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经审议后通过修订俗称“台版芯片法”的产业创新条例。(图片来源:DANIEL SLIM/AFP via Getty Images)
【看中国2023年1月7日讯】(看中国记者李泽旭综合报导)立法院今天(7日)三读通过修订台版芯片法,针对半导体、5G、电动车等技术创新且居国际供应链关键地位公司,提供研发及全新机器的税收抵免。
据中央社报导,立法院7日经审议后通过行政院会于去年11月17日通过修订俗称“台版芯片法”的产业创新条例第10条之2及第72条条文修正草案,提供史上最高研发及设备投资抵减,希望借此促进下世代关键产业与技术持续深耕台湾,巩固台湾包括半导体在内的整体产业链韧性及国际竞争优势,进而对台湾经济及国家安全有所实质助益。
立法院会完成三读程序,均照行政院版本通过。其中,新增第10条之2条文规范,于境内进行技术创新且居国际供应链关键地位的公司,得就当年度投资于前瞻创新研究发展支出金额的25%,抵减当年度应纳营利事业所得税额,且该公司购置供自行使用于先进制程的全新机器或设备,支出金额合计达规模者,得于支出金额5%,抵减当年度应纳营利事业所得税额。但两项合计检底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度公司应纳营利事业所得税额50%为限。
修法适用对象将不限产业别,凡只要在国内进行技术创新且位居国际供应链关键地位的公司,符合适用要件均得申请适用;适用要件包括研发费用及研发密度达一定规模及有效税率达一定比率,均可申请。
该法案第72条条文明定,这次修正的条文施行期间,将自民国112年1月1日起至118年12月31日止。
台湾民众党立法院党团、时代力量党团及无党籍立委黄国书等16人、民进党立委赖瑞隆等18人、民进党立委林宜瑾等16人、民进党立委郭国文等17人、国民党立委杨琼璎等16人、民进党立委陈亭妃等19人、国民党立委李贵敏等16人、国民党立委吴怡玎等19人也有拟具修正草案,支持法案巩固并提升产业国际竞争优势。
法案由立法院经济、财政委员会去年12月12日联席审查草案,并于今年1月5日经立法院朝野党团协商后,立委和党团皆没有反对意见,结论均照行政院提案。
经济部长王美花5日列席立法院朝野党团协商时表示,该法案修订实际目的在于,当前国际竞争非常激烈,各国都聚焦在半导体产业,甚至用大额补贴吸引国内或国外半导体设厂,因此,半导体在现今科技占有非常重要地位;台湾本来就有半导体群聚,政府要思考怎样让台湾产业做得更好。
王美花指出,巩固关键产业根留台湾,带动经济持续成长,带动产业中下游全面发展,期盼持续让关键产业成为台湾国防经济安全的坚实后盾。
据自由财经报导,完成立法程序后,立法院国民党团总召曾铭宗发言表示,国民党团对这样的立法全力支持,但是除了给这些产业租税优惠以外,也希望政府能及供中小企业能获得更多协助。他认为,政府应拿出租税优惠以外的具体方案,以及产业关键技术保护机制,确保国内半导体产能及供应链产业完整性,落实根留台湾。
时代力量党团副总召陈椒华则指出,不论从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等角度,时代力量皆支持高科技产业根留台湾,但也想提醒政府与经济部,在资源有限、促进竞争力、奖励产业的同时,也要避免“劣币逐良币”超过整体国土环境承载力。
半导体公司日月光业者表示,欢迎政府对台湾重点产业在税制上提出与时俱进的修法,业界乐观其成,实质影响有待法规细节及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