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电报导,微软公布的十大流氓软件分别为:3721上网助手、CNNIC关键字搜索、百度搜霸、搜狗、百狗、DUDU加速器、彩秀、桌面传媒、HDTBar网页工具条以及远程控制软件RealVNC。其中大部份是中国网民反映比较强烈的流氓软件。
自2006年9月4日成立以来,民间团体反流氓软件联盟先后将中搜、雅虎、猫扑、易趣等多家互联网公司以及CNNIC(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等机构告上法庭,斥其有传播流氓软件之行为并要求道歉及赔偿。
为确定“流氓软件”的标准,由中国互联网协会出台了一个官方版本。但该定义一出台就引发业界热烈讨论,甚至引发了“商业阴谋”论之说。
中国反流氓软件联盟会长董海平称,互联网协会的定义“很可能是一场商业阴谋”,意在“打击小流氓、保护大流氓”,以“恶意软件”淡化此类软件的“流氓扰民”行为。
专家也对此表示出质疑,有专家指出,将“流氓软件”改成“恶意软件”并不适合,改成“恶意软件”导致了这类软件的性质发生变化,“流氓”强调的是行为,而“恶意”强调的是意识,淡化了其损害用户权益的事实。
某网友说:”这种有组织、有预谋,由技术团队倾力制作、把无耻当无畏的流氓软件到底能不能被挡住?你问我,我问谁?引用著名相声演员郭老师的一句话“流氓会武术,谁也挡不住。
某网友表示,“我相信,流氓软件将改头换面再度扑来,就像垃圾短信一样,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措施其实没有效果。”
根据中国官方定义,恶意软件是指在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在用户计算机或其他终端上安装运行,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软件,但已知的计算机病毒除外。其主要表现如下:
●强制安装:指在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在用户计算机或其他终端上安装软件的行为。
●难以卸载:指未提供通用的卸载方式,或在不受其他软件影响、人为破坏的情况下,卸载后仍活动程序的行为。
●浏览器劫持:指未经用户许可,修改用户浏览器或其他相关设置,迫使用户访问特定网站或导致用户无法正常上网的行为。
●广告弹出:指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利用安装在用户计算机或其他终端上的软件弹出广告的行为。
●恶意收集用户信息:指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恶意收集用户信息的行为。
●恶意卸载:指未明确提示用户、未经用户许可,或误导、欺骗用户卸载非恶意软件的行为。
●恶意捆绑:指在软件中捆绑已被认定为恶意软件的行为。
●其他侵犯用户知情权、选择权的恶意行为。
作为今年中国互联网行业最热闹的事件之一,恶意软件引发的各类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过去6个月,除了病毒数量爆炸式增长5倍外,流氓软件侵害用户的数量在历史上第一次超过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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