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杨建利博士炼狱历程质疑中共的法律

作者:智胜 发表:2007-12-06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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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418日,回中国考察东北工潮,到2007818日,重返美国波士顿与家人团聚,杨建利博士用了整整54个月的时间,完成了对非暴力抗争的初次实践。从狱中诗,不多余的话,到写给儿子的信,从狱中绝食到为维护服刑人权力的抗争,无处不表现出杨建利博士对非暴力抗争理念的坚守,以及对人类的博爱之心,“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我想,杨博士的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

也许有人会说:杨建利博士的成功返美,是中国法律进步的一个事例。

这是不了解中共的人所做的误判。这非但不能证明中共法律的进步,反而证明了法律的形同虚设,中国的一切仍然是围绕着党的指挥棒在转。谨提四点与各位共享。

一:杨博士被捕是在2002427日,而开庭则是在2003年的84日。就是说:那个法庭在判定杨博士“有罪”之前,已将他非法关押了一年三个月另九天,共计464天。遑论他在此期间所遭遇的非人道待遇。这是法律所允许的吗?还是党所允许的?党的需要仍然是高于一切。

二:杨博士被劫的罪名是“非法入境罪”和“台湾间谍罪”。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作为中国公民的杨博士,数度申请中国护照而不被批准,万般无奈,使用友人护照回到自己的祖国,这便是所谓的“非法入境”。

台谍罪”更是无中生有的编造。杨博士出于道义,寄钱资助了一些大陆民运朋友的失学子女,便被指为提供特务经费。这足以证明中共法律的荒唐。

三:中共迫不得已发放护照给杨博士是出于中共自身利益的需要。

杨博士于19961999年先后两次申请护照而不可得,今年4月底重获自由后三度申请,当局最初不肯,但当看到杨博士转而申请在北京落户时,又怕他会成为不安定因素,匆匆为他发放10年有效期的护照。只是不知杨博士是否仍被当局列在拒绝入境的黑名单上。

四:仍有大批的善良之士,正义之士被不断地以各种莫须有的罪名,剥夺着自由。

维权人士,异议人士,法轮功学员,地下教会人士。。。。。。或因言获罪,或因文获罪,或因信仰获罪。。。。。。

最后,留给我们的问题是,中国的监狱何时才会人满为患呢?或者说,中国大陆本身就是一个人间的炼狱?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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