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億萬元資金被套牢
位於天津河西區峰匯廣場的匯眾房地產有限公司成立於2004年3月。目前擁有天津匯眾房地產經營有限公司、濱海匯眾房地產經營有限公司等七個全資公司,主要以房地產連鎖經營為經營載體。2004年實現全年銷售量達6億元。曾被天津市評為「優秀企業」。而如今這家公司已人去樓空,遍佈天津市內約百餘家的店面均「鐵將軍」把門。
記者來到天津市河東區經偵隊,剛剛早上8點,大隊門口已經聚集了數百人 。從該經偵隊獲悉,據不完全統計,「匯眾事件」涉及買賣雙方有1000餘家,他們中大部分人的房產交易資金被套在「匯眾」,涉及資金高達1億6千萬,涉及的家庭目前已多達1000家,另外, 隨著事態的發展,牽扯的家庭還將會有上升的可能。
「這麼大的房產公司說出問題就出問題呢?」在河西區刑偵大隊門口等待消息的陳先生告訴記者,今年7月30日,他通過匯眾天山南路店購買了一套面積為107.99平米,成交價為29萬的房子,並於當天簽訂了買賣三房合同並交齊了所有的費用。7月31日,該店店長谷先生帶其來到農行辦理貸款事宜,並答應8月10日放款給賣方,但時間一天天過去了,8月13日、20日,劉某先後兩次來到該店要求其放款,均無下文。8月23日,劉某來到天津匯眾總公司要求退還自己已經繳納的房款,公司財務主管向其提供了兩張總額為25萬元的支票,但當劉某拿著支票去銀行兌現時卻被告知,該賬戶上資金只有1萬多元,因而無法兌現。另外,劉某得知這兩張支票均為轉賬支票,個人用戶是無法支取的。
站在一旁的劉小姐欲哭無淚,據瞭解,6月25日,宋小姐在匯眾華龍道店與賣方、匯眾簽署三方協議,購買了一套總價值為29.3萬元的房屋,並與6月30日將全部總額為19.5萬元的房款根據匯眾「代收代付」要求打入的賬戶。匯眾向其承諾在15日之內辦理完畢,並將通知對方。然而當宋小姐7月30日向銀行詢問此事時才得知,匯眾公司仍舊沒有給其辦理任何事宜。「剛剛工作,想要買房,為了籌錢,身在外地的父母把自己唯一的房子都賣了,但是現在房子沒了,錢也沒了,我該怎麼辦?」
在記者採訪過程中,人群中陸續有人暈倒。
房產中介投機資本大量存在
據調查,天津市二手房的每月交易量達3000多套、涉及資金達6億元。正是這6億元資金滋養著天津市大大小小几十家中介公司。
一位在「匯眾事件」中受到牽連的房產中介王某介紹,中介公司的盈利模式大致有三種途徑:
其一,中介收取總額1%的服務費。
其二,給客戶墊付資金。舉例來說,比如A向B賣房子,但A的房子是按揭的,這就需要辦理轉按揭手續,中介公司先用其他客戶的定金或房款為A從銀行中贖出房產證,同時收取B的定金,也收取A的資金使用費(買賣雙方同時向中介公司支付),最高可達10%,再拿A的房產證到銀行辦理按揭。這些資金的往來全放在中介公司資金賬戶上,如此一來便為其挪用創造了先決條件。
其三,用其他客戶的錢直接買A客戶的房產,再以高價賣給B,從中吃差價。可以看出,盈利模式中後兩者的盈利途徑幾乎全靠挪用客戶資金實現,中介公司用各種藉口拖延客戶資金兌付,套利資本因此而大量存在。
王說,在我國開辦中介公司門檻較低,租幾間房子就能辦一家房屋買賣的中介公司。由於缺乏相應的實力,在經營不善時,就會鋌而走險。另外,隨著國家新政對房產中介監管力度的加強,中介企業原有的盈利途徑受到了一定的限制。新政打擊挪用客戶資金的流動性,使得已經墊付的資金無法預期收回,與此同時,新客戶進入數量的減少又使中介公司挪用客戶資金能力減弱,資金鏈開始斷裂,客戶買賣房款無法兌現!
天津北洋律所的劉律師認為,房產公司擅自挪用客戶資金,首先違反了《合同法》。若挪用後無法歸還,那將觸犯刑法,涉嫌詐騙與非法侵佔他人財物。據瞭解,目前匯眾公司總經理胡某已被公安機關立案調查。與此同時,天津國信諮詢管理公司諮詢師劉先生認為,政府監管不力是造成目前這種狀況的重要原因。(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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