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扩容不可操之过急

作者:潘晟 发表:2013-06-04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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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底公布的《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提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令房产税扩容再度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应该说,在本轮房地产调控中,虽然限购、限价是当之无愧的核心政策,但房产税却一直被视作是悬在房价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特别是每当楼市回暖,市场往往会呼吁房产税扩容,以强化楼市调控,并形成长效调控机制。而近期楼市确有回暖迹象,最新公布的5月份百城住宅价格连涨12个月,平均价格为10180元/平方米,环比4月上涨0.81%;而各地地王频现更是增强了房地产市场回暖的预期,在此背景下,市场期待房产税扩容自是情理之中。

但事实上,有关房产税扩容的传闻由来已久,早在2011年房产税在沪渝两地试点开征后不久,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1年《房地产蓝皮书》就建议,房产税试点在“十二五”期间应加快向全国推广。不过,在喊了这么多年“狼来了”之后,房产税扩容却依旧停留在传闻阶段,而且,近期有媒体援引住建部官员表态称,“楼市调控若想在短期内取得成效,限购、限贷等行政手段仍然是第一选择。房产税作为一项长期的税收政策,在楼市调控中难以"立竿见影"。由于涉及地方财政、税收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从高层的角度来说,对于试点城市、试点时间和试点方案的选择都很谨慎”。但该官员亦表示“市场对于房产税调控房价寄予厚望,这无疑也在给高层施压,因此房产税扩容在下半年会有具体动作。”

但笔者对房地产短期内扩容并不认同。房产税开征基础和设计理念上存在着先天不足,这也是导致决策部门官员在有关房产税是否扩容的问题上表态始终模棱两可。而在这些不足没有达到妥善处置的情况下,房产税扩容切不可操之过急。

一方面,从本质上说,与其他税种相同,房产税的主要作用应该是调节收入差距,进行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因此,尽管其填补了房地产保有领域的税收空白,增加了投资、投机者在持有环节的成本,但并不能够改变房地产市场的运行规律。更重要的是,目前我国的土地产权是属于国家的,这就意味着公众在买房的时候实际已经预缴了70年的土地使用金,在此基础上开征的房产税,难免有重复征税之嫌。若这一现象不改变,即使未来房产税扩大试点城市范围,或是将存量房纳入征收体系中,也难以真正起到平抑房价波动的作用,反而会增加房地产领域的税负,加重百姓的居住成本,绝非政策之福,更非百姓之福。

另一方面,对于不少地方政府而言,在土地财政面临转型退出的当下,拓展新的税收来源无疑非常关键,而房产税自然是各地政府争抢的“香饽饽”。不过,虽然从长期来看,房产税和资源税有望构成地方财政的支柱,但就目前而言,房产税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相对有限。根据财政部数据,今年一季度,房产税完成337.11亿元,同比增长6.4%,增速比去年同期回落了33.5个百分点,房产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为1.2%。在此背景下,房产税扩容的呼声背后是否有着地方政府增税的利益冲动,盲目扩容是否会使房产税成为与民争利的“恶税”,都值得决策层认真考量。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上海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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