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上书申冤 陈希同重回监狱

发表:2004-05-02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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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保外就医的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在离开监狱后坚持认为六年前对自己的判决属于政治迫害,并且频频上书申冤,日前又被重新收回秦城监狱服刑。

据香港成报透露,来自官方渠道的消息称,中国法律规定,服刑人员在保外就医期间并没有恢复政治权利。陈希同在保外就医期间上书申冤,意图翻案,在海外造成不好影响,不仅违反法律,也有违保外就医的初衷,因此当局决定依法将其收监服刑。

 陈希同是在1998年7月,被以贪污和玩忽职守两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6年。据悉,他在秦城监狱内享受优厚的待遇,关在一幢曾经关押毛泽东妻子江青的独立监舍,并专门为他修建了一个网球场。

 由于他今年已进入74岁的高龄,并且患有心血管疾病,当局去年以保外就医形式批准他离开监狱,与家人团聚。不过,他出狱后频频上书申冤是中共高层没有预料到的。据说在一份是允许陈希同继续保外就医,还是收回监狱两种方案中,某位重要人物明确批示收回监狱服刑。

中国司法部门对曾经担任过党政高层的刑事犯实行保外就医或减刑不乏先例。毛泽东遗孀江青曾于1981年被法院以反革命罪判处死缓,后来改判无期徒刑并获保外就医,于1991年自杀。另一位四人帮成员张春桥也由死缓改判无期徒刑并获保外就医。但是,曾任政治局委员的陈希同获保外就医后不久重新收监,这种司法处理在同类案件中是极罕见的。

 在陈希同保外就医前,因受贿罪于1997年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的原北京市人大副主任铁英,因患乳腺癌入院接受手术。去年底,在病情基本稳定后,允许其保外就医,结束铁窗生涯。

 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方式。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执行刑罚而采取的变更执行方法。一般是两种情况,一是罪犯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二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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