如,有些人为警察辩护,因为示威者连日来占据,连累警察不断开工和OT,又有人辱骂警察,事发当晚更有人向警察淋水(怀疑是被打那个,但未确认),甚至有传那些是尿,所以,对他拳打脚踢很正常,甚至说,打得少。

在中学教书时,有次看守留堂班。有一个中一小朋友,情绪非常之失控,当他失控时,竟走去推跌椅和枱,其他留堂的同学眼巴巴看着整个过程,你可想像我的所谓尊严是何等受创。那一刻,我都想走过去掴他两巴掌。但我是专业的,我知道我失控的话,局面将更加失控,于是我很冷静,用软功,劝导佢,也让他冷静下来。

如果,我每天工作十二三小时(很多教师也如此),多日来面对教学、办公室政治、高层、家长、学生问题等等压力,在那一刻遇到这个挑衅我的学生,令我尊严受损,我可不可以,拉他到暗角,打佢一身?我保证,没有人会看到,我会用我的方法令他无法验伤,我只需要令他觉得非常恐怖,就可泄我心头之忿。我想问,如果一个教师,这样做,有没有人觉得很合理?

如果觉得不合理,那七个警察的行为又如何合?警察给赋予武力而不代表可以滥用,正如教师给赋予管理学生的权力不代表可以滥用。警方可使用的武力,止于制伏,除非制伏不了并危及性命,才能将武力升级。一个用界刀欲伤害警员的神经汉,被制伏后,也断没有理由向他拳打脚踢,何况一个只是倒水并已完全被制伏毫无反抗能力的示威者呢?

权力越大,便需要更大的掌控,但人易受权力侵蚀,所以越大的权力越应受到制衡。遮打运动,充份反映这一点――没有制度上的改变,各方面的滥权誓将更严重。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辅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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