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沈阳中院),欧亚农业(HK,0932)前主席、朝鲜新义州特别行政区前行政长官杨斌将从9点开始在这里接受为期三天的法庭审理。这天一大早,沈阳中院的气氛就显得异常凝重,平日里已经防范严谨的沈阳中院,此时的防卫更加森严,不仅出动了法警、交警,甚至还有便衣。
清晨6:40分左右,沈阳中院却显然已经进入了戒备状态:法警分列入口两旁,防止陌生面孔进入;交警在路边维持秩序,严禁出租车及无关车辆在附近停留。人群中一张熟悉的面孔,她正以警惕的眼神静静观望四周。就在前一天,曾在荷兰村里见过她,当时敲开律师团所居住的H2别墅,只和两位律师说了几句话,她便出面将记者劝离。今天在法院门前又碰到她。
杨斌案开庭审理了三天,法院也如此严防了三天,没有丝毫松懈。本次庭审,虽说是公开审理,但却严格控制了旁听名额,远道而来的记者都只能在大门外等待。据介绍,得到允许能够进入法庭旁听的媒体也就新华社等寥寥几家,连央视经济频道也未能如愿。
当地媒体接到了一纸通知,即要求媒体记者不要对此事件进行报道。于是,众多在场记者中根本找不到当地媒体记者的身影,就在法院严加防范的同时,远在沈阳北郊的荷兰村也加强了对记者的防范。荷兰村每个大小路口都安排了一两个保安,他们看似无所事事,实则在警惕每一个疑似记者的行人。
一名记者刚拍下一张照片,一名保安立即跑上前来喝令禁止拍照,另一名保安便向上汇报。紧接着,一辆小面包车停在记者面前,下来三个人,强行要求记者交出相机后才能走人,记者不从,他们还声称要“带回去”。后来,一个干部模样的人给记者看了一份文件,大意是“杨斌案件由新华社发通稿,谢绝记者来访”,进而要求记者快速离开荷兰村。
杨斌一案的审理被安排在11号法庭,具体由刑二庭负责,三天的审理期间,所有刑二庭的座机电话都没有人接,据刑一庭的内勤人员解释,他们都去关注杨斌案的开庭了。
参加庭审的旁听人员,除了杨斌的6位亲属朋友和个别媒体外,其余的都是来自各方的官员,包括沈阳市政府、“两高”和证监会。引人注意的是,荷兰驻华大使馆的一级秘书司徒兰亭也参加了连续三天的庭审。司徒兰亭表示,作为拥有荷兰国籍的杨斌,有获得荷兰支持的权利,他来参加庭审就是为了给杨斌这个支持的。
除了杨斌之外,杨斌的公司也被一同起诉。杨斌的朋友介绍说,杨斌的公司很多,在庭审中多数都有提到。杨斌在荷兰注册有欧亚集团,这基本上是个壳公司,在这个壳之下,在其他国家又设立有15家分支机构,分别做各种花卉、贸易等生意;而在中国,寿光、固安、长春、大连等地也都有分公司,而生意最集中的地点还是沈阳。
在沈阳,他分别注册有欧亚实业有限公司、欧亚农业有限公司、欧亚房地产有限公司、欧亚咨询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其中,欧亚农业有限公司之下又创立了欧亚农业(控股)有限公司,这家公司通过一步步的操作得以在香港上市。在杨斌的上述众多公司中,欧亚实业有限公司和欧亚农业有限公司两家被列入被告名单。但检察机关对被告,只追溯从1998年到2001年近4年时间的涉嫌罪名,关于香港上市的欧亚农业的问题,暂不在此次诉讼之内。
在庭内,杨斌穿着白色的T恤,情绪相当稳定,对各方问话也都能对答如流。在庭外,杨斌来自南京的同学陈泓介绍杨斌的为人。陈泓表示,他从小就与杨斌相识,又是杨斌在海军第二炮兵学院的同学,非常了解他,他说,杨斌是个非常有才华的人,口才很好。但沈阳一位政府官员却不这么认为,他介绍说,2001年欧亚农业在香港上市后,市里组织各企业到荷兰村召开经验交流会,杨斌做了半小时左右的发言,但条理不清晰,多数人不知所云。
尽管审判已经进行了三天,但谁也说不清负责该案的审判长的真面目。有种说法是,该案由副院长杨永斌(音)担任审判长,由刑二庭的两位庭长担任审判员。然而,几位信息灵通人士也言之凿凿,审判长是刑二庭的副庭长朱晓光,这种说法与记者的一段经历比较接近。在记者第一次前往荷兰村的时候,恰巧遇到一位中院人士,他介绍说是刑庭的副庭长,因被任命为杨斌案的主审法官,而感觉压力很大,特来荷兰村散散心。
一位权威人士向记者透露,杨斌从工行、农行、建行和招商银行骗取了至少7亿余元的贷款,数额巨大,同时为了达到上市目的,指使6人伪造了305张票据,涉及金额17亿多,仅此,就不会得到轻判。由于杨斌有国际身份,其中关于国际法的部分已经协调好,即杨斌在中国受审,在中国执行。对于结果,该人士介绍说,因其国际身份,会从轻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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