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章案:丁楚曾被「軟禁」

發表:2003-02-15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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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曾慧燕紐約報導,據現居紐約的民運人士蔡桂華自上海獲得的消息,以及最新一期「開放」雜誌報導,深圳法院判決王炳章前,仍在「匆忙蒐羅」對王炳章不利的證詞,並對王炳章多年前的老搭檔、前「中國之春」雜誌主編丁楚,以涉嫌「泄露國家安全秘密」和「危害國家安全」的理由,「監視居住」兩週。

 丁楚 1994 年自紐約回大陸經商,定居北京,去年12月突被國安局關押兩星期,期間曾託人向「開放」求救。丁楚獲釋後接受「開放」訪問,表示具體原因他不方便說,因為「我出來之前他們要我承諾過不透露案情,否則按泄露國安秘密論處」。

 當局既然指控「危害國家安全」,現在為什麼又放他出來?丁楚說:「我只能告訴你調查結果證明我是無辜的,被其他涉案人的供詞給扯上的。釋放後他們告訴我,禁止我出境的禁令仍舊有效,也許他們還需要時間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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