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巨额财产不明罪助长腐败

发表:2008-08-14 08:48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2个留言 打印 特大

【看中国讯】美国之音报导,中国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最高量刑只有五年刑期,有人质疑这条法律会使坦白者处罚更重,死不认帐的反而罚得较轻,有帮助贪官减轻刑罚进而助长官场腐败之嫌。

 

报导说,在中国近年公布的涉及贪污受贿的众多腐败大案要案中,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几乎成了每个贪官都有的一个罪名。据红网报导,从"安徽第一贪"到海南"中国金融第一案",相关涉案金额少则几百万,多则数亿元人民币,如此巨额贪污犯罪,竟没有一名官员被判死刑!而他们多数都有一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北京青年报》早在2004年就指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由于最高只有五年刑期而成为某些严重贪污贿赂犯罪的避难所。

 

北京律师李劲松表示,由于中国刑法中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这条不合理的法律,坦白者会处罚更重,死不认帐的反而罚得较轻。这达不到惩前毖后的效果。“这样的话,对整个社会价值的体系或者说对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确实造成了实际的伤害。”

 

李劲松律师认为,有关方面应该修补这个法律,或者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如果不能交待财产来源,将以贪污罪论处。

 

网络作家冼岩指出,中国大陆现行法制对贪官没有威慑力,因为死刑判决太少。由于腐败官员的网络体系早已延伸至司法及狱管体系,哪怕是被判无期、死缓,呆几年就出来的事情也时有所闻。而有关部门查出的腐败金额总是远远小于实际发生金额。这些被判刑的官员出来后就可以享受贪污腐败的丰硕成果。



来源:看中国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