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神探李昌钰:美国三代灭门惨案破案实录

作者:作者: 李昌钰 夏珍 发表:2006-04-03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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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血手印

这个三代灭门案震惊了整个社区,居民都希望马上破案……在我们到达康州德比市搜集证据的第一天,当地的社区报纸称我为“全球最具权威的知名刑事鉴识专家”;1个星期后,案情没有任何进展,报纸改称我为“知名刑事鉴识专家”;过了3个星期,报纸在报道这宗胶着的命案时,又改称我为“刑事鉴识专家”。假如再过1个月仍不破案,我恐怕就要被改称为 “刑事鉴识人员”了……

三代灭门血案

德比是康州的一个小城,位于一个宁静的山谷里,风景优美,人口只有3万多,居民大部分是白人,大多是中等收入的家庭。这里是美国第一个生产脚踏车的城市,著名的联合汽车轮胎公司也在当地设厂。德比市治安良好,犯罪活动很罕见,过去几十年来从来没有发生过凶杀案。

1989年8月13日,72岁的玛丽老太太,连同其46岁的弱智儿子,和8岁的外孙女在家中遭到杀害。当地的警察局人手有限,也没有处理这类凶杀案件的经验,便请求州警政厅支持。

被害的老太太玛丽很久以前便守寡,和儿子约瑟相依为命。约瑟虽然已经40多岁,但是智商只有七八岁小孩的程度,双目失明,两耳失聪,但是歌声优美,很会表演,在德比市略有名气,每逢总统、州长等重要人物光临时,德比当局都会邀请约瑟献唱。母子在小城里过着安静的生活,与世无争,人缘很好,不可能会有任何仇家。宁娜是玛丽的外孙女,天真可爱,非常讨人喜欢。

案发当周星期五下午,宁娜的母亲凯洛偕同先生参加朋友的婚礼,便将宁娜带到外婆家,请玛丽帮忙照顾。据他们夫妇说,由于婚礼过后还有别的活动,他们在星期六打电话给玛丽,想告诉她星期日才能过去接宁娜,但是电话没有人接,他们猜想应该是玛丽带着宁娜和约瑟外出购物,就没有放在心上。星期天他们很晚才起床,下午两三点去接宁娜回家时,发现玛丽家无人应门。后来,从窗户爬进去,才发现玛丽倒毙在走廊上,约瑟横尸在浴缸里,而宁娜死在卧室外的走道上。

警方怀疑的对象首先锁定发现尸体的凯洛。凯洛并非玛丽的亲生女,直到最近她才发现自己是收养的。因为玛丽一直不愿意透露实情,所以她在得知真相后和玛丽吵得很厉害。

此外,经过调查,警方发现玛丽人寿保险受益人是约瑟和凯洛两人,如果约瑟死亡的话,凯洛就是唯一的受益人。此外,约瑟如果不在了,凯洛将成为玛丽唯一存活的亲人,就可以继承玛丽的所有财产。所以,刑警推断凯洛夫妇有杀害玛丽和约瑟的动机。但是,令他们不解的是,为什么不放过8岁的女儿宁娜,难道是因为宁娜是凯洛与前夫所生的拖油瓶吗?

在我们进入现场前,刑警就向我简要汇报了预定的侦查方向。不过,我跟他们说,现在就确定侦查方向仍嫌太早,要先处理现场,用物证来引导侦查方向才可靠。

按正确的犯罪现场处理及搜集物证方法,应该先全盘观察现场,而非是仅仅采集某些具体的物证如指纹、血迹而已。

我首先巡查整个现场。这栋房屋是两层楼的栗色住宅,一楼屋后的阳台可以直接通到厨房。从前门穿过客厅以后是一条长走廊,厨房隔着走廊与客厅相对,里面十分凌乱。走廊的墙壁上有许多血迹,玛丽的尸体就躺在走廊上,面朝上,眼睛仍然睁开着,脚朝着厨房,头朝着客厅。厨房水槽的水龙头仍开着,水从厨房流出,流过玛丽的尸体下方,再沿着走廊流向地下室。

走廊左边的第一间是客厅,第二间是卧室,卧室靠门的走道上,躺着宁娜的尸体。走廊右边是浴室,约瑟的尸体躺在浴缸内。洗脸盆和浴缸的水龙头仍然开着,水从浴室流出,经走廊流向地下室。

走廊最末端是往地下室的楼梯,200多平方英尺的地下室都浸在水里,这些水都是从厨房和浴室的水龙头流出,夹带着微微的血色。

二楼有两间寝室,大部分东西都没有被搬动过的迹象,但是衣柜被翻过,一些贵重的首饰和玛丽的皮包都不见了。

因为约瑟失明,他不可能戴手表的。所以,这表的主人很可能就是本案的关键人物

对现场有了整体的了解后,我们就展开地毯式的物证搜查行动。

首先我们要找出作案者入屋的途径。大门上并没有任何强力进入的毁损痕迹,这表示犯案者可能在敲门后,由受害者主动让嫌犯进屋,或者是嫌犯经由窗户或别的途径进入。

我们发现屋后阳台上有5扇窗户。在确定作案者是否由窗户侵入时,要先检查窗户有无被打破的痕迹,纱窗有没有其他工具痕,蜘蛛网和尘埃有没有指纹或脚印,有没有纤维毛发,有没有血迹,等等。我们排除各种可能性后,发现第三扇窗户有被触动过的迹象,也确定这扇窗可能是嫌犯入屋的途径。再用3秒胶法(参阅第二章 “鉴识知识库”)显现寻找指纹,果然窗户上采到了一个手印。

这个左手手印长6英寸半,经过比对,发现是警方怀疑的嫌犯凯洛的丈夫的手印。他承认在星期天到玛丽家接宁娜时,没有人应门,他在屋后发现第三扇窗户没有拴上,便将窗户推开,然后从窗户爬入屋内。

从这个手印所能推测的情形和他描述的一样,因而不能判定他涉案,手印反而成为反证据。也就是说,他所说的可能是实话,他可能没有涉案。

在厨房的现场里,我们发现墙上有很多种不同的血迹:弹跳型、溅出型、转移型,等等。

有经验的鉴识人员在现场采集血迹证据时,除要查看四面墙壁的血迹外,也不能放过天花板和地板。

厨房的煤气炉上有一个平底锅,锅内的玉米花已爆开,散在火炉上面。厨房有两个水槽,其中一个水槽的水仍在流动,自来水外溢流到厨房地面上。

厨房的餐桌和餐椅都被破坏及移动过。椅子上有血迹,这些血迹是低速滴血。餐桌上的桌布也有血印,是转移型的擦抹式血印。墙上的钟和电话机都有血迹,血迹形状是中速的挥舞型血迹,很可能是被害者抵抗打斗时留下的血迹。

我们在餐桌底下发现一只手表。在处理手表物证时要十分小心,手表会在落地时受到撞击而停止摆动,停摆手表上的时间往往就是案发的时间。如果不小心触动手表,停摆的手表可能会恢复走动,从而毁坏重要的物证。这只餐桌下的手表已经停摆,表面上的时间是10时14分。我们立马将手表上的时间拍照存证。

接着我们要检查手表的款式,是男表抑或女表,以及是谁的表。仔细检查后,我们发现这个手表是男用的天美时表(Timex),排除了这表是玛丽所有的可能性。这个手表也不可能是小宁娜的。会不会是约瑟的手表呢?但是从掌握的资料来看,也不可能,因为约瑟失明,他不可能戴手表的。所以,这表的主人很可能就是本案的关键人物。

经过化验,厨房四周的血迹是玛丽的血。所以我们知道她最先在厨房遇到凶手,接着在厨房与凶手打斗。厨房的家具十分凌乱。我们比较家具倒下的方向与原来的位置,组合血迹遗留的路线及方向,重建当时在厨房发生的情形:

案发最初在厨房进门的地方,玛丽正在爆玉米花,突然遭到袭击,然后她奋力反击,空手与凶手搏斗,但是嫌犯手持锋利的刀刃,不断地袭击她,她不断抵抗,并用力撕扯,将作案者的手表扯下,最后她受伤过重,逃离厨房,身体不支,倒在走廊上,血流不止……

不过,我知道这些警员都可能会因为面子问题而不便承认。

第二区客厅

客厅与厨房形成鲜明的对比。厨房凌乱不堪,有打斗的迹象,客厅却十分整齐。从刑事科学的角度来分析,厨房是一个凌乱的动态现场,客厅则属于整齐的静态现场。

客厅的灯仍亮着,一切看起来都很安静,没有任何打斗过的迹象。沙发前面的地毯上有一份报纸,咖啡桌上则放着一本杂志。

“李博土,您过来看一看,现场怎么会有您的照片?”我的助手惊奇地喊着。

我走近咖啡桌前一看,赫然发现桌上放着一本康州《名人杂志》。这本杂志每年只出两期,每期只介绍一位康州的知名人士,其中包括州长等。我是该杂志介绍的第一位中国人,并将照片刊载在封面上。介绍我的那一期,好几年前就出版了,不知为何会在命案现场出现。

这本杂志介绍了许多我的破案事迹,还将我喻为科学神探,采用先进的科学方法来替社会除害,为被害者伸冤。我判断嫌犯不会将这本杂志带到现场,唯一的可能是玛丽订购了这本杂志,有空时翻来阅读。

我的助手便半开玩笑地说:“说不定玛丽生前就有预感,要让您这位科学神探来替她伸冤,上天可能安排您来替您的这位仰慕者破案。”

身为科学工作者,我并不相信世上会有鬼神,但对这些巧合,我内心有很深的感慨。我相信玛丽是一位心地善良、含辛茹苦、任劳任怨地照顾弱智儿子的好母亲。好好的一家人怎么会突然被杀?为何如此善良的人会遭到惨无人道的横祸?上天怎么如此不公平?社会正义安在?但是我不能让自己因为这些感触分心,而要以实际行动为社会主持公道,替玛丽老太太找到凶手。人非草木,安能无情?在处理许多案件时,我内心常常会有许多感触。为了破案,我可以作出很大的牺牲。小时候读到大禹治水“八年于外,三过家门而不入” 的故事时,觉得怎么有可能,但是自从在美国成名以后,真有“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感慨,经常三更半夜被请到案发现场,还要到世界各地演讲,指导侦查,连回家的时间都没有。我母亲百岁高龄,我十分希望能多多陪伴她,但是很难抽出时间来尽自己的一份孝心;也无法和太太及儿女相聚,太太生病时,也不能留在她身旁看护她。我常常想,自己这样忙碌,究竟为的是什么?但是看到像玛丽老太太这样善良无辜的人被杀,就会抑制住内心的感触,觉得自己一生虽然都在忙碌中过去,但是有机会能够替天行道,这些牺牲也是十分值得的。

将自己的情绪抛诸脑后,我们继续在客厅现场搜索。发现沙发前面的地毯上有一份报纸,报纸是摊开来的,好像有人看过。我觉得奇怪,为何这份报纸会跑到地毯上?另外,报纸是星期六的晚报,这表示在星期六下午或晚上仍有人进入客厅,那么,案发时间应该是在星期六晚上吗?

报纸不会自己进入住家,一定是有人拿进来的。是作案者带来的,还是受害者拿的,还是有别的原因?在处理现场时,侦查鉴识人员要在脑里不断地向自己提出疑问,任何一个疑点都要细查其来龙去脉。

报纸这个疑点有三种可能来源,即被害者、作案者或其他人都有可能。如何确定来源,以科学的侦查方法来说就是找指纹,将报纸拿进客厅的人可能会在报纸上留下指纹。但是也有可能有很多人拿过这份报,这份报纸上面可能有很多指纹,有些指纹可能永远找不出来源,因为唯有之前留有指纹档案的人才能比对出来。如果没有指纹档案,就无法比对。如果无法比对出所有指纹,那该怎么办?

还好,我们可以求助现场经验。我一看这情形,很可能是有人坐在沙发上看报纸。而约瑟失明,不可能看一般性的报纸。宁娜才8岁,也不会看报纸。唯一可能看报纸的受害者就是玛丽老太太。而老太太年过70岁,看报纸一定要戴老花眼镜,但是沙发和咖啡桌上都没有眼镜。同时,如果老太太被袭击时正在看报纸,客厅一定会很凌乱,会留下血迹。但是现场很整齐,也没有血迹,因此老太太看报纸的可能性并不大。

凶嫌看报纸的可能性呢?凶嫌杀了3个人,还有心情看报纸吗?假如他杀人后再看报纸,一定会留下血迹或血印,但是报纸上并没有任何血迹或血印。

有没有可能是凯洛和她先生将报纸拿进来的?从初步的指纹比对结果来看,没有找到任何符合的指纹。他们拿进来的可能性马上被排除了。

因此,我推断其他人拿进来的可能性比较大。那么,会是谁呢?有一个可能就是守护现场的警员。我要所有到过现场的警务人员按指纹、掌纹和鞋印等作为排除性物证。在进行比对之前,我决定先用心理比对来侦查一下,便询问所有到过现场的警员,有没有人带报纸到现场?没有人承认。

不过,我知道这些警员都可能会因为面子问题而不便承认,就接着表示:如果有人不小心将报纸带入现场,可以私下写字条告诉我,我会原谅他,并且送一本书给他,这样下一次便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假如不承认,让我查出来的话,不但没有书拿,还会受到处分。

不久,果然有一位刑警写了一张字条给我,承认是他拿报纸到现场看的。因为他被派守现场,外面下雨,无事可做,自己觉得客厅没有什么物证可以保护,便坐在客厅看报纸,看完后顺手丢在地上,忘记带走。

报纸的破案价值马上从100度降为0度----没有任何破案价值。而厨房地毯上的手表破案价值就变得更高了,因为这手表不属于被害人,很可能就是凶嫌的。

在马桶后浴室墙上,有一个血手印……我们知道这不可能是老太太的手……

第三区走廊

沿着走廊往里走,走道上仍有血迹,走廊两边的墙上也都有喷溅型血迹,玛丽老太太的尸体倒在走道上。她的脚朝着厨房,头朝走廊尽头,脸部朝天,双眼仍然睁得大大的,两手分开,中国人传统上将这种死状描述为“死不瞑目”。其实在科学角度来看,这是因为死者的肌肉收缩所致。她身上共有27处刀伤,手上有很多被称为“防御伤”的伤口,手指和手掌都被割破和刺伤。可以看出这位老太太为了全家人的安全,曾奋起反抗,与凶嫌激烈恶斗,奋勇维护自己的家,最后仍然被刺,不支倒地。案发后,检验尸体时,发现她大量失血,休克致死。

第四区浴室

走廊的右手边是浴室,门上有血迹。推门进入浴室时,发现里面有许多血迹,马桶、地面、浴缸、洗脸盆、置物柜以及墙上都有各式各样的血迹形状。约瑟的尸体倒在浴缸内,裤子被拉下一半,染满了鲜血。马桶盖上有喷溅型血迹。马桶内也有血迹,形状像垂直的滴血。从这些血迹的形态和方向判断,约瑟被袭时正坐在马桶上,遭刺伤后倒在浴缸内,而凶嫌并没有放过这位失聪失明的无辜弱智人士,继续在浴缸内用刀刺杀他。约瑟身上并没有防御的伤口,很有可能是他还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情时,就被刺死了。

约瑟身上有34个刀伤,刀刀集中在胸部的同一个部位,刀伤喷射出来的血将浴缸的水都染红了。虽然凶嫌将浴缸的水龙头打开,自来水溢满浴缸后,又从浴室流到地下室,但是浴缸里的水依然有血色,四周亦残留着喷溅型的血迹。

看到约瑟惨死,我内心波动不已。一位重度残障、与世无争的人,在不明不白的情况下走完了短暂的人生。为什么有些人不能容纳这些无助无辜的人?怎么会有人如此野蛮,如此残酷无情?为什么人类社会越繁荣,犯罪活动却越猖狂?归根结底,就是缺乏道德教育。社会、家庭和伦理道德教育太重要了。如果不注重教育,人类社会与禽兽世界有什么分别!

在马桶后浴室墙上,有一个血手印,长约8英寸半,但没有明显的纹路可以进行比对。刚开始刑警都没有注意到这个手印。但是这个血手印的形状非常大,十分不寻常。同时,我们知道这不可能是老太太的手,也不可能是约瑟的手,更不可能是小宁娜的手,经比对证实也不是凯洛或她先生的手。所以,这个血手印很可能是凶嫌留下的,其特征将提供进一步的线索,我认为这可能是本案的重要物证。

在分析这些证据与现场重建时,我们认为小女孩可能听到祖母惨叫,躲到卧室,被凶嫌发现后在床上惨遭割喉

第五区起居室

从浴室出来沿着走廊往里走,右边就是起居室,电视仍开着,墙上挂着玛丽一家人的照片。看到一个如此美好的家庭突然间惨遭灭门,我心里十分难过。

从厨房在爆玉米花、电灯和电视仍然开着等情况性迹证,我推断案发时间在晚上:宁娜正在看电视,约瑟正准备洗澡,外婆在为外孙女准备爆米花。二楼的主卧室十分凌乱,有翻箱倒柜的迹象,老太太的几个皮包被打开来,丢在地上。

第六区卧室

小女孩的尸体躺在一楼走廊快到尽头处,左边卧室的走道上。自来水从厨房和洗手间流出,流经走廊,有一部分流进了卧室,浸湿了卧室的地毯。小女孩上半身躺在湿漉漉的地毯上,下半身躺在一块床罩上,旁边有一个枕头。床罩上的血迹是干的,形状十分奇怪。一般来说干掉的血渍并不会留下类似水渍的滩印。我站在床边,盯着这些奇怪的血迹,脑子不停地想着,怎么会有这样奇怪的痕迹?想了十几分钟后,我突然想起来,这床罩是电毯,通电使用时,上面的血迹就会被烤干成为一滩印痕。在远离门的床头一旁,我们发现喷溅型的血迹,表示小女孩很有可能是在床上遇害的。

小女孩身上共发现14处伤口,大部分都集中在她的脖子上。脚踝上有一个模糊的血手印,可能是凶嫌在杀害宁娜后用沾有血迹的手拉住她的小脚,将她从床上拖下来。但是从床上拖到地毯上所留下的血迹并不是湿的,也就是说,小女孩被割喉后躺在床上一段时间,过了许久,凶嫌才将她拖下床的。

拖动小女孩的时候,凶嫌一定要站在床边,所以床边的地毯是十分重要的物证来源,因为凶嫌将整个现场用水洗过,床边是唯一可能留下脚印的地方。我们用化学药剂在地毯上化验,现场20多个警员都不相信地毯上能显示出脚印来。当我将药剂喷在地毯上,马上就显示出半个鞋印,好像魔术师在表演魔术一样,大家都 “啊” 的一声,惊奇地叫起来。

鞋印并不清楚,不过可以看出是一只10号半的球鞋。再经计算机影像处理,使印纹变得更清晰,花了1个多月的时间,终于发现这是Reebok(锐步)的球鞋。

我们在小女孩的睡衣上发现了尿液痕迹,以及大片的血迹,经过化验,尿液和血迹都是宁娜的。棉被上也有大摊血迹,枕头朝地的一面也是如此。我判断小女孩被割喉后仍未断气,凶嫌可能用枕头压住她,直至断气不再动弹为止。后来,法医的解剖报告果然证实小女孩是窒息而死的。

如果凶嫌是用枕头闷死小女孩的,枕头朝上的一面可能会留下手纹。我们马上在现场进行化验,枕头上面果然发现一个手印,这个手印很不清楚,后来我们拿回化验室用激光侦测,显现了一个更清晰的手印。这个手印只有6英寸长,与浴室墙上的血手印相差很多。从此,我们推定可能有两个凶嫌,一个手型很大,另一个手型细长而娇小,很可能是一位女性。

在分析这些证据与现场重建时,我们认为小女孩可能听到祖母惨叫,躲到卧室,被凶嫌发现后在床上惨遭割喉。后来凶嫌在屋内毁灭证据,搜索贵重物品,要离开时发现她尚未断气,便将她从床上拖下来,再用枕头将她闷死。

我们花了1天半的时间,终于将屋内的证据搜集完毕。下一步就是回到化验室进一步地分析物证,同时,还要利用这些证据来寻找别的相关线索。

搜索了好几天,都没有找到8英寸长的刀,倒是找到几百个啤酒罐,100多个保险套,还有几把与案情无关的短刀

户外搜查

凶器是凶杀案件的重要证据。从伤口的形状,我们可以判断出凶器的属性。举例而言,如果是被钝器打伤时,从伤势中我们可以推断凶器是榔头、斧头、棍棒或是石头。如果是刀,我们可以推断出是单刃或是双刃,刀长和刀缘形状等。但是,由于人体的肌肉纹路不一,如果是顺着肌理割伤,伤口会显得长一些,而且比实际的刀身长;如果是横向肌理割伤,伤口看起来会比凶器小。美国有许多刑事解剖学家专门研究种种伤口及死因。

从刀伤的方向,我们还可以判定凶嫌行凶时的相对位置及其力道。刀伤的部位也可以作为剖绘凶嫌的根据。如果伤口分散在不同的部位,很可能被害者曾与凶嫌打斗过。如果伤口的方向转移,很可能是死者曾经企图躲避或抵抗凶嫌的攻击。如果伤口都是顺着同一方向的,则有可能凶手出手密集,刀刀见血。

本案中,经过比对三位死者的伤口,我们认为他们都是被同一把刀刺死的,凶器大概是8英寸长的单刃长刀。但是,我们在屋内现场及附近多次搜寻,都找不到这把刀。追寻凶刀时,我们都会先从厨房开始,因为凶嫌往往顺手拿厨房的菜刀行凶。而美国的家庭在购买刀具时往往购买一套,如果发现一套刀具里其中的一把不见了,即可推定失踪的这把刀与案件有关。侦查人员就可以与刀商联络,确定这把刀的具体规格。

我们在玛丽家的厨房清点刀具时,果然发现其中有一把较大的刀不见了。在房屋内外现场都没有找到任何刀具证据。我们推测凶嫌很可能在离开玛丽家后将凶刀丢到附近的路上,便决定展开大规模的户外搜索。

户外搜索有许多方法,有双格法、列队法、双重列队法、格状法、区域法等,通常要视现场大小情形而定。

我们决定采用列队法搜索,将搜索人员排列成一条长队,几十位警员一起朝着同一个方向搜查。除了警犬外,搜索队伍还用金属探测器与搜索棍来探路寻找。搜索了好几天,都没有找到8英寸长的刀,倒是找到几百个啤酒罐,100多个保险套,还有几把与案情无关的短刀。

在美国,凡是违宪搜集的证据不论对案件有多大帮助,都不能用于法庭证据

从“热案”到“冷案”

经过屋内和户外的搜索,我们都没有找到别的直接线索。通常来说,案发的前3天,案件是一宗“热案”,也是最容易破案的阶段。3天后,就变成为“温案”。若 1个月后仍未能破案,这宗案件就会变成“冷案”。所以在处理凶杀案时,前3天要全力以赴,尽可能投入最多的人力和资源。但是3天后若有别的新案件,再加上未破旧案,就会分散人力和资源。在案件“降温”时,因必须调派人力和资源去处理别的案件,办案人员减少,破案压力却愈来愈大。过了1个月后,案件转为“冷案”,负责人员将会更少,届时主管就必须重新评估破案的几率了。

这个案件从目前掌握的证据来看,应属于第四、第五等的几率,有一些间接证据,但是仍缺乏直接的证据。因此,还必须充分利用这些已经掌握的资料来进行侦查。

物证线索

从证据判断,玛丽家厨房地板上的手表很可能是嫌犯所遗落,因此,追查手表的主人为首要侦查任务。一方面我们立刻联络天美时手表公司,查询该款手表出厂年份、生产数量、销售和购买者的状况,生产数量越少,越容易找出购买者。另外,美国许多公司和家庭在职员退休或亲友自学校毕业时都会赠送手表,并在表背上刻上姓名缩写或全名。但是手表公司回复道,该公司生产了200多万只该款手表,而手表上没有任何印刻与标记。这个侦查方向很难有任何结果。

我们侦查手表的第二步是印了400多份手表照片的传单,分发所有的外勤警员在整个德比市挨家挨户地查问。这个方法果然奏效,有位警员在距离案发现场 20英里附近的社区查问时,一个十八九岁的黑人女孩表示,她的哥哥罗森堡有一只和照片上一样的手表。可是,这款表共生产了200多万只,这并不表示他就是嫌犯。此外,警员还发现该市的10多位居民都有相同款式的手表。尽管如此,刑警还是可以大幅地缩小可疑目标。

侦查的第三步是在化验室仔细研究这只手表。因为人们戴表时,一定会接触到身体,转移很多微物证据到表身上。经过高倍显微镜化验与比对,发现黑人的体毛与皮肤碎屑。再加上血液分析发现,表上的血迹是A型血,即玛丽的血型,但是皮肤碎屑里的血是B型,很可能是嫌犯的血。手表是由于用力拉扯而脱落的,很可能在抵抗时,玛丽奋力将手表扯下,嫌犯未曾留意而遗落现场。

侦查人员据而将目标锁定在黑人青年罗森堡身上。背景调查显示他曾是高中篮球校队队长,后来获得美国西北部一所大学全额奖学金,参加大学校队,但是在大学期间,因为吸毒而被校方开除。罗森堡回到德比市,在高中母校做清洁工,同时也兼任校队的助理教练,曾为了筹钱购买毒品而有盗窃前科。警方主动接触侦讯时,他否认曾到过玛丽家附近,并声称当天晚上他在女朋友的公寓里。虽然罗森堡符合我们剖绘的特征,嫌疑很大,但是缺乏直接证据,刑警也不能采取任何行动。

案发后,侦查人员曾经彻底搜索附近道路旁的垃圾筒,当时搜查人员没有找到任何可疑的证据。后来,刑警在一条偏僻的马路旁发现一个塑料袋,里面有一双鞋子与一件皮外套,鞋子一看就是 Reebok的球鞋,四周还有血迹,皮外套上则发现黑人的毛发。综合这些证据后,罗森堡的涉案嫌疑急速升高,刑警便开始24小时地跟踪监视罗森堡。

节外生枝,欲速则不达

同时,另外两名地方刑警到罗森堡工作的学校进行调查。他们在夜里摸黑进入学校,找到罗森堡的置物柜,撬开锁一看,赫然发现玛丽老太太的皮包。这两名刑警兴高采烈地将皮包拿给检察官,要求检察官去申请逮捕令,将罗森堡逮捕归案。

但是,法官一知道皮包是由刑警漏夜私下撬开当事人置物柜而找到的,马上就排除这些证据,并且不准许作为呈庭证供。因为美国宪法禁止执法人员在没有搜索状或未经当事人同意即径行搜查个人物品,凡是违宪搜集的证据不论对案件有多大帮助,都不能用于法庭证据。

得奖时我指出:警察人员戮力侦查,不为了金钱,也不为了荣耀,而是为了社会责任与对人类的贡献

法网恢恢

现在警方已经认定凶嫌就是罗森堡,却无法提出足够的证据加以逮捕。有一天,他市的警察局接到一通911求救电话,报案女子声称自己和朋友被一名黑人挟持到一间房子里。警方赶到现场,发现这栋房屋系一位教授所有,教授和家人外出度假,黑人发现屋内没有人,便破窗而入,强迫两名女性进屋,并加以连续强暴,一女趁夜逃出,便赶紧打电话向警察求救。

这两名白人女性中有一个就是这名黑人的女朋友。报案女性称,这名黑人仍挟持着他的女朋友。警方将这座房屋团团包围起来,过不了多久,另一名白人女性从屋内逃出来,向警方表示屋内的黑人就是德比灭门案的凶手,他已经无路可走,正在洗手间内割腕自杀。特种武装警队立刻冲进屋内,果然在3楼的浴室里发现一名黑人倒在地上,鲜血染红了四周的地板。跟踪罗森堡的刑警随即赶到,证实他果然就是罗森堡。当时,刑警看到他快要断气,便赶紧问话,罗森堡低声道:“德比命案是我做的,那3个人是我杀的……”后来罗森堡被送到医院,经过急救,居然奇迹似的活了过来。

另一方面,罗森堡的女友也坦承灭门案中她也在场。当时罗森堡缺钱买毒品,便决定抢劫附近民家。他们到玛丽家时先在前面敲门,老太太应门后,便谎称汽车抛锚了,想借用电话,进屋后他们先假装使用电话,顺手便拿起厨房的菜刀袭击老太太。

把她的手印与枕头上的6英寸手印比对,二者果然是相同的。后来,我们在罗森堡的汽车内也搜查到血迹,经过DNA化验,发现这就是玛丽老太太的血迹。有了这些口供和新证据,检察官认为已经足够起诉罗森堡和他的女友。

谁知道在法庭上,罗森堡的女友竟然推翻她先前的口供,并声称遭到警察逼供。同时,警方在罗森堡弥留之际得到的关键性口供,在法律上属于“死亡声明”,只能在当事人真正过世后才有效,如果当事人仍然在世,就不能用于法庭。

最后案情集中在手表、毛发、血手印、纤维、汽车内的血迹及球鞋等物证上。经过半个多月的审判后,陪审团会商了5个多小时,宣布审判结果:罗森堡的一级谋杀罪罪名成立,其女友的共谋杀人罪罪名也成立。法院根据陪审团的裁决,判处罗森堡死刑,这也是我以科学证据定罪伏法的第七名罪犯。

德比市市长、警长及被害人家属特别设宴款待工作人员,并颁给我该市最高荣誉奖状。得奖时我指出:警察人员戮力侦查,不为了金钱,也不为了荣耀,而是为了社会责任与对人类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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