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石首法院官员为债务杀人抛尸

作者:金晓刚 发表:2011-07-15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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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记者金晓刚综合报导】法院官员为债务而杀人抛尸?据大陆多家媒体报导,湖北石首法院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余学滨因债务问题与债权人发生冲突,后竟将债权人杀害并抛尸于涵洞之中。

法院原纪检组长因债务杀人抛尸

7月9日8时许,石首市公路局在石首明珠大道施工时发现女尸,工友们当即打110报警。由警方现场勘查,经DNA检验鉴定,认定死者为杨莲香。经尸体解剖检验,确定死亡性质为他杀。而杀人者系刚刚从石首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一职退居二线的53岁余学滨。

据了解,事发前一天(8日)下午,该市横沟市镇新沙村2组村民杨世彪,曾到派出所报案称,其姐姐于4日中午失踪。失踪人杨莲香,现年50岁。

据余学滨交代,他与受害人杨莲香有数十万元的债务关系。7月4日,杨莲香要求他偿还债务而发生冲突,恼怒之下,他将杨杀害,后将其尸体包裹、捆扎,抛尸于涵洞中。

网民:这年头法院的人都敢杀人抛尸了?!

对此,有网友表示:为了债务就将人杀死并抛尸,这样的人还居然曾任法院党组的纪检组长,由此可见这样的纪检组会起什么作用,这样的法院又怎么会公平执法。

许多网友也热议纷纷:“法院的人都可以随便杀人了,真是恐怖”、“他还算好的,至少保持被害人尸体完整,前浙江高院一个副庭长杀人后还分尸呢!”

更多网友则感叹“大家现在知道党政机关内部多黑暗了吧。执法知法的往往比不知法执法的屁民行事手段更高效,更凶残”。更有网友讽刺:“优秀党员,这种人能当干部,能当法院的干部。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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