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哪一天官场上也出现一个“张钰”,又有多少高官会心惊肉跳呢?不过只要是县级以上的封疆官吏,都基本上握有政权力量,重庆彭水“诗案”给人们上了生动的一课,官场不是演艺场,如果“张钰”也在官场上出现,只怕早深陷囹圄。
“张钰”手捧一摞子证据,向社会控诉影视圈里的性交易黑幕,其情节跌宕起伏,多少向世人表明,我们这个社会已经出现两个阶级或者说阶层,一个是“嫖客”,一个是“妓女”。在一般意义上,人们理解嫖客是指花钱买春者,妓女是卖春收钱者。但事实上,这演艺场上的交易和官场上的交易与社会上的嫖客与妓女的交易没什么很大差别。
一个女孩,略有姿色,渴望一夜成名,但又无实力支持,只有靠出卖自己的身体,换来一个演出的角色。在商业社会里,应该属于一种交易行为。一个愿意卖,一个愿意买而已。只要是二厢情愿,交易完成,人不知鬼不觉,法律也奈何不得。只可惜,女星付出了身体,导演却没有安排上戏,于是问题出现,女星的“卖”没有回报,反遭羞辱。据说,社会上的嫖客与妓女的关系也是有潜规则调整的,嫖客如果赖帐,会遭到痛殴,妓女一般也会依承诺“服务周到”。“张钰”愤而抛出录像,按照她的说法是不得以而为之,因为赖帐的“嫖客”太多了,演艺场上的“嫖客”还不如肉体场上的嫖客。
同样,在一个专断的权力场上,当一个“嫖客”握有升迁及日常工作安排的大权,其手下的漂亮女生恐怕经常都有被性骚扰的可能,除非她无所欲、无所求。在“嫖客”下工作的男生们可以低三下四,唯唯诺诺,女生们则必须要求以欢颜。
人本来是平等的,只是因为财富和权力的出现,才分成不同的等级。我想,如果一个女人有足够的财富,没有哪一个人愿意出卖自己的身体来换取财富。妓女的产生更多的还是一种生存的需要,她们没有足够的技能,又想过优越的生活,只好使用自然赋予她们的身体了。
我们可以谴责“嫖客”们的无耻,可以谴责“妓女”们的贪心,但是,应该想想,我们的社会能否给每一个人都提供适宜的生存机会,能否更多的去关怀一下底层的人民,能否去制约一下专断的权力,让每一个人都能凭借她/他自身的能力和对社会的贡献获取她/他应该得到的。当演出角色的权力完全被导演掌握,当国家权力完全被专断者控制,当社会财富大多都被富人占有的时候,我们该怎样去看待“嫖客”和“妓女”,他们谁更应当受到道义谴责和法律的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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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民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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