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网上《博讯新闻》转发《星岛日报》18日报道说,朱元涛律师已经打赢了这场官司。报道说,“本月八日,北京高级法院终审宣判,撤销北京中级法院的一审判决和海关的行政处罚。日前,朱元涛欣慰地向本报记者表示,这个案子的终审胜诉,标志着中国法治建设在向前迈步。”看到这则消息,真令人高兴。朱元涛是向中国海关提出行政诉讼第一人,胜诉的结果按照朱的说法,是“标志着中国法制建设在向前迈步”。不过,不可能乐观。专制制度和专制政府决不允许批评,而《红太阳》一书客观地还历史本来面目,还是触动了共产党的神经线。这本书在国内依然不能出版,朱律师虽然打赢了官司,但不代表中共当局已经允许携带这本书入境。
开始,朱元涛提出行政诉讼并不抱胜诉的希望,但对案审的过程相当看重,希望“让人们在司法程式中认识宪法和自己的权益”。“朱元涛相信,即使败诉,他的努力,也应该是中国法制进程史上的一个亮点。”《红太阳》本来就是一本学术性很强的书,也许正是因为这一点,中共当局勉强放一马。
其实中共当局一直在干违法的勾当。比如宪法赋予公民的通讯自由权利,在中国大陆却屡遭侵犯,公民的邮件经常被非法检查和没收。许多朋友都反映说,海外寄来的杂志和印刷品都给邮局直接截收了,而且不会有人向你做任何解释。至于监听电话,秘密跟踪,破坏网上信箱,诸如此类的行为都是违反宪法的。法不禁止即自由,问题在于法律明文规定了的中共当局一样违反。在中共独裁统治下,宪法的权威是不存在的。
祝贺朱律师打赢了官司,但我关心的是,我是否可以托香港朋友买一本《红太阳》带到深圳来,有朱律师官司照着,或许问题不大。但其他被中共列为违禁书报杂志呢?
2003年9月21日
(大纪元)(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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