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唐朝唐憲宗元和年間(806--820),在惠州地區,天雷打死了一個妓女,妓女脅旁有李林甫三個紅字。
二、到了宋朝宋高宗紹興年間(1131--1162),漢陽地區的一個蔡家女兒,被天雷打死,身上也有紅字,寫著"唐相李林甫"的字樣。
三、到了明朝明太祖洪武年間(1368--1398),吳山縣裡,有個人名叫陸允誠,他在家中殺雞,拔掉雞毛後,在雞背上發現有李林甫三字。
以上事實說明:李林甫當奸臣一世,死後在地獄受盡苦刑,又在數世中受到天雷擊斃;後來又在畜牲道中變雞,再受苦罪!
這件事,是清代著名詩人查慎行寫出來的,被收進《因果輪迴實錄》一書中。
来源:明慧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