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羊村》绘本截图。(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看中国2022年7月21日讯】(看中国记者李怀橘综合报导)香港言语治疗师总工会五人因出版《羊村》系列儿童绘本,被控“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案件日前在区域法院审理。7月20日,辩方在结案陈词中表示三本绘本完全没有煽动性字句,而控罪本身“憎恨”、“离叛”等字定义模糊。辩方认为“煽动罪”欠缺法律确定性,又破坏言论自由,属违宪。
去年7月22日,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拘捕言语治疗师总工会五名干事,指他们发布出版的《羊村》系列绘本涉嫌触犯“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
言语治疗师总工会出版的《羊村》系列绘本共三册,包括《羊村守卫者》、《羊村十二勇士》和《羊村清道夫》。
《羊村守卫者》是以反送中运动为背景,讲述从前有两条村落,其中一条村住了“善良的羊”,另一条村住了“邪恶的狼”。有一天,狼群趁牧羊人离开,假扮成羊混入羊村及颁布“狼羊规矩”,规定狼群可随意猎食羊群,结果羊群群起反抗。
《羊村十二勇士》是以2020年8月12名被拘押在深圳盐田派出所的港人作背景。故事描述这些羊参加守卫战,因为日后要被杀,所以走上逃亡之路。而《羊村清道夫》,则描述2020年2月新冠疫情传播初期,医护罢工促请港府封关的情况。
国家安全处高级警司李桂华指,三本绘本丑化政府,引发市民对司法制度的憎恨,鼓吹使用暴力及不守法意识。
五名被告在被羁押一年后,日前案件终于开审。五名涉案言语治疗师依次为黎雯龄(25岁)、杨逸意(27岁)、伍巧怡(28岁)、陈源森(25岁)及方梓皓(26岁),他们分别为时任香港言语治疗师总工会主席、副主席、秘书、司库和委员。
综合自由亚洲电台及网媒法庭线报导,18日署理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伍淑娟代表控方陈词时指,涉案绘本含反华情绪、破坏一国两制的底线,控方只需证明刊物有煽动意图,法庭毋需考虑被告是否具煽动意图及涉案刊物内容的真确性,只要刊物具煽动性、而被告明知而发布便足以入罪。
控方举例指,一个大学生受薪派发宣扬“港独”的传单,他未必支持“港独”,但一定能够明白传单内容,这便构成煽动罪。相反,一个外国人派发宣扬“港独”的传单,他不会阅读中文,不明白传单内容,就不构成煽动罪。就本案而言,控方指涉案三本绘本含反华情绪,歧视在港的内地人,破坏一国两制的底线,挑起读者对内地政府及部门的仇恨。
控方又指,2019年起社会运动演变成国安风险,破坏香港宪法秩序及一国两制,引致《港区国安法》生效。法庭考虑“煽动罪”是否合宪,可以考虑《国安法》及《基本法》第23 条的立法背景,控方并重申立法维护国家安全,是港府的宪制责任;又引用全国人大的《528决定》,指“香港现行法律中一些源于回归之前、本来可以用于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罪行,长期处于‘休眠(dormant)’状态”。控方强调,即使煽动罪曾处于“休眠”状态,现时仍然适用,但强调不会轻易以此罪名起诉。
在20日的结案陈词中,代表第被告杨逸意的资深大律师彭耀鸿指,煽动罪条文中的字眼模糊不清,尤其是控罪中“憎恨”、“离叛”等字眼,定义模糊,不同人对字词有不同的意会,法律条文欠确定性,实属不妥。
彭以成语“盲人摸象”作例子,指每人有不同观点与角度,对同一事物或字眼的理解可以完全不同,但每个人的观点都可以“合理”。他指出,(一)“煽动罪”字眼欠法律确定性(legal certainty),(二)该罪名令社会产生寒蝉效应(chilling effect),市民或因煽动罪而选择不发表意见、会担心发表言论而遭拘捕,甚至被拒保释,正如本案被告已被关押近1年。基于上述两点,“煽动罪”这条法例本身已经违宪。
代表黎雯龄的大律师黄廷光指,本案三本绘本在合理解读下均不具煽动性。《羊村守卫者》虽提及“假普选”、“独裁统治”、“温水煮蛙”等,但并无咒骂中央或特区政府,也没呼吁人无视“一国两制”;《羊村十二勇士》,根据黎雯龄及杨逸意接受媒体访问时的说法,制作绘本只希望家长有多一个媒介,与小朋友讲述事件,希望小朋友明白12港人的情况;而《羊村清道夫》,即使提及医护罢工,这也是《基本法》27 条保障的权利。
案件押后至7月30日续审,继续由辩方结案陈词。
国安法实施后,香港政府不断以殖民地时代的“煽动罪”起诉大批民主派人士和新闻工作者。“煽动罪”在1938年被写入香港《刑事罪行条例》。当时主要针对六七暴动时中共左派报章反英国殖民地的行为。但自六七暴乱后至2019年间,政府一直未动用过该条例,故案例绝无仅有。而在香港的前宗主国——英国,“煽动罪”早在2009年已经被废除。
自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后,联合国辖下人权事务委员会三次审核香港人权情况,都关注“煽动罪”定义过份笼统,先后促请港府修改法例。2020年4月,联合国特别报告员还去信中国政府,再次反映“煽动罪”以言入罪的问题。唯港府未理会联合国专家的意见,还辩称煽动罪未有被法院裁定违宪,也“不会被用作压制市民行使发表自由、和平集会及结社自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