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只要放弃自己的判断力,接受大众观点,从众作为或者从众不作为,都有可能为恶。(图片来源:Getty Images)
第一节:海外华人刘同学
我在海外生活多年,认识了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海外华人,我周围的华人社会好像是一个缩小版的中国大陆。这里想向大家介绍其中的一位刘同学,这里用的是化名,因为文章目的仅是在讨论社会现象,不希望有人联想太多,甚至对号入座。
1982年我在大连外语学院参加出国培训期间,认识了这位刘同学,他与我同级,专业不一样,我后来去了筑波大学,他则前往日本寒冷北方的B大学。博士毕业后,我漂泊到加拿大、美国,他则留在了日本,举家加入日本国籍,在日本南部的一所大学任教。刘同学的父亲曾是国民党中统局的一位底层小职员,1949年遭到镇压,但因其级别太低,够不上枪毙或关押,就被“送交人民群众监督管理”,全家人都由此成了中共统治下社会的“贱民阶层”。刘同学的童年时代正逢文化大革命,故而他非常凄惨,受尽同学的欺辱和学校的白眼,所有同学都可以指着他的鼻子说他是国民党特务的狗崽子。刘父对他说,人生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选对主子,他人生最大的失败就是站错了队伍,因此,他要求刘同学要永远听党的话、跟党走,不论父亲受到怎样的迫害,都要永远感谢党的恩情。
刘同学自幼聪明伶俐,智慧过人,不仅学习成绩傲视全校,而且为人非常成熟、老到,不论遭到什么样的欺辱,他都能忍辱负重。1977年恢复高考,他当然金榜题名。大学毕业后他又成功地考取了公费出国留学生,是他们学校那一年唯一一位考取了留学生的毕业生,与我同期在大连外语学院集训,然后又一同赴日留学。刘同学一贯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坚决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国内时,刘同学这样的“国民党特务狗崽子”想要入党,半点门都没有。然而,1980年代中后期是大陆环境和思想最为活跃和自由的一段时间,入党条件比毛泽东时代宽松了许多,有很多原地主、资本家都在那个时期加入了共产党,这使得刘同学心中重新燃起了希望。当时中国驻日大使馆任命他担任B大学的学生会领导职务,帮助大使馆管理留学生,刘同学受宠若惊、喜形于色,工作热情高得令人啧啧称奇!据B大学的朋友说,刘同学每个星期都要给大使馆打电话,详尽汇报留学生们的各种动态,以至于留学生们生活中的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大使馆都了若指掌。而且他总是喋喋不休地向人炫耀自己,说大使馆如何如何地信任他、重用他,以至于引起B大学的留学生们的警觉和怀疑,不愿和他多来往。
功夫不费有心人,经长期的努力奋斗之后,1987年,中国驻日大使馆终于批准了他的入党申请,他成为了一名中共预备党员。然而一个人心里到底在想什么事情,只有他自己才最清楚。1988年3月,我们一起博士毕业,按规定必须立刻回国效力,这时大使馆才发现几乎所有的留学生都不愿意回国。众留学生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使用各种方法继续留在海外。大使馆向刘同学及所有党员留学生们发出警告,如果不按时回国,必定开除党籍。刘同学经过一番深思熟虑、精打细算之后,仍然选择了留在日本,忘记了他公开宣称信仰的共产主义理想,抛弃了他为之奋斗多年、刚刚到手的中国共产党党籍。若干年后,刘同学举家加入日本国籍,全家人改名换姓,成了真正的日本人。
第二节:平庸之恶
“平庸之恶”的英语原文是“banality of evil”。1961年,德国纳粹战犯、犹太人大屠杀执行负责人阿道尔夫.艾希曼在耶路撒冷受审,有一位美国记者阿伦特全程旁听了审判。若干年之后,她指出,艾希曼是一个品行端正、遵守纪律、教育良好的人,他犯下灭绝人性的罪行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一直认为自己是忠于职责,坚决服从命令并严肃认真执行。阿伦特由此分析指出,为恶完全可以是普遍常见的行为,普通人只要放弃自己的判断力,接受大众观点,从众作为或者从众不作为,都有可能为恶。
前不久我发表了“海外华人刘同学”一文,引起很多反馈,对刘同学的行为有褒有贬,促使我再加几笔。刘同学是一位为人热情的人,身为B大学中国人学生会的领导,对每一位初到B大学的中国人均给以亲切接待,让初来者感到“祖国”的温暖。每年中国留学生聚会时,都是刘同学四处张罗,尽心尽力,给海外中国人从孤独中带来热闹。刘同学听党的话,跟党走,一心一意要做一名党的好战士。他忠于职守,坚决服从命令,并严肃认真执行,是大使馆的好助手。他品行端正、遵守纪律、教育良好,获得了日本B大学的博士学位。
像这样一位“品学兼优”的人,如何评价是好是坏?有网友认为,我写的文章对刘同学有贬义,我不太赞同。什么叫好,什么叫不好,这是一个因人而异的问题,看你站在哪个角度来评判。刘同学每个星期都要给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打电话汇报工作,这是他自己引以为荣的事情,是他自己向大家炫耀的,是他的基本工作之一,不对吗?对于他能于1987年在日本加入中国共产党,有的人感到羡慕,认为是对学生会主席辛勤劳动的表彰;也有的人报以反感,认为是对他从事地下线人工作的奖赏。议论纷纷,褒贬不一。至于他最后竟然放弃了来之不易的中共党籍,并又加入日本国籍,又使两方面所有的人大跌眼镜,愕然语塞。世界是复杂的,人是复杂的,我无意评价刘同学的好坏,只是把我看到的事实写出来罢了,有兴趣的人自己来评论吧。
网友评论:
“海外华人刘同学”和“平庸之恶”这两篇短文将人性揭露的淋漓尽致。可以说,非常典型的说明了人性的复杂。海外民主人士出于对中共专制独裁的愤恨,经常有“反共立场坚定”人士批评自认为“人权捍卫者”的人士对中共妥协、暧昧,甚至接纳亲共分子。而后者又批评前者观点极端、激进,脱离民众。如同前几年国内的“口炮党”之争。在民主体制下,各种意见不同是正常的。由于人性复杂,是善是恶的判段恐怕也有各自标准。如何能在认识到人性复杂的情况下找到一条团结多数人形成民主力量的途径,是海外民主人士面对的主要难题之一。
第三节:海外华人王同学
这里再向大家介绍其中的一位王同学,这里用的是化名,因为文章目的仅是在讨论社会现象,不希望有人联想得太多、甚至对号入座。
王同学曾经是我在芝加哥时的邻居,他在芝加哥北郊的一家公司就职,过着普普通通的中产阶级的生活。王的父亲曾是中共领导干部,级别相当高。王从小生活在北京的高干圈里,是一位“根红苗正”的接班人。工农兵学员毕业后,王曾经在中央党校教授过马克思主义课程,是一位很有水准的教官。恢复高考后,王同学又转学理工,八十年代末期前往美国中部的D城上学。
1989年春天,北京发生大规模的学生运动,王同学在D城连连组织华人上街游行,声援北京学生,并且从海外华人手中募集了大批捐款。1989年5月,王同学携带大批捐款,只身返回北京,他鼓动天安门广场附近的众多饭馆老板,让他们大量地把食品送进广场,免费送给学生,所有费用都由他一人支付。按照他的要求,众饭馆老板们送食品时都声称自己是自愿免费支援学生的,并且这些支援行动当时都上了报纸和电视。当然,像他这种“幕后黑手策划者”,当时就被秘密警察发现并跟踪监视。6月4日镇压后,王同学当然很快就被逮捕入狱。那时他父亲已经过世,但母亲还健在。其母惊闻儿子入狱,勃然大怒,来到当时的最高领导人邓小平家中大发雷霆,指着邓小平的鼻子大骂一通,邓连连道歉,以至于第二天王同学就被释放,改为家中软禁。两星期后,王同学悄然无声地离开北京返回美国D城,从此以后偃鼓息旗,不再参与政治活动。
王同学返回D城后,继续他的学业。毕业后在芝加哥北郊找到一份很体面的工作,移民、结婚、生子、安家、立业,成了我的邻居。他见多识广,经常来我家高谈阔论,给我讲述了很多我们老百姓不可能知道的高层领导们的生活故事,还讲述了很多共产主义理论的原本意义,使我眼界大开。他虽然是高干子弟,然而其观点却与国内正统大相迳庭。还记得我在上一篇文章介绍过的刘同学吧?王、刘两位同学同时在我家作客聊天时,二人时常感到相互间有话不投机半句多的感觉。
刘王二位同学都是我的朋友,他们两人不同的表现很值得心理学家去研究。你把一个人当贵人来对待,从小给他优厚的待遇,他也有可能最终站在你的对立面。你把一个人当贱民来凌辱欺压,他也很可能对你忠心耿耿,侍奉终身。撇开政治不谈,列位看官中若有对心理学感兴趣的人,敬请分析一下这两种不同的心态。
后记:根据王同学夫人的口述,我从网上查到了王同学全家与邓小平全家的合影,世上万物,一物降一物,王同学的母亲的确是一位能够随意出入邓小平家的人物。
第四节:共产主义理论的两个问题
上篇文章中介绍的王同学是我的邻居,他是“根红苗正”的高干子弟,党龄很长,精通共产主义理论,曾在中共党校教授过共产主义课程。说来似乎奇怪,正因为如此,他反而成为一名批判共产主义理论的人士。他对我讲述了共产主义理论的两个问题,听起来颇有道理,征得王同学同意,我将其原意转述于此,供大家评论。
(1)阶级斗争
阶级斗争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该原理认为,人类的社会有阶级之分,富有者和贫穷者属于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两个阶级间的斗争是你死我活,不可调和的。马克思的重要口号是:“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动员贫穷者进行阶级斗争,从精神和肉体上消灭富有者。认为如此即能
由贫穷者建立起没有贫富差别的平等社会。然而,当今世界除少数国家之外,绝大多数国家和宗教都不承认阶级斗争理论,而是崇尚天赋人权,人人平等。认为无论是富有者还是贫穷者,人的尊严及其享有的法律地位是相同的,人类不可避免存在富有和贫穷之分,但不可以高低贵贱之分。人类应该在一人一票的公平社会里,通过合作机制,逐步消除贫富差别,推动社会进步。
一百多年的社会实践之后,我们环顾全球,有哪一个国家是通过阶级斗争取得的进步?我们看到的是,甚至曾经推行阶级斗争的少数国家,也悄然放下了阶级斗争的旗帜,实现了国家的团结与和谐。这说明了什么?在21世纪一零年代的今天,试问,如果有人还在提倡“一个阶级消灭另一个阶级”的阶级斗争原理,这样合适吗?
(2)暴力革命
马克思主义的另一基本原理就是暴力革命,在国际共运历史上,首先实践暴力革命理论的人是列宁,而首先反对暴力的人是恩格斯和伯恩斯坦。
暴力革命者认为贫富不均是剥削阶级掌握政权造成的,而剥削阶级绝不可能白白送出政权,因此被剥削者一定要使用暴力夺取剥削阶级的政权,为此,双方都必须付出鲜血和生命代价。
反对暴力的人认为,暴力革命可以推翻一个不平等社会,但是在流血的基础上不可能建立一个平等社会,而只能造成更大的社会不平等。暴力革命摧毁国家经济、牺牲人民生命,没有任何正面意义。社会变革应该采用全民民主的方式,采用和平渐进的方式,才能促进社会进步。
纵观一百多年各个国家的历史事实,暴力革命究竟为人民带来了什么好处?实在乏善可陈。即使是曾经发生暴力革命的国家,例如前苏联、中国、越南等,也总结历史教训,各自用新思维改革、改革开放、革新开放等方法,证明了非暴力的成就,成功地推进了经济发展,为国家和人民造就了福祉。在21世纪一零年代的今天,试问,如果有人还在提倡“枪杆子里出政权”的暴力革命原理,这样合适吗?
阶级斗争和暴力革命乃是共产主义理论的两大支柱,也是至今共产主义革命在世界各国倍受冷遇的主要的原因。如果用历史发展的眼光实事求是地看问题,那么王同学的这一番批判,正确与否?大家可以讨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