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國強反駁張曉明 特首權不越「三權」(圖)

作者:李大同 發表:2015-09-17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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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指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表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基本法的精神。(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5年09月17日訊】(看中國記者李大同綜合報導)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今早回應,有關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指特首地位超然居「三權」之上。但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強調,按基本法規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則指出,基本法寫得非常清楚,特首不會超越法律或司法機關。

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今早開腔回應表示,香港所有權力都來自中共授權,香港的政治體制是任命特首及特首提名的主要官員,特首是行政機關及整個政府的首長,地位確實是「超然」,並強調,各界需要清楚理解條文。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則表示,不會回應張曉明有關特首地位和三權分立的言論,以及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饒戈平指,香港法官有需要對基本法全面準確理解的言論。

馬道立強調基本法其中兩點,第一點是司法獨立是基本法規定,包括第2條、19條及85條;第二點是基本法第25條亦指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他又表示,不會評論中聯辦主任張曉明的三權分立,以及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北大教授饒戈平指出,香港有法官將香港政治體制解讀為三權分立,是錯誤的言論。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則指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表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基本法的精神,各界毋須擔心,特首不會超越法律或司法機關。

他指出,按照基本法特首是香港的首長,亦是行政機關的首長,根據基本法第四章,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有各自的條文,最重要是司法獨立和司法機關的權力在基本法也很清楚。

他認為,張曉明的言論是指,特首作為香港特區政府的首長是否不受監管。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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