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貴壟斷下的性混亂──當代「女閭制」

作者:樊百華 發表:2005-06-02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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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29日,《南京晨報》為讀者開通了「職場性賄賂」熱線。我驚嘆該報的「市場意識」──報紙發行量一定會因此而上升。如果共產黨的宣傳部門不阻止,這個欄目肯定會持續下去。果然今天就有案例報導了:一位小姐為了躲避單位頭頭安排的「性賄賂」任務,不得不四換單位。另有小姐打電話說:「為了各種各樣的原因」,有些女孩「甚至主動給領導」「性賄」。接下來,該報又報導若干案例,其中比較多的是在校女大學生加入性交易一行,使得賣淫業冒充大學生成為提高「競爭力」迫不得已的「時尚」。集大賭棍、大淫棍當然也是大黨棍於一身,涉案金額過億的原重慶市委常委、宣傳部長張宗海接受性賄賂的三個標準便是:一要大學本科畢業生,二要漂亮,三要處女。

不久前,《香港商報》引述相關消息透露,2003年中國黨政幹部被檢察部門立案起訴的13,000多人中,有95%以上養有「情婦」。海南省紡織工業局副局長李慶普以「另類收藏」著稱,在其儲藏室裡4個帶有密碼鎖的鐵皮櫃中,有著李慶普記錄其本人每次跟女人發生兩性關係全過程的日記本95冊,日記本裡每隔幾頁用紙包捲的則是與李慶普發生性關係的女人的毛髮。辦案人員統計,李慶普收集的女性毛髮多達236份。

權貴壟斷「美女」的直接惡果之一,是數以萬億計的民眾財富的中飽私囊。最近披露報端的北京市貪官畢玉璽,一次性給「洗足房」張姓服務員的「小費」就達20萬元。

權貴壟斷「美女」的直接惡果之二,是縱容了包括黑社會氾濫在內的各種社會犯罪蔓延。很多黑社會都是官員的皮條客,而官員便是黑社會的編外或者幕後首領。在政治壓迫下的性剝削,同時成為暴力、疾病、毒品、性藥濫用的溫床。張宗海就號稱「偉哥部長」。

權貴壟斷「美女」的直接惡果之三,是惡化了全社會的性道德。女性成了金錢與權力的玩物,全社會兩性間的感情便日益墮落成赤裸裸的掠奪、敲詐、欺騙。據2005年3月29日廣西《南國早報》報導:只因為一次不肯陪「上面來的人」跳舞唱歌,3年來曾多次陪領導「娛樂」的22歲導遊阿鳳,第二天便被以「不遵守紀律」為由遭公司辭退。為阿鳳不服的導遊小姐們對記者說:他們經常有與「上面領導」喝「交杯酒」跳「交頸舞」的接待任務,「被領導亂摸緊摟是經常的事」。

權貴壟斷「美女」的直接惡果之四,是使中國的投資環境流氓化、劣質化、短期化、買辦化。中國有一個公開的秘密,就是普通老百姓連一盤黃碟都不能看,投資商卻可以在各地政府的警察保護下,十分安全方便地獲得廉價的性服務──這是制度性、舉國性的「性賄賂」。地價賤、納稅少、美女多、工資低,成為中國「投資環境」的四大元素。講一個反人權、辱國格的實例吧:18歲姑娘張麗是一名學生。放暑假後,她開始在西安海星山水娛樂公司打工,當一名KTV門迎小姐。1998年9月10日夜,張麗像往常一樣,身著雪白的旗袍站在她的崗位上。晚上9時半左右,正當她將一撥兒客人禮貌地帶往KTV包廂時,一名50多歲的男子突然將手伸到她的下身,狠勁地摸了一把。此後這撥客人中出來個女翻譯,向她解釋那名男子是一名韓國人,請她諒解。張麗只提了一個要求,讓侵犯她的韓國人當面道歉。但這不僅遭到這名翻譯的拒絕,還受到KTV領班的訓斥。

海星山水KTV經理吉小偉說,侵犯張麗的韓國人當晚在包廂還打了一名服務生。當晚12點張麗下班時,在KTV包廂娛樂完的韓國人終於走了出來,一起的還有那個女翻譯、戴眼鏡的男子(經記者調查系中方范姓科長──引者)和一名司機。張麗和男朋友張偉在門口攔住他們,同樣只提出一個要求──讓韓國人當面賠禮道歉。

海星山水總經理牛曉俊出來勒令張麗和張偉立即讓開,讓客人上車。女翻譯與戴眼鏡男子簇擁著韓國人趁勢鑽進了一輛車號為陝A.B3127的黑色大宇轎車。張偉和張麗站在了車前車尾。牛曉俊指著他們罵:「你找死呀」,並再次命令張讓路。9月11日晚7時,張麗去上班時竟被告知「你休假吧」。

記者和張偉隨後趕到海星山水,KTV經理吉小偉說,讓張麗休假的決定是公司研究後做出的,因為她昨晚攔車的舉動不合適,給公司造成了不好的影響。總經理牛曉俊則說,張麗上班時間給男朋友打電話,在公司門口阻攔客人,這些違反了公司的紀律,並且不尊重領導,公司只能讓她休假。當張麗的母親放心不下也趕來時,牛總經理當著她的面指責張麗年輕、單純、幼稚、不懂事、不尊重領導……(取自1998年9月25日《週末》)

上述實例堪稱中國權貴「流氓買辦化」的縮影。

自己的官人們要先尊重民眾的人權,老外們才不致犯「入鄉隨俗」的傳染病。當我看到「打工妹暴死在台資鞋廠」、「惡老闆燒死打工妹」等報導時,首先就是這麼想的。為什麼寧夏回族自治區鹽池縣公安局交警隊隊長余謙,打人成癖(僅1996年4月20日一天就毒打4人)、淫亂成性,卻多年得不到制裁呢?作為黨員,他敢於從不過組織生活;作為幹部,他敢於把反對提拔他的分管政法的副縣長從二樓揪到一樓辱罵;作為下屬,他敢於公開羞辱頂頭上司縣公安局局長;作為同事,他敢於抬手就打交警隊的副隊長;他還敢於將自己「推薦」為「學濟南交警先進個人」而無人敢吭氣;敢於借造家屬樓之際,為自己建了一套172平方米的帶地下室的住宅……這一切都因為他與縣委個別領導有著特殊的關係。

經常在報紙上看到「丈夫慫恿妻子性賄賂」、「賣淫妻子埋怨丈夫沒出息」的報導。我將此命名為權貴性壟斷下的「陰性文化暴力」!其實,中國幾千年來以「後宮寵幸」為核心的的「陰性文化」,既是一種畸形的「男權文化」,同時也孕育了畸形的「母夜叉文化」。如果一個女人以「我掙的錢比你多……」而對她的丈夫橫三豎四,這當然毫無自尊可言。這樣的女人,一旦失去工作,一旦需要錢了,她該怎麼維護尊嚴,就可想而知了。我曾多次說過,中國的一些女人,只要你是個什麼科長、處長,或者經常有外人請你、送你,就會有很馴服的老婆為你擠牙膏、倒洗腳水。當然,女性朋友可能要反唇相譏:中國的男人只會對老婆孩子凶,碰到當官的有錢的,就會一下子沒了骨頭,管你是農民還是專家、教授。

權貴性壟斷下的賣淫嫖娼是兩性權利關係嚴重失衡的確證。人格尊嚴、人格平等的重要方面是權利對等。用權利對等的觀念看賣淫,我們就會立即判明:在政治─經濟擠迫下的非自由賣淫是有失尊嚴、人格的。

有人說賣淫是「開窗」後從西方飛進來的蒼蠅之一。如果西方人反過來說,曾經的曾經,曾經有一個東風西漸時期,賣淫就是一隻東方的臭蠅!那該怎麼辦?有史為證:西元前654年,管仲就實行過「女閭制」──官方組織婦女賣淫以充軍庫(當然不一定花到軍事方面)。而幾千年來領導核心恣意玩弄「宮女」,與今日中國權貴性壟斷一脈相承!不同的地方也是有的,那就是1949年以後的性壟斷,不僅沒有充實國庫,而是以空虛國庫為代價的;過去的「女閭制」多少還有自發演變的「社會性」,而今紅朝的性壟斷則是赤裸裸的霸權,儘管常常出以黨的需要、組織需要、革命需要、發展經濟的需要等等謊言!

在性關係上,人類的權利對等,唯「戀愛」、「情人」與圓滿的夫婦交歡三者而已。至於「情人」派生、畸變為別的,或影響到別的,那正如「戀愛」也常常畸變出諸種情形一樣,與權利對等已經無關。

幾年前,廣東有一位省級高官主張對「紅燈經濟」放一馬。我雖基於中國權貴性壟斷國情對這種主張不看好,但卻絕對佩服他的坦率與真誠──作為觀點,他完全有自由表達的權利,而不應受到任何歧視。只要他不利用權力付諸實踐,自己不去嫖娼,他說話的權利就應當得到尊重。相反,不這樣講的官員呢?實踐中裝糊塗,甚至漂亮話說盡、淫蕩事幹絕的大有人在。相比之下,我絕對喜歡前一種官員。

1998年,輿論界曾對某省稅務官向「三陪女」收所得稅(1999年初有報導稱僅福建某市就收到上百萬)的問題展開一番爭論。以《南方週末》為代表的傳媒深刻指出,納此稅無疑以承認了此業的正當性為前提(上面被批的官員倒顯得有些冤了),應當打擊嫖娼,針對各種導致黃泛的原因為維護婦女的人權而努力。中國人民大學的性學專家則針對鄢烈山先生言論中的某一側面,說:「不懂就不要亂講話」。潘先生的言論就發表在鄢先生主持的版面上。在這一點上,我是同意鄢先生的,也理解潘先生,但絕對不喜歡潘先生的口氣。鄢先生誠非性學專家,但即便說錯什麼,你將對的說出來就完了。大概鄢先生還能看懂你潘教授的文章,何必話沒說幾句就訓人呢?

潘先生確是專家,雖然他未必都能在他的專業範圍把話說對。

林賢治先生曾經主編的《大時代文摘》報(1998.16.19)曾轉載了一份對京城114名「三陪小姐」的問卷調查表。表中告訴人們,「三陪女」中74.56%的年齡為21∼25歲(20歲以下的排第二位,佔12.28%.但「以下」到多少沒說,大概年齡不同於身材,有點敏感不便說。);90.35%的為無業人員;99.12%在大專文化程度以下(高中畢業佔28.1%、初中畢業佔66.1%、小學以下佔14.9%,大專及以上的佔0.88%);來自農村的佔88.59%;未婚的佔78.7%;59.65%稱操此業是因「家庭困難、出來掙錢」,稱「喜歡這種生活方式」的只佔4.39%.那麼,所掙的錢的主要來源是什麼呢?是客人給的小費。

所謂陪唱、陪舞、陪酒,不完全是「賣淫」的代名詞,其中也不可一律視為「人權」問題;是否屬「人權問題」,也不可以小姐對其生活方式的「喜歡與否」為依據。

賣淫本質上是一個「被迫」現象。性交易畢竟不是互相娛悅、人格對等的情人關係。但同樣是「被迫」,情形卻相當複雜。在專制強權社會與民主平權社會,「被迫」的情形是差異甚大的。例如,西方社會的紅燈區已經遠離了單純的生存壓迫,一旦超出生存性緊張,性交易才會有自主自願的「職業性」。專制落後社會的逼良為娼,即使是「高級二奶」、「金屋小蜜」,也是地位、人格極不平等的苟合。「喧娼奪妻」、「私娼僭政」、「生活秘書領導領袖」,都是傳統「淫威」的延續。

潘綏銘先生在以《「小姐經濟」現象》為題的長文中,讓我們看到了很大一個社會生態斷面。潘教授認為:「嫖娼賣淫等社會現象,在中國已不僅僅是『死灰復燃』,而是在迅速發展。在目前的中國,賣淫雖然是非法的、地下的,但是它已經形成了自己的系統和運行機制:」制黃販黃『是它的廣告部門,』三陪『服務是它的展銷部門,江湖醫生』治療性病『是它的售後服務部門。而直接的』以錢買性『和』以錢換性『則是它的核心』生產『部門。「據公安部門統計,從1984年到1997年全國就累計查處過大約212萬人次。潘先生說:可是人們最關心的卻是:還有多少人次沒有被抓獲呢?也就是說,「查獲率」究竟是多少呢?一本非常權威的書說:1991年前後的「查處率」是25%-30%,因此,那時全國每年進行嫖娼賣淫活動的人次應該是60萬到80萬之間。一位專家則說,1991年前後的查獲率只是1/10.潘先生將「三陪」稱作「連帶產業」,意思是很難在實際工作中判定什麼是「三陪」。潘先生指出:地下「性產業」還有一大批連帶產業,例如旅館業、娛樂業等等。在一些地方,這些行業成了為地下「性產業」服務的行業了。形象一點說,過去是哪兒有「窩」(旅店),「雞」就往哪兒鑽;現在是哪兒有「雞」,「窩」就往哪兒蓋。潘先生認為:目前現實存在著的這些現象,已經不是僅僅用「醜惡」和「瀋渣」兩詞所能形容的了;它們同時也已經是一種具有相當規模的「產業」了。中國的某些產業,經濟規模可能還不如它們呢。

潘先生在作了相關的初步考察(禁娼成本)之後認為,中國走進了一個怪圈:一方面,大量的金錢被用於整個地下「性產業」的消費,而且幾乎全都不繳稅,全都在國家體制之外流通與迴圈;另一方面,國家財政又不得不支出大量的費用來禁娼,而且可能有很大一部分費用被迫轉嫁到其他方面,加劇了經濟資源的消耗。潘先生於是說:「如果今後的嫖娼賣淫還在蔓延,抓獲它的成本還在加大,那麼我們這個社會是不是就應永無休止地支出下去呢?」在「技術」層面上,潘先生比鄢先生說得「豐富」多了。

潘先生對賣淫女分層如下:處於頂端的是「二奶」階層。她們雖然表面上常常以小老婆的身份而存在,但是與納妾、「傍大款」或者事實婚姻的本質區別在於:1「二奶」是收費的;2她們提供的,主要是性服務而不是情感生活、生兒肓女、居家過日子等等。第二層是「包婆」(公安部門叫做「包娼」或者「包嫖」)。她們雖然也像「二奶」那樣,按照服務時間的長短來收取固定的「包身費」。第三層是那些活躍於「三廳」(歌廳、舞廳、餐廳)裡的「陪女」。她們處於「三陪」與賣淫之間,收費也處於記時與計次之間。第四層是當地一些人所說的「叮咚小姐」。她們自己租房間,相對固定地住在一個賓館裡,通過電話拉客。第五層是「髮廊妹」或者「按摩女」。她們以洗頭、按摩或者「洗腳」為名,在各種髮廊、桑那浴或者「洗腳屋」之類的地方營業。第六層是「街女」或者「街妹」。她們往往在賓館門前、電影院或者其他娛樂場所的大門外拉客。第七層是「下工棚」或者「住工棚」的女人。她們主要與外來民工交易。

潘先生用了極敏感的「術語」描述了此業的內部管理:第一種情況是「暴政」,就是老闆運用各種手段直接強迫小姐賣淫。第二種情況是「專政」(潘先生這詞顯然用得不確,好像專政不暴似的──引者),就是老闆(有時需要將老闆例如公安局長與老鴇區分開來──引者)僅僅運用「經濟強制」來促使小姐們賣淫。比如在華北各地,大多數按摩小姐根本就沒有任何固定的工資,全靠客人給的小費。第三種情況是「仁政」。其中有一些老闆僅僅是為那些已經從業的暗娼們提供一個營業的場所,然後收取一定的費用,並不直接組織賣淫,也不強迫賣淫(當然,這在中國法律上叫做「容留賣淫」,同樣要受懲罰)。在這三種內部管理模式中,最關鍵的是暗娼與老闆之間如何分配所獲得的利益。無疑,暗娼是被老闆剝削的,只是方法不同,被強迫的程度不同而已。

潘先生在對「地頭蛇」與外來「強龍」的關係做了一番剖析後,披露道:華北的許多市縣一級色情場所,已經被更大城市裡殺來的「大腕」所壟斷。那些用數千萬甚至上億元人民幣堆起來的豪華娛樂場所,似乎已經成了當地的新景觀。其中大多數是外來資金與當地聯營的,而且每個老闆都把自己的聯營者說成是大得嚇死人的單位,尤其愛說是跟各種專政機關聯營的。許多地方的人把這叫做「引『黃』工程」。這些強龍帶來資金和「繁榮『娼』盛」,因此在有的地方,老闆宣稱:沒有當地最高領導的簽字,公安局的人就不能進入這些場所。

在描述「利益集團」的競爭時,潘先生說:地頭蛇們只好在傳統的「三不管」的各縣交界處安營紮寨,形成一小片一小片的路邊店聚居區,或者屈尊於縣城的邊緣。當然也有在街面上跟外來財神相抗衡的,於是各種明爭暗鬥也就愈演愈烈。有的地頭蛇拚命舉報強龍的賣淫活動。有的強龍居然活生生地把一些地頭蛇的地盤強買下來。有的以爭風吃醋為掩護,約對方來一個打砸搶。有的則是搞「人才競爭」,把對方的領班人物挖走。在某個著名湖泊的岸邊,大村裡都有歌舞廳,由地頭蛇興辦,而湖中心的島嶼上,則是由強龍們壟斷,於是雙方都把跟對方的鬥爭叫做「打鬼子」,甚至發生械鬥。(取自1999年1月24日《社會科學時報》潘綏銘文)

社會的「現代組織」功能得不到發育的國家,必然是「黑社會」發達的國家!

這哪裡能夠與西方的「紅燈區」同日而語呢?

在分析更多相關資料的過程中,我認為從理論上講,相關調查研究還應進行得全面深入些。例如已被打擊的賣淫女中,不同檔次的比例怎樣,是中下檔妓女多,還是中高檔妓女多,尤其是在相對安全的場所(如涉外賓館、星級賓館、政府機構的招待所……)作為中高檔妓女被抓獲的佔多大比例;而在嫖客中,政法官員的比例怎樣,黨員、黨員幹部、非黨員幹部,包括國營企業幹部的比例又怎樣。等等。

有人認為,打擊賣淫嫖娼應重在打擊「雞」;有人認為應著重在打擊嫖客;有人認為應著重在打擊官嫖;有人認為應著重打擊「雞頭」、「皮條客」和「老鴇」。莫衷一是。我以為應換一個角度提問題,即打擊哪一種人最為難。不用說,打擊官嫖與有背景的老鴇是最難的,而打擊最低層的賣淫女和嫖客最容易──據從上海的調查獲知,賣淫女一次賣淫的收入低到2元,高到2萬元,相差一萬倍。而我只相信那個最低數,因為高沒有封頂,且高檔賣淫女尚有「無形資產」、價值會變化的實物收益,這怎麼計算?對那些只掙2元錢而被處罰的,老實說,我只能滴下同情的淚!(廣西光華女子學校校長劉光華女士對「她們」就首先是從同情與理解展開其事業的──參閱1999年1月8日的《北京青年報》)

有一個並不怎麼能說明問題實質的調查資料是這樣的:嫖客中的私營老闆佔了69.5%.細分之後企業幹部佔了20.1%;國家幹部佔了11%……。該組資料「細分」的程度遠遠不夠。讓我驚訝的是,全部這組資料中除港臺投資者佔3.9%外,外商則未出現,這似乎與「淫風西來說」十分抵牾。

另據有關「背景」介紹,對上海公眾的調查顯示:有61.9%的人認為導致現代女性賣淫的客觀原因是社會風氣不正,以權謀色氾濫。社會學工作者還指出,應對政府公務員參與性交易進行嚴厲的打擊和處罰。於此,南京有貪官的風流日記及其新「金陵十二釵」等等可作印證。

1997年青島查獲的一起嫖娼、接受異性按摩的案件中,涉及16名區一級的黨政領導幹部,其中包括副區長。成都交通局長石全志,就為一位19歲的小姐兼情人撥款19萬元以維持她的個人開支。原遵義行署副專員唐榮光多次到歌舞廳嫖娼,為支援「小姐事業」,他利用權力使這家歌舞廳成功詐騙保險金23萬。廣西玉林市的一位統計局局長更是須臾離不開小姐,出去開會還要從本地帶上兩個小姐,同吃同住,聯繫真是太密切。小姐費麼,則從工作餐、統計大檢查等帳目中列支。一家報紙刊登了一封讀者來信,寫信的顯然是位剛參加工作、不諳世情的「愣頭青」。說他參加一次會,會議開著開著走了題,幾名領導大談自己「吃豆腐」的歷史。什麼進口豆腐、開包豆腐。小夥子大惑不解,這些吃遍了山珍海味的領導們怎麼突然對豆腐感興趣?後來好不容易弄明白,原來這豆腐並不是豆腐,而是「小姐」。那個金獅啤酒有限公司的工會主席趙湘傑,如果不是急著去按摩房找小姐,也不至於把車開得那麼快,一下子撞死人。如出一轍的黑山縣檢察長譚安州,如果不是與小姐玩得太投入,喝得太多,舞得太累,恐怕也不會把同方向騎車的人軋死。(引自1998年9月22日《雜文報》李樹傑文)

1998年11月19日晚,《民主與法制畫報》記者來到鞏義市委、市政府招待所(現為鞏義市賓館)。在這之前,記者接到舉報電話反映,堂堂的市委、市政府招待所桑拿房竟存在嚴重色情活動。為了預防可能發生的不測,記者等兵分兩路,一路由胡某直接進入賓館桑拿房,另一路由李某在賓館門口駕車隨時接應。

晚上10時整,記者準時來到了全都按三星級標準裝修的鞏義賓館二樓桑拿部,和櫃臺裡的一位男服務員商量按摩一事。因為貴賓房仍然客滿,記者最後在這位男士的親自帶領下轉了一個彎,來到了一間不足5平方米的包間內。在去包間的走廊上,記者故作緊張地問該男士:這裡干「這個」是否安全?他笑著說:百分之百放心,有些領導也來這兒。

這位元男士把記者帶到包間後轉身就走了。一分鐘後,一位身材苗條、面目清秀,看起來不過20歲左右的小姐來到了房間裡。小姐不但一進門在給記者打了聲招呼後,立即就讓記者脫衣服做事,而且還把記者原來與那位男服務員說好的時間和價錢都作了變動,時間改為45分鐘,價格卻升到了300元。當記者指出這之前曾和老闆談好了價格後,這位小姐馬上改口說:300元指的是按摩和做事的總錢數,單單做事是200元。

這之後該小姐再次要求記者脫衣服。在這種情況下,記者只好謊稱是別人請客盛情難卻,不進來的話說不過去,所以只好裝個樣子給人看看,其實來這裡什麼也不要做。小姐聽後又笑,說:在這種地方,你做不做事別人又不知道。記者說怎麼會不知道,你知我知天知地知。小姐聽後又笑:反正你已進來了,你不做別人也會說你做了。小姐在和記者談了一會後又開始不安分起來,不但將房間的燈光拉滅了,還將自己脫了個精光。……最後竟將記者的衣服拉了下來。就在千鈞一髮之際,「嘀嘀嘀」一陣脆響,由在賓館門外接應的李耀武按照事先約好的時間打了電話。……記者當晚離開按摩房時,為了取證的需要曾讓服務臺的服務員(就是開始帶記者進房間的那位男士)開一張發票。他以發票暫時沒有為由給記者開了一張收據。記者細心看了一下,收據上的蓋章單位是「鞏義市賓館」。此外,記者還以準備拿回去報銷為由,問他收據上可不可以多開些錢?他說可以,在經詢問記者後順手開了一個吉利的數位:680元。開完票後,因為怕剛進門時的錄音效果不夠完美,記者再次裝作不懂的樣子問他在記者剛進門時他所說的一些領導是什麼意思。他馬上神秘地沖記者噓了一聲,並甩過頭去衝著裡面的包間對記者悄悄地說:現在還在裡面呢!我們這裡不但他們來,省裡也有人來,還有國家某某某(某國家機關名字)的人也來。雖然記者對他的這番話甚表懷疑,但想想該按摩房的規模如此之大、勢頭如此之猛、生意如此之火,如果沒有一個強有力的後盾想必是開不起來的。(取自1998年12月7日《民主與法制畫報》)

七年過去了,還是這個河南省,一個叫做鹿邑縣的縣委招待所,還在做著「拉皮條」的生意!據2005年3月20日《新京報》報導:公然設在縣委大院內的該招待所「衣著暴露的小姐進進出出」,與小姐「玩一次100元,玩一夜200元。」招待所的任老闆一邊對記者拉皮條生意,一邊泰然自若地說:「誰敢來查?(派出所)所長還想不想幹了?……」

是啊,中國的權貴性壟斷與其他種種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壟斷一樣,說到底都是由暴力後盾支撐著的!想想無數老百姓一輩子貧乏蒼白的性生活,人們哪,請與我一起詛咒吧!◆

《北京之春》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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