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华裔女子由于考路试时试图贿赂考牌官,今年1月中遭温哥华省级法庭重判在家软禁9个月。卑诗保险公司表示,虽然这是个别事件,卑保也未有金钱损失,但当局一旦发现,仍然会是严格处理,以收阻吓之效。
据案情透露,46岁的张慧琴(译音)于2007年1月15日,在卑诗保险公司灰岬考牌中心考路试。负责考试的考牌官在她把汽车驶离停车场时,发现车内考牌官座位上有两张100元现钞,于是就立即中止考试,并要求张慧琴回到考试中心。
同年3月5日,卑诗保险公司特别调查人员为张慧琴录下自愿提出的口供,供词承认该两张100元现钞是她给考牌官的"红包",希望确保她考试过关。张慧琴的案件,在1月17日于温哥华省级法庭宣判,被告需要在家软禁9个月。
卑保高级传讯顾问亨德森指出,由于事件未涉及交通意外,卑保没有金钱损失,所以未有透过民事方式提出控诉,而以刑事方式由检察官提出刑事检控,控告张慧琴向加拿大公职人员行贿。她月前在法庭认罪,被判有条件在家软禁,除了上下班之外,在指定时间要留在家中。
汉德尔森说,这是个别案件,偶尔发生,并未出现集团式活动。而该案判刑程度,是法庭很重大的决定,早前并没有先例,但可以藉此给公众一个强烈阻吓的讯息。
卑保特别调查组经理特洛普说:"要保障卑诗考牌制度的诚信,公司对所有欺诈行为都采绝不姑息政策,不予容忍。"
按照卑保的渐进式考牌制度,通过笔试后,可以挂上"学习者"牌(即"L"字牌学车,最少12个月,才能参加驾驶汽车的第七级路试,完成后获发"新手"牌,即"N"字牌,为期两年,再通过路试,才能取第五级车牌,"新手"牌有效期5年,未能在指定期限内考获第五级牌,就要重考笔试。
亨德森补充,本案件判决后,当事人仍然可以循正常考牌途径,考取及申领车牌。至于在这次判决后,张慧琴能否继续以"L"学字牌驾车,他就表示要查证。
由中国移民组成的新侨团河海联谊会的会长孟凡建指出,在中国很多人知道要送礼,跟教练请吃饭,才能从考官中取得驾照,但这种方式在在加国是行不通的,移民日久的人都会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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