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一对华人夫妇擅自砍去邻居家雪松树冠,被罚4.8万多加元。(图片来源:Pixabay)
【看中国2021年8月27日讯】加拿大卑诗省高等法院近日宣判,擅自砍去邻居多棵雪松树冠的西温哥华华人夫妇,需赔偿原告4.8万多加元。
据《温哥华太阳报》报导,事件中的华人被告刘安德鲁(Andrew Liu,音译)及梁颖(Ying Liang,音译)买了原告米尼库奇(Erminia Minicucci)旁边的一块地建了一栋新屋,彼此成了邻居。
刘安德鲁和梁颖在建造完新屋后,米尼库奇感到后院缺乏隐私,便于2017年7月在与邻居交界的自家院子内种植了8棵25英尺(约7.6米)雪松,以及20棵10英尺(约3米)雪松。
2018年春天,刘告诉米尼库奇和她的丈夫,那些树木遮住了从新屋望向外面的景色,于是要求准许他们修剪那些树木。
在遭到米尼库奇的丈夫拒绝后,刘趁着邻居夫妇俩不在家时,于2018年8月18日至20日砍去了邻居家部分雪松的树冠。
修剪树枝的长度也成为案件的争议。刘宣称,对三颗较高雪松和所有矮的雪松修剪了大约6寸,但法官核实,他砍了四棵高树的树冠,并把所有矮树的树冠砍了两到三英尺(约60-90厘米),而非6寸。
当邻居质问时,梁告诉米尼库奇的丈夫,刘有西温哥华市府的许可,但法官指出,他们实际上并没获得许可。
米尼库奇称,那些树冠被砍的树木,现在向粗长得多,向上长得少。由于刘的行为,她和其丈夫承受了相当大的压力和焦虑,她开始害怕离开家,还担心女儿独自在家,该场冲突还导致原本计划在该处物业退休的米尼库奇,有了搬家的打算。
对此,法官裁定两华人赔偿原告4万8,175加元。其中,1.7万加元的普通损害赔偿、1,175加元的特别损害,以及3万加元的惩罚性赔偿。
法官还下令,永久禁止被告在原告不知情和不同意的情况下进入原告的物业,并任何形式的身体接触,以及对物业上面树木的干扰。
两名华人提出几项申诉,称原告锅炉管道向他们的物业排放烟雾而造成滋扰,以及米尼库奇的丈夫安装了记录他们后院和泳池的摄像头,两人的私隐受到侵犯,都被法官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