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空虚,关系匪浅,新皇帝岂能坐视?
然而钱粮的亏空,又不简单地只是一个经济问题。各地亏空的钱粮到哪里去了? 雍正看得很清楚:不是上司勒索,就是自身渔利,而户部的银子,则被皇帝和权 贵们在“不借白不借”的心理支配下“借”走了(其实也就是侵吞)。这么多人来 挖国家的墙角,国库还有不亏空的道理?但是,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官员的贪污 、挪用、借支公款,又确有其“不得已”处。因为清从明制,官员俸禄极低。正 一品官员的年俸不过纹银一百五十两,七品县令则只有四十五两。这点俸银,养 家糊口都成问题,更不要说打点上司,迎来送往和礼聘幕僚了。从这个意义上讲 ,明清两代吏治的腐败,是给逼出来的。
由此可见,亏空关系到吏治,吏治又关系到体制,这是一个连环套。这个连环套 上的每一个环节,都含糊不得。如果说,打江山要靠枪杆子,那么,治江山就得 抓钱袋子,所以亏空不能不补。吏治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所以吏治不能不抓。 两件事既然都与制度有关,则制度也不能不改。雍正把这一切看得十分清楚。因 此,清理亏空这件事,在他那里就变成了体制的改革。不过,事情还得从清理 亏空做起。它是最好的突破口,也是当务之急。 康熙六十一年(公元1722年)十二月十叁日,即康熙皇帝去世刚好一个月时,雍 正皇帝下令户部全面清查亏空钱粮。雍正不顾乃父“尸骨未寒”,就要对留下的 积弊大动干戈,可见其决心之大,也可见事情之紧迫。这是雍正即位之后的第一 个大战役,关乎国本,也关乎帝位。一旦无功而返,或半途而废,不但雍正自己 身败名裂,国本也可能为之动摇。因此只能胜,不能败,只能进,不能退。 然而雍正信心十足。
雍正的自信是有道理的。他确实不是糊涂皇帝,更不是纨□阿哥。而且,与乃父 康熙皇帝相比,他还有一个优势,就是洞悉下情。各级骨什么鬼心眼,小动作, 官场上又有哪些流习和积弊,他都一清二楚。他深知,下级对上级,地方对中央 ,向来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中央的政令到了下面,没有不打折扣的。 清查亏空牵到那么多官员的切身利益,岂有不研究对策之理?那好,你研究,我 也研究。你有对策,我更有对策。我的对策是:先研究你的对策,再出台我的政 策。我的政策是针对你的对策来的,看你还有多少对策! 这一下,贪官污吏全都傻了眼。
雍正确实太了解下情了。他知道,靠贪污犯去查自己的贪污,那是永远也查不出 来的。他们的上司也同样不可行。因为没有一个贪污犯不巴结上司,不给上司行 贿送礼。如果他不巴结上司,或者上司不接受贿赂,他还能混到今天?早就被查 出来,被弹劾罢官了。即使他的上司是清廉的,也不可靠。因为地方上的亏空如 此严重,贪墨如此猖獗,他们居然毫无动作,那就只能是叁种情况:要么是昏官 ,对下情一无所知;要么是庸官,知情而不敢举报,或无力纠察;要么是混蛋, 为了保住自己的官位官声,对下面的胡作非为睁眼闭眼,包庇纵容,搞“地方保 护主义”。靠这些人去清查亏空,那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因此即使他们手脚干 净,也不能依靠。
雍正的对策是派出钦差大臣。这些省级或副部级的特派员直属中央,与地方没有 任何瓜葛,而且都是为官清正又精明强干的能员。这些人,既无前车之鉴,又无 后顾之忧,且直接归皇帝领导,不尽心也会尽力。何况,这些特派员也不是光杆 司令。雍正从各地抽调了一大批候补州县随团到省,与特派员一起查账。查出一 个贪官污吏,立即就地免职,从调查团里选一个同级官员接任。这是一着妙棋, 也是一着狠棋。因为雍正深知官官相护,是官场顽症。历来的继任官,总是会帮 着前任补窟窿,然后自己再留下一大笔亏空,让后任去擦屁股。亏空之所以总也 补不上中,这是其中的原因之一。但这一回后任是来查账的,当然不会替他打圆 场,做掩护。这样,这个贪官就再也无处遁逃,只有低头认罪,接受处罚。而且 ,因为没有后任给他补漏洞,他当然也不愿意为前任背黑锅。于是,就连他的前 任,甚至前任的前任,如有贪污挪用,也难逃法网。 贪官们当然不愿束手就擒。他们还有对策,即借钱借粮来填补亏空。这也是老办 法:上面要来查账时,就从当地富户那里借些钱粮来放在库里。上面的来人一看 ,分文不少,检查团一走,这些钱粮又还回去。因为是官借,利息既高,又不怕 不还,再说富户们也不想得罪地方官,因此这个办法也屡试不爽。 可惜伎俩也逃不过雍正的法眼。雍正在派出特派员的同时,也给这个地方的老百 姓先打招呼:谁也不能借钱粮给官府。要借也可以,这些钱粮既然被说成是官府 的,朕就认它是国家所有,你们这些借钱借粮给官府的人,就再也别想把它们收 回去。这一下,谁也不肯借钱借粮给贪官们了。富户们不想得罪官员,更怕得 罪皇帝。再说,他们也不愿意自己的钱粮白白地送给公家。贪官污吏的又一条对 策被雍正事先粉碎。
不过,这还只是雍正一系列对策的一部分。
雍正的又一个重要举措是成立“会考府”。会考府是一个独立的核查审计机关,
成立于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正月十四日。它的任务,是稽查核实中央各部院 的钱粮奏销。雍正深知,钱粮奏销,漏洞很大。一是各省向户部上缴税银或报销 开支时,户部要收“部费”,也就是现在说的“好处费”、“茶水费”。没有“ 部费”的,哪怕是正常的开支,亦无手续或计算方面的问题,户部也不准奏销, 甚至拒收税款。相反,如果有“部费”,即使是浪费亏空上百万,也一笔勾销。 二是各部院动用钱粮,都是自用自销,根本无人监督。这也是多年积弊,古已有 之的。比如海瑞当应天巡抚时,上缴国库的税银就因为没有“部费”而被户部拒 收。海瑞的办法,是写信给户部长官,质问他们是为公还是为私。户部知道海瑞 惹不起,这才收了税银。
海瑞是个地方官,当然只好如此。雍正是帝国元首,岂能容忍部院官员如此贪墨 ?但他知道,讲道理是没有用的,做思想工作也是没有用的,甚至杀一儆百也是 不管用的,惟一的办法是改革制度。于是,就有了会考府这个中央集权的审计机 关。从此,各地方上缴税银或报销开支,各部院动用钱粮和报销经费,都要通过 会考府会考(稽查核实),谁也做不了手脚。部院长官既无法贪污,地方官员想 通过花一点好处费,就把自己上面万的亏空全部赖掉,也成了不可能的事。 墨吏们掩饰亏空应付检查的主要方法,无非是这叁种:靠上司包庇、借钱粮充账 、花小费报销。这叁条退路都被雍正堵死,他们也只好认账。但他们还有一个手 腕,就是把贪污说成是挪用。这是避重就轻之法。我们知道,钱粮的亏空,原来 有两个原因,即贪污和挪用。虽然都犯了王法,但贪污罪重,挪用罪轻。何况, 挪用有时还是因公,比如紧急救灾、临时招待、应付上司等,属“情有可原”。 而历朝历代的做法,都是先查贪污,后查挪用,这就给贪官留了空子。雍正对这 一弊端了如指掌。他说:“借挪移之名,以掩其侵欺之实”,是贪官污吏的一贯 伎俩。如果“万难掩饰”,便把数额多的说成是挪用,数额少的说成是贪污,“ 为之脱其重罪”。结果,是“劣员无所畏惧,平时任意侵欺,预料将来被参(举 报),亦不过以挪移结案,不致伤及性命,皆视国法为具文,而亏空因之日多矣 ”。
雍正当然不能让他们得逞,于是反其道而行之,先查挪用,后查贪污。而且,在追补赔偿时,先赔挪用部分,后赔贪污部分,一分一厘都不能少。更重要的是, 无论贪污还是挪用,每一笔账都要查清楚,不能混淆。这一下,贪官们最后一条 退路也被堵死。
现在雍正便可以“关门打狗”了。打的办法也有叁种:一罢官,二索赔,叁抄家 。
罢官是针对所谓“留任补亏”的。这也是历朝历代的老办法,即查出亏空后,勒 令该官在限期内补齐。但是,有哪个贪官会从自己身上挖肉下来填补亏空呢?必 然是加紧盘剥百姓。正所谓“不取于民,将从何出?”结果,国库是充盈了,百 姓却大吃苦头。雍正要改革,既要国富,也要民强,不能让贪官污吏分文不损, 平民百姓加重负担。因此,他的对策,是先罢官,后索赔。一个被罢免的官员当 然无法再鱼肉百姓了,他们只能自己掏腰包,自己出血。至于这些官员们是怎样 好不容易熬到那个官位的,雍正可不管。他的观点是:“朕岂有惜此一贪吏之理 乎?”
索赔也不含糊。杀人偿命,借债还钱,亏了国库,岂有不赔之理?雍正下令,清 查之中,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决不宽贷。比如户部查出亏空白银二百五十万两。雍正责令户部历任尚书、侍郎、郎中、主事等官吏共同赔偿一百五十万两,另 外一百万两由户部逐年偿还。雍正自己的十二弟履郡王允□因为主管过内务府, 在追索亏空时,还不出钱,只好将家中器物当街变卖。皇上至亲尚且如此,还有 哪个官员能够赖账
雍正还规定,严禁任何人垫付或代赔。过去追赃时,常有下发和百姓代为清偿的 ,而朝廷往往只要能收回银两,也就不管钱从何来。然而雍正不以为然。他说,即使下属州官县官有富裕,也只能用来造福地方,怎么可以替贪官退赃?至于士 民代赔,更是混账。无非一是土豪劣绅勾结官府,想留下那贪官继续执政;二是 流氓恶棍趁机敛财,借替长官还债为名敲诈百姓。因此雍正明令不准。他的板子 ,必须结结实实地打在贪官污吏的屁股上
这就不但要追赔,还要抄家。元年八月,雍正采纳了通政司官员钱以垲的建议: 亏空官员一经查出,一面严搜衙署,一面行文原籍官员,将其家产查封,家人监 控,追索已变卖的财物,杜绝其转移藏匿赃银的可能。赃官们的罪一经核实,就 把他募业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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