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裸死女教師案遺體解剖後器官失蹤 開庭推遲

發表:2004-04-22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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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裸死女教師黃靜案」原定於今天開庭,但因黃靜屍體解剖後提取、保存的器官標本失蹤,主審此案的湘潭市雨湖區人民法院刑庭範庭長於昨晚7時許告訴記者,應死者家屬的要求,此案已延期審理。昨天下午,黃靜的母親黃淑華向記者證實了這一點。

  黃淑華說,她做此決定緣於手頭由司法部法醫鑑定中心做出的一份材料。該材料稱:「(黃靜)屍體解剖後提取、保存的器官標本已不復存在」。

  四次屍檢相互矛盾

  2003年2月24日,湘潭市臨豐小學音樂教師黃靜裸死在學校宿舍,其男友成為重要嫌疑人被公安機關逮捕,但隨後由湘潭市公安局、湖南省公安廳、公安部和中山大學先後作出的四次屍檢結論,存在相互矛盾之處。

  2004年3月9日,雨湖區法院派人前往司法部法醫鑑定中心,委託其對黃靜的死亡原因進行再次鑑定。因主要鑑定資料保存在湘潭,經過合同評審後雙方草簽了法醫委託受理合同。

  司法部終止鑑定

  今年3月22日,司法部法醫鑑定中心專家趕到湘潭。但4月2日,該中心副主任法醫秦志強、研究員陳億九在一份《終止鑑定合同情況說明》中寫道:「當日(2004年3月22日)下午查閱了本案偵查卷宗有關內容。次日在工作中發現原屍體解剖後提取、保存的器官標本已不復存在。死者黃靜屍體已經保存一年餘,現屍體浸泡在福爾馬林液體中;據最近一次屍體檢驗(2003年8月2日由中山大學法醫鑑定中心屍檢)記載,屍體呈高度腐敗狀,全身皮膚可見腐敗性表皮剝脫及腐敗氣泡,黴菌斑形成;胸、腹腔存留的部分器官已高度腐敗。由於缺乏死因鑑定的主要材料(心臟等器官),且保存的屍體已經腐敗。在此種情況下,與委託機關協商決定終止鑑定合同。」

  器官被醫生燒掉

  湘潭市公安局刑偵支隊隊長盧任武介紹,他也是在司法部法醫鑑定中心要求檢查黃靜器官標本時,才得知不見了。據他介紹,受專業人才、設備等條件限制,湘潭市公安局保管器官標本等物證的保存大都委託湘潭市二醫院完成,公安局向其支付一定的保存費用。

  負責保管黃靜器官標本的是湘潭市二醫院病理科。其負責人肖聖華證實,黃靜的器官標本確實被該科的譚國其醫生燒掉了。

  按他的說法,黃靜器官標本已先後多次取材進行法醫鑑定。去年8月,中山大學做完法醫鑑定後,醫院將黃靜器官標本用小紅塑料桶裝著,保存在病理科製片室裡。年底因醫院開啟暖氣,因浸泡液體揮發導致標本干了,「已無多大繼續保存下去的必要」,所以在春節前後的一次衛生清理中,被放到鍋爐中燒掉了。

  記者就此提出採訪譚國其醫生,但一直未能謀面。

  家屬瞭解詳情被拒

  湘潭市政法委對此高度重視。據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知情人士回憶,早在3月24日,也就是司法部法醫鑑定中心到湘潭的第二天,湘潭方面召開緊急公安工作會議,湘潭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顏向陽親自過問此事,並責令湘潭市公安局速查此事。

  此後,由湘潭市公安局紀委一名副書記帶頭組成的調查組對此展開調查。但黃靜家屬分別於4月17日、19日、21日向調查組瞭解詳情,均遭到拒絕。「案情正由市公安局偵查,可能很快有結果。」昨晚,顏向陽如是告訴記者。

  湘潭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吳昌續明確表態:「一定要實事求事,督察市公安局秉公辦理此案。」

  法院延期開庭

  來自湘潭市檢察院的消息顯示,今年3月中旬,黃靜的生前男友姜俊武已被取保候審。早在去年12月22日,雨湖區檢察院以「涉嫌強姦(中止)罪」為由,對姜俊武提起公訴,雨湖區法院原定於本月22日開庭審理此案。

  但4月16日黃靜父母黃國華、黃淑華在獲知主要證據被毀後,向湘潭市雨湖區法院提交申請,請求延期開庭。


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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