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原住民,系泛指在十七世紀中國大陸沿海地區人民尚未大量移入前,已經居住在臺灣及其鄰邊島嶼的住民,包括日治時期稱為高山番以及稱作平埔番的原住民。目前政府認定的原住民共有十二族,約四十三萬人,約佔臺灣總人口數的百分之二。依據語言學的調查分析,臺灣原住民族屬於南島民族(Austronisian)或馬來民族。南島民族分布在東自復活節島,西至馬達加斯加島,南抵紐西蘭,北達臺灣這廣闊的海域與島嶼上;而人類學者的研究也歸納出諸如干欄建築(把房屋架高,與地面保持距離,以避濕氣、蟲蛇)、刀耕火墾、編蔞、皮衣製作、文身、吃檳榔、輪舞等文化習俗,都屬於傳統的南島文化。近年來,一部分學者依據臺灣地區原住民語言眾多而分歧的現象,推論出臺灣應該是數千年前南島民族開始擴散的起源地。在其它南島民族區域先後遭到回教、基督教等文明影響之際,臺灣的原住民則相對維繫和傳承了深具特色的文化習俗。
臺灣原住民族群文化的內涵與特色,可以由傳統的居住地域予以區隔。臺灣北部地區主要居住的是泰雅族與賽夏族。泰雅族大約有九萬多人,賽夏族有五千多人;前者以「嘎嘎」(gaga)祖訓制度(一群人共同遵守禁忌、信念的制度,只存在於泰雅族)、文面、父子連名、祖靈祭祀、織布與流域結盟為其獨具特色的習俗;不過,近年來居住在臺灣東部地區的太魯閣(toruku)群,以其歷史經驗及地理區隔的原因,主張應分立成為另一族群,經官方與學者專家程序的認定,太魯閣已經成為獨立的族群。而後者則以父系氏族制度、矮靈信仰較為突出,定期舉辦的矮靈祭(pasta'ay)是該族最具特色的祭典;不過,由於族群人口較少,又夾處在泰雅族與客家族群之間,賽夏族的傳統習俗不免深受影響。
居住在臺灣南部地區的則有魯凱族與排灣族,前者約有一萬人,後者約有六萬餘人。兩者在文化上有許多近似之處。譬如,太陽及百步蛇騰信仰、貴族平民階層、雙系制度、陶壺及琉璃珠製作、彫刻藝術、蕩鞦韆(乃重要儀式,通常女性方能參加)等。由於擁有貴族制度,土地由貴族租佃予平民,因此貴族的臣屬得以專注藝術的創作,使其藝術成就在臺灣原住民族中最為卓著。此外,排灣族人相信祖靈居住於大武山上,每五年會到各部落探視其子民,因此「五年祭」是該族與祖靈相聚的重要祭典。
臺灣東部地區居住著阿美族、卑南族與葛瑪蘭族。阿美族擁有十四萬人口,是原住民族中人口最多的一族,大部分居住在東部縱谷與海岸,屬於母系制度,擁有會所及年齡階層,傳統上部落的頭目擁有重要的權威與責任。至於生產方式,除了有農耕、狩獵外,海濱的漁撈作業也受到重視,而該族每年七月至八月間舉行的豐年祭(ilisin)和豐富的歌舞內容,則最為外界所熟知。此外,阿美族依據其居住地區分為南勢、港口、秀姑巒、馬蘭、恆春等亞群,在語言、習俗和服飾上有所差異。卑南族約有一萬人,區分為知本、南王系統,在語言、文化上有些微的差異。由於嚴格的傳統會所訓所造就的堅強戰鬥力量,以及擅於處理與統治者的關係,讓該族在東部曾有相當長時期得以節制鄰近的阿美族、排灣族等部落。其重要的祭儀有男性的猴祭(訓男性的勇氣)、年祭、海祭及女性的鋤草祭,儘管西方和漢人的宗教相當程度地介入其部落的信仰,但部落的女性祭師仍擔負預測吉凶的主要責任,而以集體力量進行的部落除喪儀式,亦是較為特殊的機制。葛瑪蘭族約有二千人,原居地在宜蘭平原,漢人入墾後便遷徙到花蓮、臺東一帶,曾長期被納入已遭漢族同化的平埔族群,但其語言、神話、祭儀與相關的工藝技能仍然傳承傳統特色,不過,由於鄰近阿美族部落生活圈,所以其習俗難免受到一些影響。
居住在臺灣東方海域島嶼-蘭嶼的雅美族約有三千多人,他們和臺灣本島上的原住民有很大的差異,譬如沒有釀酒的技術,也沒有獵頭的習俗,而以芋頭當主食及飛魚文化等,則構成其獨特的海洋島嶼文化。其中,anito祖靈信仰、飛魚祭、半穴居、拼板船、惡靈觀、發舞,以及其與南方菲律賓巴丹群島島民的血統、文化關聯,最能凸顯該族群具有的獨特文化傳統。
臺灣原住民文化隨著社會的整體發展而有所變遷,昔日以部落為基礎的生活內涵,因為與其它族群的接觸交流,逐漸產生融合併且吸納了外來的因素,至於進入都會的原住民已經超過十三萬人,更使原住民文化的傳承面臨新的挑戰。臺灣是漢族和南島民族組成的社會,儘管文化上有所差異,卻能分工合作,各自貢獻。而各族群對於傳承與振興傳統文化的自覺與實踐,以及政府給予多元文化的尊重與空間的開拓,則是原住民文化永續發展的憑藉。
来源:文化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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