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在2002年12月尾起,一連刊載了數名網友的文章,以「王懷忠擺不平中紀委擺平了誰?」、「誰為王懷忠『邊貪邊升』負責任」、「誰給了王懷忠這麼大的能量」等等為題,高調質疑王懷忠背後有更高層人士為其撐腰,才能使王能夠有恃無恐,某些網友矛頭更直指地方檢紀委、甚至安徽省委書記一把手王太華。
1月4日,新華網刊登了一篇署名「王海波」的文章,尖銳地提出「一個最發人深省的問題」:「王懷忠連中紀委都想『擺平』,那麼在當上副省長之前,他的屢次被查,是真的查無實據,還是被他輕易『擺平』?」
該文指出,王懷忠得知中紀委專案組進駐安徽,即將對他展開調查,他竟籌資200萬元,試圖以此「擺平」中紀委。結果,王懷忠的瘋狂舉動反而加快了他被查處的進程。但很明顯,如果他之前不是試過類似的手法得逞,他決不會做這件「看起來很愚蠢」的事情。
該文直指:俗話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貪官們之所以頂著風爬上了很高的位子,還依舊瘋狂斂財。一是仗著自己有權,總以為不可能撞到「槍口」上;再就是幾次三番的不疼不痒的調查、處理使其無所畏懼。
這篇在新華網上的文章指出:一個王懷忠,在任亳州市委書記時就風言風語,假如那時有關組織、部門稍微警惕和認真一些,也就不會讓他爬到阜陽市委書記、安徽省副省長的高位上來給國家和人民的事業造更多的孽。
另外,有網友稱,「由王懷忠妄想「擺平」中紀委來看,好多級別很高的腐敗分子,在爬上了高位之前,也一定「擺平」過地方的紀檢委……換句話說,正是個別地方紀檢委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貪官更加膽大妄為。」
更有網友引述老幹部的話,質疑「不就一個王懷忠,咋就能影響到這麼大的一個城市呢?還能影響好幾年呢,誰給他這麼大的能量呢?」
2001 年5月17日至24日,當時仍任國家主席的江澤民曾在當時的組織部部長,現任國家副主席的曾慶紅、以及安徽省委書記王太華陪同下,於安徽進行考察。對於江澤民此活動,新華網在5月24日有如下的報導:「江澤民……瞭解到群眾的生產和生活條件不斷改善時,他十分高興。
「 江澤民表示,安徽省委、省政府堅持以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堅決貫徹落實黨的十五大精神和中央的各項工作部署,帶領全省廣大幹部群眾艱苦奮鬥,開拓進取,努力推進社會主義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兩個文明建設都取得了新的成績。」
但實情是,安徽省並不如江澤民看到的如此全然一片光明。就拿阜陽市來說,王懷忠在此發跡,他曾任該市市長和市委書記。亞洲時報在線走訪阜陽時,發現該地上下官員一起大搞錢權交易,跑官送禮,貪贓枉法;並大搞形象工程,欺騙上級;這些貪官包括安徽省前政法委副書記李和中、前阜陽市市長肖作新、原阜南縣委書記殷光立、原淮北市副市長王漢卿等人。
南京大學專門研究農村問題的劉教授則認為,像阜陽市這類上下級官員一起貪污腐敗的問題,「其實在全國農村很是普遍,村裡騙鄉里。鄉里騙縣裡。縣裡騙省裡,省裡再去騙中央,到最後是上行下效。」
「一把手」隻手遮天的權力失衡情況,使腐敗情況更趨惡化,這在中國早已是公認的事實。以瀋陽「慕馬」腐敗大案為例,涉案人員中就有17人是黨政部門「一把手」,且全都來自法院、財政局、土地規劃局、國資局、菸草專賣局、物價局等「要害」部門。
中央黨校祝彥博士認為,要從根本上解決腐敗問題,就必須進行政治體制改革,切實實行「黨內民主」。也有黨建專家認為,每一個黨員和黨的領導幹部都要主動接受黨組織和人民群眾的監督,不可允許個人凌駕於組織之上。
在 「黨內民主」和「政治體制改革」前,「黨內監督條」條例可能就是當局反腐的武器。中共中央政治局於2003年12月23日舉行會議,部署了2004年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並討論《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稿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修訂稿。會議同意2004年1月召開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這條「黨內監督條例」,目的可能就是要針對這種地方腐敗官員官官相衛的情況。
從安徽省副省長的位子上東窗事發,王懷忠家庭總資產達941萬餘元,除去受賄所得及正常收入88.1萬元,王懷忠還對其擁有的價值人民幣480.58萬元鉅額財產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另據檢察機關查明,1998年9月到1999年8月,不到一年時間裏王懷忠就受賄200多萬元。
亞洲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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