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有感于“两会”胜利闭幕
作者:大陆亿万民众
发表:2007-04-04 17:38
没有一名“民选代表”参与、耗费了50亿元人民血汗、在调集了全国70万军、警、宪、特的维持下,“大陆两会”“胜利”闭幕了。这胜利可真是来之不易呀! 令人质疑的是:近五十几年来,由一个没有依法登记注册、未经人民选举、依据党派利益需求、按执政党指令组建起来的“伪政权”召集、操控、导演的“大会”哪一次不是“胜利”召开而后又“胜利”闭幕的?而这“胜利”给人民带来了多少益处?这“胜利”是人民的胜利还是执政党的胜利?!
五十几年来,中国人民在封建、独裁、专制、不受制约、不受监督、“法西斯”式的残暴统治下,遭受的苦难一桩接着一桩,接踵而至、挥之不去。先是“合作化”使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紧接着“社会主义改造”使民族资产阶级用自己血汗积累起来的社会财富变性为“党产”;而后,城市居民的合法财产:——房屋又被“改造”成“由国家统一经营管理”;“反右斗争”人民群众的“言论自由权”又被“阳谋”强制剥夺;接下来的“三年自然灾害”饿死了三千多万中华骨肉同胞;惨绝人寰的“十年浩劫”更让人不堪回首:数以亿计的人民群众受到程度不同的冲击,物质、文化财产被掠夺、精神遭受摧残;“89六四”“血腥屠城”,多少爱国学生竟成“千古幽灵”;十几年的“经济体制改革”造就出一千多万“待业”人口,苦难的下岗人生路断绝、生活无着,当年拼着青春与热血创造出来的社会财富转眼间变成“太子党”囊中私产;“城市危旧房改造工程”剥夺了“老百姓”的土地财产之后,又被“强制拆除”,千万人妻离子 散、无家可归、流落街头;公安、司法、奸商、腐败官员紧密勾结,罗织罪名、残害黎民百姓制造无数冤假错案;……;……,试问:执政党党魁们:人民遭受的深重灾难同“大会的胜利”又有什么关联?你们在“会上”好话说尽,在“会后”坏事做绝,知不知道世上还有羞耻二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本是大陆执政党人一手策划、精心泡制的,(宪法第35条)明文规定: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游行的自由。而由执政党任命的政府官员哪一位不是执政党人?有谁真正遵守过“自己”制订出来的《宪法》呢?又有哪一位守法公民曾经享受过《宪法》赋予的这种“自由”?“两会头目”恬不知耻在“会上”高唱“民主与法制”,而“会场外”却布置警、特,残无人道的镇压“上访冤民”,会场外“行政举措”与会场内“高谈阔论”势成南辕北辙,与“会”首脑指令“属下”如此配合又怎能奏出“和谐”乐章?!
言论自由:本是“民主”首要内涵,原有的含义是:“人民的事情人民议”!大陆执政党人未获政权时也曾大力提倡,但到后来执政党人却背叛了自己的诺言,“以暴力手段推翻合法政府”建立统治地位以后,便剥夺了人民的这种权利,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百万人因言获罪,被“人为”定性为“政治犯”;而“两会”上有人却说:民主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可能需要一百年才能实现,讲话人却没有告诉人们:民主是应由执政党人施舍还是人与生俱来的权力呢?!
信仰自由:本是人在思想上所追求的一种境界,它是一种纯粹的意识形态,只要这种追求不触犯国家法律,不言而喻任何一种力量都没有干涉的权利,但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没有任何政治目的“法轮功”怎么就莫明其妙变成了“邪教组织”?难道由执政党人强加给人民的“共产主义”就不是邪教?! 出版自由:执政党内的一个部门——“中宣部”横行霸道,对党内的宣传事务不加管束,却党政不分、滥用职权对民间组织、政府新闻机构大施淫威,今日责令“新闻出版当局”禁书、废书、封书、删书若干,明日指令电视、广播、报纸、期刊不准报道、不得发行,违者停业整顿、撤职查办已成惯例,而受命於民、身居要职的党魁们对此种公然违宪,如是肆无忌惮违法行为装聋作哑、沉默不语,这到底为什么?! 人权现状:早就听说“国民党税多,共产党会多”:新年伊始各级地方“人大”便要开会、随后便是“全国两会”、“五一”必“会”、“七一”更少不了、“八一”难免、“十一”庆功,一年到头检查会、汇报会、座谈会、经验总结会、再加上政府召集的各种国际会议……,每到“开会”上访人必遭监禁,居住地几成监狱!有会你就开又碍着我“人权”什么事了?且听“执政首脑”的解释:“为确保会议胜利召开、防止各地 ‘访民’‘闹事’!为稳定社会秩序、防止‘突发’事件,……对企图煽动‘闹事’者……云云”!使我“幌然大悟”! 出席会议的人都是“有头有脸”的国家公务员,上访告状的全是“冥顽不化”的所谓主人翁,当服务员与主人不可兼顾时,当然舍鱼而取熊掌了!
笔者甘冒‘泄露他人隐私’的风险记录下几位北京访民的感受:“人家不是早就告诉过你吗:伪政权开会之日,就是民众受难之时。你还用得着抱怨吗?!”;“我不能出门买菜、电脑被施放了“木马”病毒、电话打不出去……”;“强卫、强卫,强行保卫!你去中央开会,我在家里受罪”;“本以为住了院就能避开骚扰,不想他们竟把监控的座椅设在了病房的门口”;“算下来我一年中倒有半年出不了门,‘家’早就成了监室,国家省了钱,我可受了罪!”……粗略统计:“两会”期间光北京一地被“重点”监控的上访人就有数百人之多!我不知全国范围内还有多少同胞享受同等待遇? “人要脸、树要皮”,但如果只要脸皮而不顾生命存亡,脸皮有什么用?天下哪有即当了婊子,又能立成牌坊的美事? 尚若‘刑拘’、‘劳教’、‘监视居住’、‘精神病院’,能创造出“社会公平与正 义、创造出和谐社会”,国家何不多建监狱、拘留所、精神病院?即可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又能达到“定纷止争”、“止诉息访”之神奇功效,而且“投资少、见效快”,何需费尽力气去搞什么“宏观调控”?!
司法公正:《宪法》第33条2款,明文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宪法》同 时规定: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组织及个人的干扰(这也是自有人类文明史以来人们所共同遵守的信条)。文字到是写进了《宪法》,可大陆执政党人能不能遵守却是另外一回事;毛贼当年曾经说过“看待一个政党不是听它说了什么,而是看它他做了什么”,那就让我们看看大陆执政党人是怎样落实自己订出来的宪法规则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训戒大陆司法干部时最常说的一句话是:坚持党的领导、紧跟党中央的部署,为提高执政党的执政能力搞好司法工作……;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酋首在各种会议上高喊: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ХХ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 “红头”文件:[93]106号硬性规定:“行政案件”审理,坚持司法支持行政;法发 [2007第2号]规定:……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党的领导作为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政治 要求,作为提供保障的根本保证,保持法院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的政治本色等等。(费解:是党服从法律还是法律屈从党?)
我们必须弄明白:什么是党?有共同利益追求的少数人组织成帮,谓之党也;何为政策?执政党人为维护本党利益、依据党派利益需求、即无人签名负责、又不负法律责任,而制定出来的办事规则!“政策”即未经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审议、表决,也未经制定人签字、发布,怎能说它是人民意志的表达?!它也从来没有保障过人民权益,历史上发生过的冤假错案,受害人权益被侵害时哪一次受到过“政策”的保护?!把是否符合“政策”作为司法审判标准、审判程序随意定夺,又如何避免冤假错案?!“人民法院”中清一色的“党员法官”尊从上级意旨,私授其(党)奸,并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又怎么能保证“公平与正义”?! 难怪有人说:中国特色的司法机关与中共宣传部就是执政党豢养的两条恶犬,主子让它咬谁它就咬谁,让咬几口就咬几口! 现如今,人民法院已成坐科犯奸、暗无天日之堂馆,即不能独立行使审判权,又不肯引咎退出历史舞台,何不更名“人民法院”为“党法院”或“党政策院”或“党规章院”?即可规避人民质询,又可名正言顺‘胡审乱判’,即封阻了“上访”人申诉之口,又节省了大笔“截访”经费,毕其功於一役,何乐而不为?!
……,……,……
以上种种社会之怪象究其根源,诸君请听独夫民贼:毛匪贼东给出的注释: 世上本无事,洋人自扰之。没有宪法的社会,是最好的社会。中华五千年,从来没有宪法,也没见什么损失嘛!汉唐强盛,有宪法吗?满清准备玩宪法,结果亡的更快。教训是深刻的嘛!可我们有不少同志,就是迷信宪法,以为宪法就是治国安邦的灵丹妙药,企图把党置于宪法约束之下。我从来不相信法律,更不相信宪法,我就是要破除这种宪法迷信。国民党有宪法,也挺当回事,还不是被我们赶到了台湾?我们党没有宪法,无法无天,结果不是胜利了吗?所以,迷信宪法的思想是极其错误的,是要亡党的。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党也是历来不主张制定宪法的,可是,建国后,考虑到洋人国家大都定了宪法,以及中国知识分子还没有完全成为党的驯服工具的情况、人民群众还受国民党法治思想毒害的悲惨国情,为了争取时间,改造和教育人民群众,巩固党的领导,还是要制定宪法的嘛。制定宪法,本质上就是否定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是极其有害的,在不得以而为之的情况下,我们一定要化害为利,最大限度的缩小宪法的约束,坚持党的领导。当然啦,将来如果有一天,条件成熟了,有人提议废除宪法,永远不要制定宪法,我会第一个举手的,不举手的肯定是国民党。公安机关不是汇报说国民党很难抓吗?
我看,到了一定时候,他们会自己跳出来的,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当然啦,宪法制定是制定了,执行不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还要以党的指示为 准。只有傻瓜和反党分子才会脱离党的领导,执行宪法。如果没有我们党的领导,谁会执行现在这部宪法呢?有人不是说,敌对势力最尊重宪法吗?敌对势力如果把党赶下台,头一件事肯定就是废除这部宪法,这你们能否认吗?如果党不领导宪法,党就得下台;党下了台,宪法也就完蛋了。同志们,你们说,党不领导宪法能行吗?如果哪个人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那我们也只好说:这个人比工农群众还无知,需要到广阔天地接受工农群众的再教育、再改造!
我们的党,好比诸葛亮,对于“宪法”这个阿斗,是怀有极其复杂的感情啊!不公开 承认阿斗的领导地位是不好的,是无法向人民群众交代的;如果不把阿斗当摆设,也是不好的,是无法让党随意向人民群众发号施令的,也是迟早要被司马懿抓去砍头的。所以,我考虑再三,决定在全国所有学校取消宪法课,开设政治课,让全国人民明白,第一,阿斗还是有的,诸葛亮也受他的领导,不会胡作非为的,放心好啦;第二,诸葛亮是最厉害的,是会呼风唤雨、撒豆成兵的;不听他的话,后果会非常严重的,严重到比地球爆炸还可怕!
笔者才疏学浅,词不达意,写此掘文只为抛砖引玉!
2007、3、30(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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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几年来,中国人民在封建、独裁、专制、不受制约、不受监督、“法西斯”式的残暴统治下,遭受的苦难一桩接着一桩,接踵而至、挥之不去。先是“合作化”使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紧接着“社会主义改造”使民族资产阶级用自己血汗积累起来的社会财富变性为“党产”;而后,城市居民的合法财产:——房屋又被“改造”成“由国家统一经营管理”;“反右斗争”人民群众的“言论自由权”又被“阳谋”强制剥夺;接下来的“三年自然灾害”饿死了三千多万中华骨肉同胞;惨绝人寰的“十年浩劫”更让人不堪回首:数以亿计的人民群众受到程度不同的冲击,物质、文化财产被掠夺、精神遭受摧残;“89六四”“血腥屠城”,多少爱国学生竟成“千古幽灵”;十几年的“经济体制改革”造就出一千多万“待业”人口,苦难的下岗人生路断绝、生活无着,当年拼着青春与热血创造出来的社会财富转眼间变成“太子党”囊中私产;“城市危旧房改造工程”剥夺了“老百姓”的土地财产之后,又被“强制拆除”,千万人妻离子 散、无家可归、流落街头;公安、司法、奸商、腐败官员紧密勾结,罗织罪名、残害黎民百姓制造无数冤假错案;……;……,试问:执政党党魁们:人民遭受的深重灾难同“大会的胜利”又有什么关联?你们在“会上”好话说尽,在“会后”坏事做绝,知不知道世上还有羞耻二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本是大陆执政党人一手策划、精心泡制的,(宪法第35条)明文规定: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游行的自由。而由执政党任命的政府官员哪一位不是执政党人?有谁真正遵守过“自己”制订出来的《宪法》呢?又有哪一位守法公民曾经享受过《宪法》赋予的这种“自由”?“两会头目”恬不知耻在“会上”高唱“民主与法制”,而“会场外”却布置警、特,残无人道的镇压“上访冤民”,会场外“行政举措”与会场内“高谈阔论”势成南辕北辙,与“会”首脑指令“属下”如此配合又怎能奏出“和谐”乐章?!
言论自由:本是“民主”首要内涵,原有的含义是:“人民的事情人民议”!大陆执政党人未获政权时也曾大力提倡,但到后来执政党人却背叛了自己的诺言,“以暴力手段推翻合法政府”建立统治地位以后,便剥夺了人民的这种权利,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百万人因言获罪,被“人为”定性为“政治犯”;而“两会”上有人却说:民主是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可能需要一百年才能实现,讲话人却没有告诉人们:民主是应由执政党人施舍还是人与生俱来的权力呢?!
信仰自由:本是人在思想上所追求的一种境界,它是一种纯粹的意识形态,只要这种追求不触犯国家法律,不言而喻任何一种力量都没有干涉的权利,但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没有任何政治目的“法轮功”怎么就莫明其妙变成了“邪教组织”?难道由执政党人强加给人民的“共产主义”就不是邪教?! 出版自由:执政党内的一个部门——“中宣部”横行霸道,对党内的宣传事务不加管束,却党政不分、滥用职权对民间组织、政府新闻机构大施淫威,今日责令“新闻出版当局”禁书、废书、封书、删书若干,明日指令电视、广播、报纸、期刊不准报道、不得发行,违者停业整顿、撤职查办已成惯例,而受命於民、身居要职的党魁们对此种公然违宪,如是肆无忌惮违法行为装聋作哑、沉默不语,这到底为什么?! 人权现状:早就听说“国民党税多,共产党会多”:新年伊始各级地方“人大”便要开会、随后便是“全国两会”、“五一”必“会”、“七一”更少不了、“八一”难免、“十一”庆功,一年到头检查会、汇报会、座谈会、经验总结会、再加上政府召集的各种国际会议……,每到“开会”上访人必遭监禁,居住地几成监狱!有会你就开又碍着我“人权”什么事了?且听“执政首脑”的解释:“为确保会议胜利召开、防止各地 ‘访民’‘闹事’!为稳定社会秩序、防止‘突发’事件,……对企图煽动‘闹事’者……云云”!使我“幌然大悟”! 出席会议的人都是“有头有脸”的国家公务员,上访告状的全是“冥顽不化”的所谓主人翁,当服务员与主人不可兼顾时,当然舍鱼而取熊掌了!
笔者甘冒‘泄露他人隐私’的风险记录下几位北京访民的感受:“人家不是早就告诉过你吗:伪政权开会之日,就是民众受难之时。你还用得着抱怨吗?!”;“我不能出门买菜、电脑被施放了“木马”病毒、电话打不出去……”;“强卫、强卫,强行保卫!你去中央开会,我在家里受罪”;“本以为住了院就能避开骚扰,不想他们竟把监控的座椅设在了病房的门口”;“算下来我一年中倒有半年出不了门,‘家’早就成了监室,国家省了钱,我可受了罪!”……粗略统计:“两会”期间光北京一地被“重点”监控的上访人就有数百人之多!我不知全国范围内还有多少同胞享受同等待遇? “人要脸、树要皮”,但如果只要脸皮而不顾生命存亡,脸皮有什么用?天下哪有即当了婊子,又能立成牌坊的美事? 尚若‘刑拘’、‘劳教’、‘监视居住’、‘精神病院’,能创造出“社会公平与正 义、创造出和谐社会”,国家何不多建监狱、拘留所、精神病院?即可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又能达到“定纷止争”、“止诉息访”之神奇功效,而且“投资少、见效快”,何需费尽力气去搞什么“宏观调控”?!
司法公正:《宪法》第33条2款,明文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宪法》同 时规定: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组织及个人的干扰(这也是自有人类文明史以来人们所共同遵守的信条)。文字到是写进了《宪法》,可大陆执政党人能不能遵守却是另外一回事;毛贼当年曾经说过“看待一个政党不是听它说了什么,而是看它他做了什么”,那就让我们看看大陆执政党人是怎样落实自己订出来的宪法规则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训戒大陆司法干部时最常说的一句话是:坚持党的领导、紧跟党中央的部署,为提高执政党的执政能力搞好司法工作……;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酋首在各种会议上高喊: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ХХ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 “红头”文件:[93]106号硬性规定:“行政案件”审理,坚持司法支持行政;法发 [2007第2号]规定:……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党的领导作为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政治 要求,作为提供保障的根本保证,保持法院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的政治本色等等。(费解:是党服从法律还是法律屈从党?)
我们必须弄明白:什么是党?有共同利益追求的少数人组织成帮,谓之党也;何为政策?执政党人为维护本党利益、依据党派利益需求、即无人签名负责、又不负法律责任,而制定出来的办事规则!“政策”即未经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审议、表决,也未经制定人签字、发布,怎能说它是人民意志的表达?!它也从来没有保障过人民权益,历史上发生过的冤假错案,受害人权益被侵害时哪一次受到过“政策”的保护?!把是否符合“政策”作为司法审判标准、审判程序随意定夺,又如何避免冤假错案?!“人民法院”中清一色的“党员法官”尊从上级意旨,私授其(党)奸,并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又怎么能保证“公平与正义”?! 难怪有人说:中国特色的司法机关与中共宣传部就是执政党豢养的两条恶犬,主子让它咬谁它就咬谁,让咬几口就咬几口! 现如今,人民法院已成坐科犯奸、暗无天日之堂馆,即不能独立行使审判权,又不肯引咎退出历史舞台,何不更名“人民法院”为“党法院”或“党政策院”或“党规章院”?即可规避人民质询,又可名正言顺‘胡审乱判’,即封阻了“上访”人申诉之口,又节省了大笔“截访”经费,毕其功於一役,何乐而不为?!
……,……,……
以上种种社会之怪象究其根源,诸君请听独夫民贼:毛匪贼东给出的注释: 世上本无事,洋人自扰之。没有宪法的社会,是最好的社会。中华五千年,从来没有宪法,也没见什么损失嘛!汉唐强盛,有宪法吗?满清准备玩宪法,结果亡的更快。教训是深刻的嘛!可我们有不少同志,就是迷信宪法,以为宪法就是治国安邦的灵丹妙药,企图把党置于宪法约束之下。我从来不相信法律,更不相信宪法,我就是要破除这种宪法迷信。国民党有宪法,也挺当回事,还不是被我们赶到了台湾?我们党没有宪法,无法无天,结果不是胜利了吗?所以,迷信宪法的思想是极其错误的,是要亡党的。我们伟大光荣正确的党也是历来不主张制定宪法的,可是,建国后,考虑到洋人国家大都定了宪法,以及中国知识分子还没有完全成为党的驯服工具的情况、人民群众还受国民党法治思想毒害的悲惨国情,为了争取时间,改造和教育人民群众,巩固党的领导,还是要制定宪法的嘛。制定宪法,本质上就是否定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是极其有害的,在不得以而为之的情况下,我们一定要化害为利,最大限度的缩小宪法的约束,坚持党的领导。当然啦,将来如果有一天,条件成熟了,有人提议废除宪法,永远不要制定宪法,我会第一个举手的,不举手的肯定是国民党。公安机关不是汇报说国民党很难抓吗?
我看,到了一定时候,他们会自己跳出来的,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当然啦,宪法制定是制定了,执行不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还要以党的指示为 准。只有傻瓜和反党分子才会脱离党的领导,执行宪法。如果没有我们党的领导,谁会执行现在这部宪法呢?有人不是说,敌对势力最尊重宪法吗?敌对势力如果把党赶下台,头一件事肯定就是废除这部宪法,这你们能否认吗?如果党不领导宪法,党就得下台;党下了台,宪法也就完蛋了。同志们,你们说,党不领导宪法能行吗?如果哪个人连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那我们也只好说:这个人比工农群众还无知,需要到广阔天地接受工农群众的再教育、再改造!
我们的党,好比诸葛亮,对于“宪法”这个阿斗,是怀有极其复杂的感情啊!不公开 承认阿斗的领导地位是不好的,是无法向人民群众交代的;如果不把阿斗当摆设,也是不好的,是无法让党随意向人民群众发号施令的,也是迟早要被司马懿抓去砍头的。所以,我考虑再三,决定在全国所有学校取消宪法课,开设政治课,让全国人民明白,第一,阿斗还是有的,诸葛亮也受他的领导,不会胡作非为的,放心好啦;第二,诸葛亮是最厉害的,是会呼风唤雨、撒豆成兵的;不听他的话,后果会非常严重的,严重到比地球爆炸还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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