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将赖昌星引渡回中国,中、加两国的政府密切合作。在加拿大的历史上,第一次为政治庇护案件,邀请庇护申请者来源国的官员出庭作证。中共方面派遣的远华专案组人员,作为加拿大移民局的证人,试图在加拿大法庭上证明赖昌星是走私罪犯,但他们的证词却起到了相反的作用,甚至为赖昌星洗刷了“罪名”。或许,他们误认为西方的法院会像中国的一样,按照党派控制的媒体报道来为人定罪。
比如:中国专案组办案人员在加拿大的法庭上承认,远华的红楼中没有任何隐蔽的摄录像机,在红楼中也没有搜查到一张淫秽照片。
但是,中共的媒体直到今天还在大肆渲染说,红楼是赖的淫窟,赖拍摄了很多高干在这嫖妓的淫秽录像带,作为控制他们的把柄。
七月二十七日,加拿大法庭请阮铭先生、盛雪女士(《远华案黑幕》一书作者)和我出庭作证。但这一天加拿大移民局方面请的证人很多,结果我还没有来得及正式作证,时间就到了,只好延期听证。我已经向在场的记者表示,我要在法庭证明的两点是:一是中国的司法不公正,我本人就是一个例子;二是朱镕基担保赖在中国不会被处死,是不可信赖的。而原来执教中共中央党校的阮铭先生也证明了中共内部权力争斗的残酷激烈。
他说:朱镕基说过,赖昌星应该枪毙三次,而后来又说,可以担保他不死。但这只是赦免了一次,还有两次死刑等待赖。此刻,听众大笑不已,领略到了中共领导人信口开河的风格。
出乎我的意料之外的是,海外一些“民运人士”,对于我出庭作证一事,提出了一些批评,在民运中引起了风波。在我看来,这些朋友不了解整个案子的内情,更不了解作为政治反对派的基本立场。
我们应该利用一切场合,来揭露中共的专制黑暗,发出民运自己的声音。而我感到奇怪的是:一些号称是民运人士的朋友,经常特意要发出与民运主流不同的声音,而附和中共的一些说法。(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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