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上市中国公司要接受美国监管机构的财务审计。(图片来源:eyetronic/Adobe Stock)
【看中国2020年12月20日讯】(看中国记者文龙综合报导)美国总统川普(特朗普)12月18日签署《外国公司问责法》,意味着在美上市中国公司要接受美国监管机构的财务审计,否则这些中概股都要退市。
美国总统川普签署了法案,将会对在美上市的中概股公司予以约束。
《外国公司问责法》(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是对《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 of 2002)的补充,规定如果连续3年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无法对一家外国公司的审计进行检查,美国证监会将禁止其在美国进行交易。
《外国公司问责法》要求在美上市的外国公司必须在其审计报告中披露该公司被所在外国政府实体拥有其股份的比例;注册会计事务所所在的外国政府实体是否对这家公司有可控的财务利益。
并且,这项法案还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它们是否被包括中国共产党政府所拥有或控制:该公司或该公司的运作实体董事会中每一个中国共产党员的姓名;公司的章程或等效组织文件中是否包含了任何中国共产党的章程内容。
该法案5月在美国参议院无异议通过后,成为两院通过的跨党派法案,当地时间12月2日下午,美国国会众议院一致通过了该法案。
该法案原始发起人共和党参议员约翰·肯尼迪(John Kennedy)和民主党参议员克里斯·范·霍伦(Chris Van Hollen)在众院通过了这一议案后发表声明:“共产中国现在正利用美国证券交易来剥削把退休金和大学储蓄投入上市公司的美国工人和家庭。美国的政策让中国无视美国公司遵守的规则,这很危险。今天,众议院与参议院共同拒绝了一个有毒的现状。”
尽管该法案适用于任何外国的公司,不过,其举措明显地指向中国在美上市公司,例如,阿里巴巴集团、拼多多和中石油等。
中国企业多年来利用美国资本市场和美元融资作为发展业务的关键资金之一,虽然该法案的下市条款将采阶段性实行,但这仍对不符合审计标准的中国企业构成实际冲击。
路易斯安那州共和党参议员John Kennedy在一份声明中说:“先前美国的政策允许中国可以无视美国企业应遵循的法律,这是非常危险的。”
马里兰州民主党参议员Chris Van Hollen是该法案的提案人之一,他表示,除了要求中国企业需允许美国监管机构进行会计审计外,还要求这些企业需披露是否受到中共政府的控制。
川普签署法案后,具体措施的实施主要仍取决于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12月18日,SEC主席Jay Clayton表示,将会确保 SEC的计划符合川普签署的法案。
根据SEC的统计,美国投资者的中概股风险敞口不断扩大。截至2019年,中国有超过150家公司在美国各大交易所挂牌,总市值达到1.2万亿美元。
中概股(中国概念股)是指一系列以在中国大陆的资产或营收为其主体组成部分公司的股票。一般来说,中国概念股公司是以在海外上市的方式来获取境外投资的一种方式之一。目前境外上市的主要目的地包括香港证券交易所、纽约证交所、纳斯达克和美国证券交易所等。
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理事会(PCAOB)长期以来一直抱怨中方没有履行备忘录指责,批准美方的信息请求,因为其对在美国交易所交易的中国公司的审计缺乏了解。
事实上,通常在美国公开募集资金的公司必须经过SEC认证的会计公司的审计,这些审计工作还将受到PCAOB的监督。长久以来,北京当局以国家安全为由,禁止审计师的审计纪录被转移出国,因而造成中国企业虽然在美国上市,却不完全遵守美国证券法。
2020年4月,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公司瑞幸咖啡爆出财务造假丑闻。6月29日,瑞幸咖啡摘牌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