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监:偷换概念 混淆视听

作者:汪园斐 发表:2011-05-08 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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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4日,中国政府正式成立了正部级的网络管理机构——“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此前的4月29日,北京市公安局已先将其“网络安全保卫处”升格为副局级的“网络安全保卫总队”,按照中共惯例,预计各地将予以跟进。这预示着中国网络管制的进一步升级,中国网民的言论自由也将进一步收紧。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人声称“同包括发达国家在内的绝大多数国家一样,中国依照法律管理互联网”。在此前的数月时间内,中国政府旗下各大官方媒体广泛发布诸如题为“英国拟建英版网络司令部”、“美互联网政策对外鼓吹自由 对内严管”、“德国政府将成立国家网络防卫中心”、“美国清理网络反美视频”、“美国建网络水军混淆视听 两面派手法穿马甲”、“美国立法加强互联网管理 信息流动绝不任其放纵”、“德国依法打击网络违法行为”、“日本通过立法加强对互联网监管”、“澳大利亚多管齐下治理互联网”、“俄罗斯:让网民远离有害信息”的官方报道。

于是,习惯了国内封闭环境和只有中国政府及其官方媒体“一种声音”的中国民众,很多人都以为,包括西方民主国家在内的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都与中国政府一样在“依法管理”互联网。然而事实真是如此吗?中国政府的互联网管制与西方民主国家的互联网管制是等同性质的吗?

首先,从法律的制定方式来看。在民主国家,任何法律的制定,人民都有充分的参与权,因此,包括互联网相关法律在内的所有法律,均以保护广大善良的人们为第一要务,法律制裁的对象是极小部分从事违法犯罪、侵犯他人权益的人,诸如侵权、盗版、虐童、恐怖主义之类。反观在中国,法律制定任由统治阶层说了算,所谓“人民代表大会”不过是作为举手机器的橡皮图章,普通民众没有任何实质的参与权。而“政协”仅作为笼络社会各界菁英的工具,连作为橡皮图章的资格都没有。加之统治阶层可以通过各种形式逃脱法律的制裁,因此,法律事实上成了只针对普通民众制定的法律。此外,法律条文中对于什么是“违法”、“犯罪”、 “侵权”等等,都予以明确定义,没有任意发挥的空间,而中国法律对于这些行为的定义常常非常笼统和模糊,法律成为政府和贪官污吏迫害异议人士的借口和工具。

其次,从法律的执行过程来看。西方民主国家的法律执行,均是公开、透明、符合大众利益的。一切依法办事,执法的人不会滥用法律,受罚的人也心服口服。而在中国,执法部门可以对法律条文进行任意解释、随意滥用,以逮捕和镇压政府或官员不喜欢的团体和个人。此外,中国法律的一大特色是仅仅保留在书面层次,不予真正实行,诸如中国法律一直规定公民拥有充分的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游行示威自由等等,然而事实上这些法律从来没有实行过,或者说,中国政府始终出于维护自己统治的角度出发,仅仅是选择性的执行法律,对自己有利的,严格执行甚至扩大执行,对自己不利的,不予实行,使之成为一纸空文。

第三,从法律的执行环境来看。在西方民主国家,一方面,执法者的独立执法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另一方面执法者没有滥用法律的条件。对于受罚者而言,万一不服或被认为是错判,可以通过众多有效渠道申诉,有独立的司法体系支持,确保不会遭受没有证据的执法或过度的执法,甚至可以通过独立媒体进行曝光,任由大众评说。而在中国,执法者听命于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甚至大权在握的个别官员,没有独立的执法权。另外,中国共产党长期的政治运动治国,让许多法律成为进一步的虚设,中国政府在逮捕、镇压和监禁异议人士时根本不经过任何法律程序,警察甚至可以不通过检察院或法院直接将任何不享特权的民众送去“劳动改造”。而受罚者如果不服或被错判,大部分的情况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因为中国没有独立的司法体系,各部门相互串通,甚至警匪一家,受罚者一旦被错判,几乎没有翻案的机会。

此外,在进行互联网监管的技术方面,中国政府始终缺乏透明。在西方民主国家,如若屏蔽某些涉嫌违法犯罪的网页和内容而让网民无法打开,会提供相应的提示界面,让访问者清清楚楚地知道不能访问该网站的原因,并会附加有效的反馈沟通机制,确保对人的尊重,也确保公正性。而在中国,由于政府长期以打击色情、赌博为借口,肆意封堵或删除任何不利于执政党和政府的网页和内容,并且不给予任何明确的理由。有时甚至将阻拦网站的过程进行精心设计,让访问者误以为是对方的线路或服务器出了问题。中国政府这种完全不透明的方式让人无法信服。而针对其不喜欢的网站进行的精心构陷也足以说明中国政府极端的不自信,更表明其内心深知自身所作所为并非正义。

综上所述,中国政府没有“依法管理”的正直心态,更没有独立进行“依法管理”的公正机构,最重要的是,中共统治的现实也使得中国不具备“依法管理“的环境。中国各级官方媒体对西方各国“依法管制互联网”的针对性报道不过是偷换概念、混淆视听的洗脑文宣而已,是中国政府愚民政策和奴化教育的一部分。各地公安局网络监管机构的升格和部级“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成立,只能说明中国政府针对网络对人民监控、侵犯和打压的进一步升级。所谓“依法管理互联网”的舆论宣传不过是掩耳盗铃式的丑陋演出罢了。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看中国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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