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设置的十大消费陷阱 您可曾中招?

发表:2006-03-15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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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公布了2005年度的十大消费申诉。在去年的大量电话投诉与举报,以及在处理申诉和打击经济违法行为的同时,指挥中心发现经营者设置了一些五花八门的陷阱,损害了消费者权益,并正式对外公布。

  “短信”陷阱

  随着通信网络和用户的全民化,通信行业的短信陷阱愈演愈烈。主要是部分通信服务运营商利用短信对手机用户设置陷阱,收取梦网或短信套餐等费用。固定电话和小灵通也存在着被乱收取信息费的现象。此外,消费者的手机莫名其妙地被定制短信服务收费、本人不知情时被他人恶作剧注册、机主饱受“垃圾”短信的骚扰却又无可奈何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餐饮”陷阱

  有不少饭店餐馆在促销广告中宣称节日期间一律打五折或八折不等,但消费者结账时才发现并非按全单打折计费,理由是海鲜、酒水均不参加活动。此外,餐馆在送上餐巾纸、饭前小食时一般不会告知消费者要收费,一些不知情的顾客尤其是外地消费者误以为属免费享用而欣然接受,结账时才发现需付费。

  “燃气”陷阱

  主要是一些地下燃气站假冒知名燃气公司之名,通过派发传单低价吸引消费者前来加气,以掺杂使假、短斤缺两等手段牟利。这种现象在燃气价格上涨、供不应求时尤为猖獗。

  “邮购”陷阱

  主要是部分不法商家在报刊杂志上刊登虚假广告,引诱异地消费者通过邮局或银行账号汇款,低价购买手机、照相机、手提电脑等高档商品,但消费者汇款后根本收不到货品或者收到的货品货不对板。工商部门调查处理时往往发现商家所宣称的地址并不存在所谓的邮购公司或根本就不存在该地址。

  “返券”陷阱

  每逢节假日商家纷纷以“买满100送50”、“买满200返80”现金券等形式开展促销活动,但当消费者拿到购物券后,才发现使用现金券有“单件商品消费满200元才可使用一张”、“只限服装、皮具柜台使用”等诸多限制条件,有的商场甚至大部分柜台均不参加返券活动。

  “免费”陷阱

  商家一般在街头巷尾派发免费拍艺术照、免费美容等宣传单张,但所谓“免费”并非全免,也并非无条件。如免费照相,消费者的妆化到一半时会被告知粉底和假睫毛需付费,价格一般是几十元,如果不用则会影响相片效果。又如免费美容,往往是消费者脸上被涂满洁面产品时,商家才告知所用材料需付费,且极力推销自己的产品,消费者若不购买几件则难以脱身。

  “赠品”陷阱

  主要是部分商家以赠品为诱饵开展促销活动,而这些赠品大多鱼目混珠,有的是仓库积压品,有的是劣质品、冒牌产品、“三无”产品,有的甚至是过期变质食品。消费者使用这些赠品时,往往因质量问题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得不偿失。

  “中介”陷阱

  主要是房屋中介隐瞒真实信息售房、骗取定金;婚姻中介利用“婚托”骗取应征人员钱财和欺骗感情;职业中介发布虚假招聘信息、骗取定金或乱收中介费。

  “明星”陷阱

  不法商家一般以“文化传播公司”为名,利用推荐品牌形象代表、模特演员等为幌子,以提供拍广告机会或介绍进入模特行业等为诱饵,与其签订为期一年或两年的合同,骗取报名费、签约费和形象推广费等。合同期内该公司则以“暂时无广告机会”为由推搪,待合同期满就携款潜逃,不知去向。

  “维修”陷阱

  主要是一些家电维修点在广告宣传单张中虚假宣传,夸大其规模和资质,而自身的维修技术却不过关;或在维修过程中虚列修理项目乱收费、使用伪劣零配件或偷换原材料、原配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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