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巨贪雷志强之子雷某笃被控伙同其父受贿超过4亿元。(图片来源:网络图片)
【看中国2021年8月26日讯】甘肃巨贪雷志强之子雷某笃被控伙同父亲受贿超过4亿元。12309中国监察网近日公布的起诉书显示,2009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雷某笃伙同当时担任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的父亲雷志强,利用其职务便利,先后收受企业贿赂13笔,共计人民币1.13亿元,另包括江诗丹顿牌手表1块(价值35.6万元)。据其子雷某笃披露,多年来父子共同收受贿赂超过4.36亿元,多与帮助企业获取银行贷款相关。
公开资料显示,雷志强,男,汉族,1958年2月出生,甘肃武山人。雷志强早年从甘肃省财贸学校财政专业毕业,此后多年在天水市财政部门工作,1999年开始担任甘肃省天水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此后,雷志强还曾任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等职务。
2017年,中央巡视组在甘肃进行“回头看”使该省8名厅局级及以上官员“落马”,雷志强便是其中之一。2017年4月,雷志强因涉嫌违法乱纪接受纪委审查,4个月后被“双开”。
2017年5月,庆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雷志强在担任天水市副市长、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党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贷款审批、汇票承兑、授信业务、干部选拔等过程中,为他人及近亲属谋取利益,收受42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1亿余元,另有8198万余元财物不能说明来源。
2020年12月31日,63岁的雷志强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死刑缓刑执行两年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不得减刑和假释,终身监禁。
据起诉书信息,雷志强之子雷某笃具有研究生学历,曾居住在北京,为某公司职工。2017年9月28日被警方逮捕前,并无犯罪前科。其在2009年至2017年期间的受贿所得,多是通过父亲雷志强或是与雷志强共同收受。
公开资料表明,雷某笃与其父多年来共收受贿赂超过4.36亿元,多与帮助企业获取银行贷款相关。2018年8月,雷某笃被提起公诉。不过,记者未能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雷某笃案的相关审判信息。
起诉书显示,2009年底的一天,雷某笃以帮忙增加兰州某公司授信额度为由收受余某贿赂人民币1120万元。后雷志强指使下属及相关银行将兰州某公司的银行授信额度从3亿提高到5亿元。
雷某笃也曾背着父亲收受贿赂。起诉书显示,2012年,雷志强帮助薛某某在永登某银行办理12亿元人民币的承兑汇票后,同年11月1日,雷某笃以注册公司为由收受薛某某贿赂人民币1000万元。随后在2014年,雷某笃再次收受薛某某贿赂人民币1000万元。2016年12月13日,雷某笃收受薛某某贿赂300万元入股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信息,其父雷志强事后才知晓。
起诉书中提到的价值人民币35.6万元的江诗丹顿手表,是雷某笃2013年在香港时从薛某某处收受的。对于收受贿赂的其他缘由,起诉书并未披露。
中国新闻周刊曾报道,雷志强在2017年被“双开”后,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银行系统多人接连出事,当地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系统内银行涉及多起违规放贷问题。
甘肃落马省委书记王三运之子王畅与雷某笃的生意往来也被揭露。据此前媒体报道,以王畅等为代表的某些“官二代”在当地金融市场上能量巨大,传言雷某笃“在甘肃金融界呼风唤雨,一个电话就可以让银行一次性拿出4个亿,就像他自己开的银行一样。”
2018年10月11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王三运受贿一案。据郑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3年至2017年,王三运利用担任中共贵州省六盘水市委书记、贵州省委副书记、安徽省人民政府省长及甘肃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入股银行、工程承揽和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68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