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一名曾做过15年联邦大法官、得过澳洲勋章、有着「在世国宝」的称号人物,却为了一张77澳元的超速罚单,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在澳洲引起巨大轰动。
这名突然「从天下掉到地下」的前联邦大法官名叫恩费尔得(Marcus Einfeld),出生于1938年,今年70岁。说起他的资历,堪称「光彩耀目」。他父亲是新南韦尔斯州部长级人物,因此他可算系出名门,1962年成为律师,1977年成为「皇家大律师(Queen's Counsel),1986年被任命为澳洲联邦法官,一直做到2001年退休。
此外,他还是澳洲人权和机会均等委员会(Australia's Human Rights and Equal Opportunities Commission )的创会主席(founding president)、澳洲勋章(Order of Australia medal)获奖者,被澳洲国民信托机构(National Trust of Australia)授予「在世国宝」(national living treasure)称号,他还曾因维护土著人利益而被称为「澳洲曼德拉」。
有了这一大堆头衔,他的案件也就格外引人注目。
事情的经过大致如下。
为了一个谎言,必须圆更多谎
2006年1月8日,恩费尔得的车被测到超速10公里/小时──在限速50公里/小时的地段开到60公里/小时,他因此接到一张77澳元(合1,831新台币,370元人民币)的罚单,另外还会被扣掉3分。在澳洲,如果三年内积累被扣12分,就要吊销驾照。
如果他老老实实交上罚款,就不会有后面的故事。可惜的是,他犯了「一个错误」--这是他后来对自己行为的描述--说那天车不是他开的,是借给了一个名叫布雷南(Teresa Brennan)的美国朋友,这个朋友现已回美。
本来法庭已接受了此说法。但坏就坏在那天法庭听证时有一个「每日电讯」(Daily Telegraph)的记者在场,该记者做了简单几行字的笔记,在下班前交给一名同事。这个同事大概是出于做记者的习惯,本能的将「布雷南」(Teresa Brennan)这个名字输到计算机上去Google一下,想看看布雷南到底是何许人也,结果发现她是个教授,3年前就已死于车祸。
这样,恩费尔得的第一个谎言当然就穿帮了。西方的记者就是这样,一旦发现「大人物」的过错,那是一定要揪住不放的。
很多撒谎者大概都有过类似经历:谎言被揭穿后,不得不编造更多的谎言去圆之前的谎。于是恩费尔得又写了一份长达20页的法律宣誓证词,说自己那天确实没有开车,开车的是一个名字跟那位已去世的美国教授Teresa Brennan只差一个字母的名叫Terese Brennan的女士。
然而这次,恩费尔得的证词不像第一次那样未经怀疑就被接受了。事实上,警方已开始介入调查。通过手机拨打和信用卡纪录,警察发现恩费尔得在事发之时的确在那个区域「出没」,而不是像他之前所说的那样根本不在雪梨城区。
这个谎言穿帮后,恩费尔得又改口说,那天他确实是在那个区域,不过他开的是他92岁高龄的母亲的车,不是他自己的车。
他母亲刚好住在一处管理完善的公寓,公寓有数字摄影机,对出入车辆进行监视,且公寓楼管理处保留了80到100GB的录像数据。警方检查纪录后,发现案发当日,恩费尔得母亲的车一整天都留在公寓楼里,根本就未曾开出去过。
更富有戏剧性的是,恩费尔得的律师罗恩(Michael Ryan)跟一个名叫克里斯朵丝(Marie Christos)的妓女有来往,克里斯朵丝怀疑罗恩跟另一个女人有染,因此凌晨3点爬起来去扒罗恩的垃圾箱,想看看能不能找到甚么证据,结果却翻到已被撕碎的与恩费尔得超速案有关的文件。克里斯朵丝把文件拼起来,发现里面有「猫腻」,于是把它交给警察和媒体,再爆特大冷门。倒霉的罗恩为此不得不离开律师事务所,并将终身不再从事律师行业。
警方完成调查之后,当然有了足够的证据对恩费尔得提出刑事指控。
3月20日,是法庭宣布裁决的日子。在这起已经拖了好几年的事件中,恩费尔得被搞得精疲力尽,几近身败名裂。大约是为挽回一点公众形象,他同意澳洲ABC电视台著名时事节目Four Corners摄制组在他上庭听判之前对他进行采访和跟拍。
那个作为法官的恩费尔得哪里去了?
在去往法庭的路上,曾制作9号台著名专题节目《红墙背后》(Behind Chinese walls )、现为ABC工作的名记者费顾森(Sarah Ferguson)问他,他预计之中的宣判结果将是甚么,他会不会被判坐牢。
恩费尔得说,也许会吧,但他同时又强调,他的律师找了许多证人,来证明他这一生中做了很多有利于公众之事,也许法官会综合考虑。可以看出来,他当时还是心存侥幸的。
然而,法官的宣判让许多人都非常吃惊:法院以「伪证罪」(perjury)和「蓄意妨碍司法公正罪」(willfully trying to pervert the course of justice)判处恩费尔得3年有期徒刑,且必须坐满两年方能申请假释。其中伪证罪的刑期为9个月,蓄意妨碍司法公正罪的刑期为2年3个月。
听到此结果时,恩费尔得面如死灰,几乎站立不稳。宣判结束后,他直接就被拉到监狱去了。
至此,恩费尔得成了澳洲历史上第一名被锒铛入狱的(前)法官。相信他定会因此「名留青史」。
此事让许多人唏嘘不已,也让人再次见证了甚么叫「法治社会」。在澳洲,一个人如果遵纪守法、不逃税、不闯红灯、不超速(或超速后老实认罚),日子会非常好过;反之,违法的「成本」却非常高,无论你有甚么来历。当然,新闻自由和以发掘真相、揭露谎言为天职的自由记者的存在,也是法制社会的另一基本保证。
Four Corners制作的专题节目《声名扫地的恩费尔得》(The Dishonouring of Marcus Einfeld)结尾处恩费尔得与记者之间的对话意味深长:
恩费尔得说:「这是犯罪,全错了。如果人们都像我一样破坏法规,社会会崩溃,会陷入混乱。每天都有人在撒谎。」
记者说:「这听起来更像(之前的)那个法官恩费尔得在说话。当他坐在被告席中时,那个作为法官的恩费尔得哪里去了?」
年退休金高达20万澳元、却为了77元将付出终身代价的恩费尔得喃喃的答道:「是啊,他哪里去了?问得好。不见了,不见了,消失了。」(Yes, where was he? Good question. Gone. Gone. Disappeared.)
来源:《看》杂志第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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