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时间来,治理城市狗患是大家的一个热门话题。媒体、网络,对这件事众说纷纭。
不过,今天风之末端不是要说限制城市养犬这件事是对是错。而是在这次行动中所出现的一些现象实在是耐人寻味。
众所周知,限制养犬,不能让城市养犬现象放任无序,这是每个现代化国家管理者都具有的共识。无论欧美、日本,都有近乎苛刻的限制城市养犬规定,人民也自觉遵守。
但是,如果是“打狗”或者“禁狗”,这就是另一个极端。前不久,云南某县当街打杀流浪狗,受到了舆论的谴责,本人也发表过文章《对狗也要文明执法》以示抗议,因为这种行为破坏了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自然观念,是一种野蛮、暴力的行为。同样,尽管在任何社会里,不养狗的人在数量上总是比养狗的人多,但“禁狗” 则是剥夺一部分公民权利的违法行为,是没有道理的。
然而,为什么在目前整治城市养狗的活动一开始,就有不少人把这个行动所成是“打狗”、“禁狗”?根据上面我说的,“限制养犬”和“打狗”“禁狗”,完全是两个概念。一个合理、合法。一个则是野蛮、侵害公民权利。虽然都是说狗,但其观念完全是水火不容,竟然会混在了一起,这事未免蹊跷,原因何在?
其实,我国大部分城市对于养狗,一直都有相关的管理规定。然而,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些规定得不到有力的执行,才导致了今天城市狗患的局面。这在政府行政部门来说,已经是典型的“惰政”、“懒症”的恶果。而当治理狗患的行动开始后,还有一些地方部门依然抱着原来的思路,不重视养狗人的合法权益,企图仍是 “一劳永逸”,用“打狗”、“禁狗”的方法“突击”一头,达到应付的目的。这种看似决心很大,但事实上操作不了,而且极易引起群众对抗清晰的做法,依然是 “惰政”的表现,而且不符合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算目前可以取得短期成果,还是后患无穷。
其次,我们的一些新闻媒体,为了寻求刺激效应,觉得“限制养犬”远不如“打狗”“禁狗”吸引公众眼光,不顾大局,在私利驱动下歪曲了国家政府制定的“限制养犬”政策。
还有一些人,同样是出于自己的利益,在限制养犬活动之初,还没有任何一个地方出现“打狗”“禁狗”的情况下,就抛出“打狗”“禁狗”的说法,企图鼓动大家对抗合理的国家政策。然而,11月14日,在中国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明确表示:“没有听说哪些地方收容了犬以后杀掉的事。因为狗是人类的好朋友,所以把它收容起来还是要作为朋友来对待,还是要从保护动物的角度来考虑,主要是为了维护公共安全。不赞成把它杀掉,当然有一些有狂犬病的另当别论。”
在网上关于限制养犬的争论中,还有一种情况值得特别警惕,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借着反驳“打狗”“禁狗”的说法,从而攻击我国政府的执政水平和民主作风,指责政府“其他事不管,只会抓养狗一类的小事”,由此挑拨群众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其造成的负面影响具有鼓动性,不可不防。
从“限制养犬”变成“打狗”“禁狗”这件事情上,我们可以看到很多东西,首先是政府的政令畅通问题,“歪嘴和尚”把经念歪,伤害到的是群公利益及政府形象,导致两者的对立,“群众利益无小事”,如果连个城市狗患问题都解决不好,要做其他“大事”就无从谈起。然后是部分新闻媒体的素质问题,把两种绝然不同的行为混为一谈,本来就是违背常识的,自己没搞清楚,还要充当舆论导向的角色,滥用了新闻媒体的权利。
最关键的一点,不要小看“限制养犬”这件事,现在出现的这种概念混淆,歪曲了政府形象,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以可乘之机,贩卖他们所谓的“民主观念”,在政府和群众间制造事端,必须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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