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砍濫伐,導致滿山的螢火蟲不再,亦會令景色失去美感。(圖片來源:Pexels)
「四月來看螢火蟲!」
冬天我和好友陳清圳校長、鹿鳴國中楊志朗老師,三人在樟湖國中小旁的民宿訂下了春天之約,但是這個約定可能永遠無法實現了。
四月十三日夜晚,清圳走到學校對面林地,準備觀察螢火蟲的數量,卻發現熟悉的森林不見了,原來高十幾公尺的森林,整個被怪手夷為平地,樹頭散佈各地,橫屍遍野。他過去一年在這裡拍到白鼻心、鼬獾、食蟹獴、野兔、藍腹鷴、深山竹雞等重要野生動物,以及滿山的螢火蟲,而如今因為人類的貪婪,他們失去了百年的家。
清圳在自己的臉書寫下〈螢火蟲之墓〉,記錄如何通報,促使鄉長勒令開發商停工,以及縣府處長調查之後發現是非法施工,直接報警處理。這篇文章在一天之內得到一萬多人按讚,六千多次分享。最重要的是,他讓真相被看見,全臺媒體大幅報導,喚起民識,讓臺灣人知道島內濫砍濫伐的嚴重,甚至替立法改變帶來契機。
另一位朋友也是樹木專家,也在臉書發表過幾次類似的文章,但很可惜,專業的沉痛呼籲,只得到小眾閱讀,無法帶來實質的改變,原因是這位朋友的臉書還未成為「品牌」。
我在自媒體耕耘幾年,並僥倖獲得實驗的正向回饋後,發覺自媒體品牌的成功離不開五個要素:品牌(brand)=利他(benefit)+重複(repetition)+藝術(art)+簡潔(neat)+正派(decency),說明如下:
1、利他:
如同六年前美國吹起的「B型企業」(Benefit Corporation)風潮,現在好的品牌一定要從「利他」出發。例如以「One for One」(每賣出一雙鞋子,就送一雙給貧童)為訴求的TOMS鞋,還有反對動物實驗的美體小舖(The Body Shop),都獲得商業上的巨大成功。如同《祕密》這本書所言,我們常只記得書中的第一原則是「吸引力法則」,卻忘了書末提到—如果第二原則不成立,第一原則也不會成立,而第二原則就是「利他原則」—原來,利他才能利己。所以一位房仲如果每天貼的文都是以保護消費者出發,他一定會得到消費者的相信。而相信,就是品牌。
2、重複:
建立品牌另一要件是「重複廣告」(repetition in advertisement)。廣告只有重複到一定的頻率後,才會在閱聽者的心中留下印象,然而這重複的訊息必須是統一的,才會留下記憶點。我自己從二○一三年初開始固定在臉書發文,到出版社找我出書,剛好是三個月。
3、藝術:
art藝術是人為(artificial)的美感,藝術是一種隱藏,沒有人喜歡閱讀缺乏美感的淺白文字。人類天生愛好美的事物,美好的文字會帶來感動,感動會帶來認同,所以想要自己的文字在「感動經濟」中立足的人,別忘了練習文字的技巧,從文學中吸取養分。
4、簡潔:
TED短講及微電影之所以在本世紀成為顯學,是因為在這個十倍速的年代,人類的心理速度愈來愈快,接受刺激與對刺激反應的時間愈來愈短。太冗長或節奏推展太慢的文字,只會使讀者拉下眼帘。所以想被看見,文章以簡潔為要。
5、正派:
品牌經營不易,但若不循正派經營,崩解極速。從頂新到大眾汽車,太多教訓都告訴我們:「品牌之道,唯誠不敗。」我一直提醒自己,每一篇貼文都要做到利他、重複、藝術、簡潔及正派等五點,讓「自己的媒體」成為世人相信的品牌,甚至轉化為引導臺灣價值向上的正資產。
這幾年從三月學運、改變一中街、外籍漁工募集冬衣、臺灣男子拔河隊募款,到協助史迪爾小姐、臺灣品格籃球等學生創業個案,幾乎都從自媒體貼文及建立品牌開始。
宏碁創辦人施振榮在臺灣空有一身好本領,卻只能打價格戰的紅海時,提出「微笑曲線」這個名詞。曲線的左端是研發能力,右端就是品牌。因為品牌是價值,是超越價格的藍海,是讓能力被看見的能力。「」
在這個全球化的時代,形象模糊、空有能力卻缺乏機會的人,都可以嘗試在臉書、微信或部落格等自媒體書寫,慢慢用利他、重複、藝術、簡潔及正派等五點,打造自己的品牌,讓自己被看見!
(本文節錄時報出版的《寫作吧!你值得被看見》)
責任編輯:雲淡風輕 来源:時報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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