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一旦决定生子,从那一刻起她的人生就必须面对许许多多的抉择。这个问题自八零年代女权主义兴起开始,就是一个争论点。我本身因为受到新西兰的教育影响,所以一直以来都深信,现代女性绝对不比男性差,
只要肯努力的女人,她的智慧与贡献,是可以被社会以及职场同侪肯定的。但是在离开新西兰后,到了意大利才发现,意大利的女人再怎么努力,都还是很难爬到高级主管的层次。打开电视,普遍的将女人物化。更别提及至今我们的邻近国家日本与韩国:普遍女性结婚后,就是直接进入家庭。到了香港,发现坐在高层,已婚有小孩的女性主管,几乎都要比别人花更多的精力来证明自己的能力。男人呢?男人则是在有小孩以后更备受肯定,因为“父亲”这个角色而自动进阶,成为有稳重负责形象的父亲阶级。
辞职V.S工作
其实不管是选择做家庭主妇的妈妈,还是继续工作的妈妈们,我觉得都是需要家人与社会的鼓励,因为这些妈妈们都是认真付出她们全部的妇女,不是所有家庭主妇就是英英美黛子,也不是所有的职业妇女们都是不顾孩子的。
曾经有一个怀孕的朋友,她在知道怀孕以后,就毫不考虑的辞职,那时她对我说“既然决定要有小孩,就要在家好好的全心全意的抚养他”。我个人认为,每个人家庭情况不同,无论最终妈妈们对她们的人生做出什么选择,外人不应该自以为是的批评。家庭主妇与职业妇女也许看似是对立的角度,但是相互之间反而应该要更为体谅,我那时回问我朋友“难道工作的妈妈没有一个人有意要全心全意的抚养自己的小孩吗?难道只有家庭主妇才是母爱唯一的认证吗?”
我个人最后选择工作。怀孕时觉得这是一个很简单的决定,因为我还年轻,工作没几年好不容易开始进入状况,所以想继续打拼几年,而马先生与家人们也都支持。但是孩子生下来以后,内心就开始摇摆。
因为我想要陪在孩子身边我想看着她每一个阶段的成长,虽然我知道她是不会记得妈妈在她还小的时候在不在她身边,但是要正式回到工作前,心里还是不免经过一段内心交战,最终回来工作以后才发现,在家的我虽然有照顾小孩的成就感,但是那并不能给予我精神上的满足感。因为我没有感受到外来的刺激,所以也可以说,在这个阶段,家庭主妇不适合我。因为心里还是想工作,还尚未准备好转行,既然决定回来工作,产假放多久是所有在职女性最头痛的问题。
在意大利政府补助的基本产假,是20周到24周不等的有薪假;台湾产假则是8周,不过现在也在推行有薪的育儿假,而且是夫妻双方都可以轮流申请的。不过我相信,当初定产假8周这标准的人应该没生过小孩,因为8周后,不管是自然产或者是剖腹,产妇的身体并未恢复到原本的体力。
8周还是需要休息调养,更别说家里多一个8周大的新生儿,根本忙不过来,现代人有太多没有与家人同住,甚至住在不同城市里,8周的适应与休息,真的够吗?
但是话说回来,如果放六个月后再回去职场,工作能衔接的上吗?会不会回去后已经有人卡位了?这真的是一个左右为难的决定。
香港有10周的有薪产假,我自己因为决定回台湾生产,所以必须在怀孕34周左右回去待产,因此我自己又跟公司多请了一个月的无薪假。但是放产假前还是有发生过几次重要事宜并未通知我的情况,当时我感到不是很舒服,为此有和老板提出。但是老板简单的说,可能是寄件者不小心忘记把信寄给我,还以过来人的经验跟我说,怀孕的人通常会很不安,所以老板要我别想太多。
但是真的是我们孕妇想太多了吗?做为中间主管,一封邮件交代重要事宜,上面的老板与下面的助理都有在收件栏里,就只有我没有。
后来听了家人的意见,在产假期间我还是要求继续收信follow公司事宜,也许因为如此,回来后,在工作衔接上的问题比较小,但是这不免让我有所感触,怀孕真的会影响到女人的工作,因为普遍的公司主管会质疑,生完小孩后的妇女,是否还能像以往一样加班,一样卖力。甚至会担心,会不会回来没多久就辞职。
这不能怪公司无情,因为这只是人性。不过相对的,如果公司能够给予有小孩的妇女们有更多的支持与对策,我想这问题应该是可以达到一个平衡点的。譬如:提供职业妇女们有弹性的工作时间与环境,可以让她们进公司上四天班,在家上一天。现在大部分的工作,都是透过email或者是电子文件,所以不见得一定要坐在公司里不是吗?难道真的要出现在公司里才算有认真上班吗...
来源:《时尚妈咪宝贝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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