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華峰被判重刑,理由是貪污十萬元,行賄97萬元。所謂貪污實際是作為領導領取了獎金。且系領導層集體研究,每人有份。這種分配方式可能不合財務制度,可說領了獎金就是貪污,未免與法理不和。因為貪污罪要求行為人必須具有主觀故意,即明知是貪污國家資財的行為而故意為之,堂堂南都老總,年收入近百萬,會為區區十萬元集體貪污、斷送錦繡前程?的確讓人生疑。
所謂行賄更讓人費解,李民英本來就是南都的實際領導人,喻華峰送的也不是自己的錢,即使認定行賄也是單位行賄,可是有單位給自己領導行賄的嗎?
喻華峰「貪污」十萬元,判刑十年,量刑之重也讓人瞠目結舌。這和程維高的女兒程悠蘭偷稅三百多萬,判刑三年緩刑五年的判決相比,何其荒唐!中共的法律只是某些人整治他人的工具。在司法案情中貪污幾十萬、上百萬判不了十年的比比皆是,喻華峰究竟是何等人物,竟惹得上司如此刻毒?
南方日報報業集團對喻華峰的評價是:
喻華峰在報社的一貫表現好。他在幹部和群眾中的威信高。業內人士稱喻華峰是不可多得的報業經營管理人才,在報業經營領域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有的私人企業以洋車、別墅、參股和一次性「轉會費」300萬元等拉攏他。南方日報報業集團最終是以事業、平臺、待遇和情感諸多因素,才挽留住喻華峰。
幾年來,喻華峰兢兢業業,勤勤懇懇,拚命工作,身患嚴重的胃病,出現過幾次咳血,每天帶著一個裝粥的保溫瓶辦公,幾乎所有的雙休日都在工作。每天中午在辦公室吃家裡帶來的剩飯菜,從不花天酒地,沒有不良嗜好。他承包經營南方都市報發行廣告業務後,帶出了一支1000多人的經營隊伍,其中一批業務骨幹現在成為《羊城晚報》、北京《京華時報》的發行、廣告部門負責人。(摘自南方日報報業集團2004年1月5日給有關部門報告)
《南方都市報》給喻華峰出具的個人表現證明材料是:
喻華峰在南方都市報工作期間,事業心強,做事從不遮遮掩掩,批評下屬也從不吞吞吐吐,為人耿直,大方得體,能屈能伸,權威感與親和力兼備。南方都市報97年創刊時,虧損800多萬,98年虧損910萬元,經過喻華峰的努力,從99年開始,南方都市報逐年盈利,創造了中國報業三年扭轉虧損、上交利潤的奇蹟,其中99年盈利376萬,2000年盈利2141萬,2001年盈利2485萬,2002年盈利6422萬,2003年盈利16000萬。南方都市報之所以能取得這麼大的經濟成就,與喻華峰的極強的工作能力絕對有密不可分的關係。
喻華峰精通經營管理,全力打造中國最好的報紙廣告團隊,其經營理念和管理思想對中國報業來說彌足珍貴。工作主動,責任心強,作風硬朗,效率極高,做事拚命,精力旺盛。與別的經營人才不同,喻華峰懂得辦報,他領導的營銷團隊成功地推廣了南方都市報的辦報理念和生活方式,這是他格外高人一籌的地方。
除日常工作之外,多年來,喻華峰還領銜策劃了南方汽車展、通訊數碼展一系列營銷活動。這些活動不但產生了很好的直接經濟效益,也極大地提升了南方都市報的品牌價值。擅長開疆拓土,擅長溝通協調,擅長人才培訓,擅長運籌謀略,在中國報業享有極高的聲譽。
從上面的材料可以看出,喻華峰是一位敢為人先、屢創佳績、品格高潔、作風正派的報界奇才,按說在改革的前沿廣州正可施展才華,大展宏圖,何以竟不見容於當局、反被羅織罪名、構陷入獄、判以重刑呢?
人們不能不聯想到喻華峰掌舵的良知媒體──《南方都市報》屢屢為草根階層說話、仗義執言、秉筆直書的時代背景。
2003年2月──3月,《南方都市報》多次努力衝擊傳統的信息封閉體制公開報導SARS。
4月25日,《南方都市報》報導:《一大學畢業生因無暫住證被收容並遭毒打致死》,揭開孫志剛事件黑幕,導致了《收容遣送辦法》的廢止,掀起了公民權利運動的浪潮。
7月,喻華峰被以受賄罪立案調查。
12月下旬,《南方都市報》報導廣東再次出現SARS,為此付出慘重代價:當天值班編委被撤職,直到2004年3月,針對此事的調查還沒有結束。
2004年1月初,針對《南方都市報》的經濟問題的調查驟然升級。 1月14日,喻華峰被正式逮捕,涉嫌的罪名由受賄變成了貪污和行賄。3月18日,被判12年重刑。
中國有個傳統,叫做秋後算賬,其實,對敢說話的文化人的清算中共從來等不到秋後。
1957年,《光明日報》主編儲安平響應毛澤東號召幫助中共整風,批評中共搞「黨天下」,不到一個月,被打成「極右」,成了載於史冊的三大右派之一。
1989年,原《人民日報》主編胡績偉先生在《世界經濟導報》上刊登嚴家祺、包遵信等學者關於時局的對話,沒等到六四鎮壓,即被勒令停刊,胡先生也成了八九民運第一個被整肅的報人。
2003年7月,薩斯還沒有被遏制,公開報導薩斯疫情的南都老闆喻華峰就被捕入獄!
歷史彷彿停止了,仗義執言、敢說真話成了報人最難的選擇!
如果說有變化,那就是如今對待喻華峰當局也不再憑「話柄」抓人,而是羅織罪名,沒有「受賄」那就找「行賄」的把柄,沒有作風問題就按個貪污的罪名。總之,需要你有罪,沒罪也有罪。據說,這叫「政治問題司法化」,還是「依法治國」、「與時俱進」的成果呢。
都說媒體是社會的良心,沒有了媒體,沒有了輿論監督,草根階層的苦難就只能是泥土裡的呻吟,在這個威權橫虐、商潮滾滾的資本專制時代,保留有社會良知的媒體如《南方週末》、《南方都市報》就像暗夜裡的一、兩點寒星,時時向渴望正義的人民閃爍一點希望。一年前,南方週報熄滅了,如今,專制的黑雲又壓向了南方都市報,莫非,我們這個民族不再需要正義和良知、只允許存在謊言和欺騙?我們真的要墜入萬劫不復的漫漫暗夜嗎?(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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