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金门官兵提升防卫共机侵扰。(图片来源:中央社)
【看中国2023年7月23日讯】(看中国记者李佳琪综合报导)前台联立委罗志明、前海军少将夏复翔被控在台发展共谍组织,高雄地院21日依“国家安全法”发展组织未遂罪,轻判夏5月徒刑可易科罚金,罗则因证据不足获判无罪。对此,民进党立委王定宇22日抨击法官为“国安恐龙”。
据中央社报导,前立委罗志明、前海军少将夏复翔,今年初获报,自2013年起陆续率领48名国军退役将领造访中国大陆13次,疑似遭中共吸收,涉嫌在台组建共谍组织。
但2人被逮后矢口否认,仅承认是率领退将到中国旅游,检方认定两人均违反《国安法》“为大陆地区行政、军事、党务机构或其他公务机关或其设立、指定机构或委讬之民间团体发展组织”等罪嫌将2人提起公诉。
多名退将证实,中方曾在晚宴提及对两岸统一看法,还有官方单位的人出席交换名片、微信等拉拢行为,对话也会提到“两岸和平统一”、“中华民族同文同种”等。
一审的高雄地方法院21日上午依违反国家安全法罪判处夏复翔5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罗志明无罪,全案可上诉。
夏复翔当天上午在亲友陪同下出庭聆判,对于判决结果坦言有松一口气,但因全案仍未定谳不方便多谈,仅说“一言难尽”,后续是否上诉仍待跟律师研议。
自由时报报导称,因应共谍案件一再被轻判甚或无罪,立法院已于2019年修正“国家安全法”并施行,意图危害国安或社会安定,为中国在台发起、资助、主持、操纵、指挥或发展组织等行为,可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并科5千万元至1亿元罚金。旧法则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
针对一审判决结果,民进党立委王定宇22日在脸书发文质疑,什么样的法官会用“共谍发展组织未遂”的荒谬理由而轻判?纵使犯罪时间适用较轻的旧法,都不应该如此轻判和无罪,支持检方上诉,也期盼司法院和法官评监能够将这种“国安恐龙”列入考核。
曾任检察官的伯衡法律事务所策略长黄致中律师指出,法院审理国安案件时,应评估被告身份是否可能会提高危害国安的严重性,例如官拜少将或掌握军事机密者,对国安的影响程度远高于不具军人身份者,其涉入共谍组织会对国安造成更严重危害,法院自应从重量刑。
黄致中说,法官量刑应审酌少将涉共谍案对国安的影响比一般人更大,尤其国安案件蒐证非常困难,只因未遂即轻判易科罚金,区区15万元了事,对国安的保障显然不够,非国家之福。
律师孙瑞莲则表示,中共利用免费招待旅游等名目发展组织,身为立委或少将,本应具备政治敏感度,面对利诱就应严词表态,否则有损国家尊严,而法官量刑上,也不能将立委及军人视为一般民众,量刑、衡量犯意时都应更严格,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及利益,建议政府列管有国安法前科者,才能对那些侥幸获轻判者产生吓阻。
曾任台北、彰化地检署检察官的律师陈宗元说,在中共文攻武吓下,台湾在国际社会的处境已相当艰困,军人或政治人物为求私利而发展共谍组织,愧对自己的国家,不宜轻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