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告善人,恶人竟能胜诉 且看上海静安区法院是如何实施其司法腐败的伟大工程

作者:王方 发表:2006-02-17 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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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静安法院的几桩判决早已扬名四海,尤其是对周正毅等小无赖的判决,已经让全世界的中国人民了解了其暗箱作业的腐败本质。

今天笔者要讲述的就是在静安法院枉法判决下的又一桩错案。

静安区某街某号的907室住着一个陈姓恶棍,此人的最大人生快乐就是将自己家的垃圾朝楼下邻居的阳台上扔。什么水果皮、香烟蒂、垃圾灰尘等等,这个男人就可以随手扔出,随口吐出。楼下邻居的阳台简直就成了他家私用垃圾场。而楼下邻居则是住了一位年近80的老太太。该老太多次请楼上的陈先生注意清洁卫生、讲究文明礼貌。老太虽多次提意见但并没有改变这个恶人的恶习,垃圾继续扔,而且越扔越多。他还到处扬言,再提意见就把整桶的垃圾望下扔。老太无奈,面对这样的流氓夫妻实在毫无办法。最后老太只好请人在自己的阳台上搭了一个顶棚,用以阻挡无穷无尽的垃圾攻击。顶棚一搭好当即遭到陈姓男人的攻击,他对楼下老太说:你顶棚上垃圾臭气熏天,影响他们的正常生活,要求老太马上拆除。老太未拆,结果那个陈姓男子就来个恶人先告状。他一张诉状告到法院,诉称,老太阳台顶棚上垃圾臭气像导弹式的速度进入他家,致使他整天处在胸闷头痛的痛苦病态中。另外,由于阳台上顶棚和他家窗口只有半公尺的距离,因此,楼下的老太完全有可能从顶棚上爬进他家,进行偷窃,乃至实施谋财害命的行为。这二条荒唐的诉讼理由居然让静安法院接受审理。然而更荒唐的事情还在后面,主审法官是个女性,不知其因为生理原因还是从来就有偏袒男性的乖僻,在这个法官从未到过现场查看过一次的情况下,居然做出了一审判决。判决陈姓男子胜诉,令80高龄的老太在一周之内将顶棚拆除。

从法院的判决告诉众人,楼上的邻居可以将垃圾任意丢进楼下的阳台,楼下邻居即便搭建了顶棚用以阻挡,却是违法行为。

法院还支持原告的诉求,80高龄的老太完全有可能从顶棚爬进楼上的窗口,进行偷窃或抢劫,还有可能对这个男性实施侵犯!

因此,静安法院庄严判决,被告必须拆除那个仅能支撑10公斤重量的顶棚。如此荒唐的判决竟然真的出自静安法院法官之手!那个法官大人也许已经昏庸到了只要一纸红包就可以将神圣的法律条文当作草纸朝肛门上擦!

在这个世界上谁能相信一个80高龄的老太竟然能够在8层楼爬到9层楼,而且使用的工具仅仅是只能支撑10重的顶棚作为犯罪工具!

更何况那个男子家的窗口还安装了防盗的铁栅。

神圣的法律还支持楼上的邻居可以随意将垃圾往楼下扔,而且扔垃圾的还是原告,被扔垃圾的受害人则是被告!

原告扔得好,因此原告能胜诉!

这就是中国法律吗?这就是中国上海静安法院的法官对法律的诠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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