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新罕州一家中餐館因為過量賣酒給一位青年,間接導致他撞死一名警察,引發訴訟。對於民事賠償,近日此案達成近110萬美元的庭外和解,餐館負責其中80萬美元(約合546萬元人民幣)。
所幸,中餐館投有保險,這80萬美元由保險公司支付。剩下的近30萬美元將由肇事者和肇事汽車車主,也即借車給肇事者的親戚來負擔。
這家中餐館覺得冤屈,並擔心以後難買到保險,餐館將無法繼續經營。
事件緣由
23歲的丹尼斯去年8月在這家名為「Chen Yang Li 」的中餐館兼酒吧喝醉酒後,駕車撞死曾在伊拉克服役的警員鮑爾斯。
24歲的鮑爾斯曾以陸戰隊員的身份兩度前往伊拉克,2008年4月加入警察局。他被丹尼斯駕駛的寶馬轎車從後撞上時,剛剛下班。
撞人後的丹尼斯並沒有去自首而是選擇了逃跑。他被控撞上鮑爾斯騎的哈雷機車,碾過鮑爾斯,然後離開意外現場。去年12月,丹尼斯對意外殺人及發生意外後逃走兩項重罪認罪,目前正在服刑。
對於民事賠償,此案近日達成近110萬美元的庭外和解,餐館負責其中80萬美元,剩下的近30萬美元將由肇事者和肇事汽車車主來負擔。
失去兒子的鮑爾斯的父母雖然還是很難過,但對造成他們痛失愛子的人能負起責任感到滿意,他們認為中餐館負起責任是恰當的。
中餐館自認冤屈擔心難再買保險
法晚記者今晨致電這家位於新罕布希爾州的中餐館,接電話的趙先生不願透露餐館的任何信息,只說餐館已經從業8年多。這一案件讓餐館覺得「很冤」,他說,餐館本身也是受害者。
趙先生說,餐館只有五六個服務員,而每天有二三百人的食客,有時候難免不能面面俱到。
趙先生告訴記者,雖然賠款由保險公司支付,但餐館依然覺得十分冤屈。當時,餐館的保安人員在丹尼斯和他的朋友離開餐館前,曾確認過他們是否酒醉,並跟著他們到外面,以確保是丹尼斯駕車,而不是他的朋友。因為當時保安人員認為,喝醉的是丹尼斯的朋友,而不是丹尼斯。
趙先生說,對於這一點,法庭也沒有證據來證明,肇事者當時就是醉酒。
「但也沒辦法,美國法律就是這樣。」趙先生無奈地說,他現在最大的擔心就是目前的保險到期後,沒有保險公司願意賣保險給他,那餐館就無法繼續經營了。
業內人士認為餐館賣酒須謹慎
全美餐館反暴力聯盟主席黃克鏘今晨在接受法晚記者採訪時表示,他一直在關注這個案子。
黃克鏘告訴記者,在美國,餐館和食客不是單純的「買賣關係」。餐館如果要賣酒,那必須申請「酒牌」。領到酒牌後,餐館在賣酒給客人之前,不但要檢查客人身份證件,避免未成年者買酒,更要觀察客人是否已經酒醉,如果出事故,餐館和買酒喝的人都要負責任。這起事故就是一個典型的案例。
黃克鏘說:「就這起事故來看,從業者理虧的主要原因就是,他有責任停止或拒絕向餐館認為已經醉酒的顧客賣酒,否則就要負法律責任。」
黃克鏘認為,餐館需要在食客醉酒出餐館後,確認其有人照顧,上車後繫好安全帶等,這樣才利於法庭呈訴。
黃克鏘說,美國法律早有規定,所有餐館要強制買保險才可以經營。所以,黃克鏘擔心,雖然在這起事故中餐館的賠償由保險公司支付了,但其未來的保費一定會大漲。同時,餐館的生意也難免不受到影響。
背景鏈接
美國法律規定,公民年滿21歲為成人,21歲以下的青少年不准飲酒,更不准商家賣酒給未成年人,否則要受法律制裁。
賣酒者有合理注意的義務,不將酒精飲料出售給明顯醉酒之人,合理預見醉酒人可能造成的危害。
相關案例
美國媒體報導,一名中國女孩2007年曾因不懂相關法律而被訴。
當時,剛滿20歲的唐夢蘭在美國一家中餐館打工。工作的第3天,唐夢蘭按一名年輕男顧客的要求,將啤酒送上餐桌。此後,她按照老闆娘吩咐,叫顧客出示身份證以求證其是否滿21歲。
顧客表示可以去車上拿,很快卻帶著警察返回餐館。唐夢蘭被控「非法向未滿21歲人士售賣酒類」等罪名。
来源:網文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