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监察发表首份国安法监察报告,指国安法的罪行定义过宽,如以“恐怖活动罪”控告没有进行任何武力行为市民。报告亦强调政府不能以国家安全为借口,来限制人民或镇压反对声音。(图片来源:庞大卫/看中国)
【看中国2020年9月29日讯】7月1日生效的港版国安法至今已实施近3个月。昨日,民权监察发表首份定期监察报告,整合国安法实施后情况。报告中指国安法的罪行定义过宽,如以“恐怖活动罪”控告没有进行任何武力行为的唐英杰,报告质疑检控的法律依据及理由。报告亦强调政府不能以国家安全为借口,来限制人民或镇压反对声音。
据“ 立场新闻”报导,今次民权监察报告整合了由7月1日至8月末国安法实施的情况。报告表示截至8月底,警方以国安法为由拘捕最少二十一人,其中仅有一人被起诉,另有八人被通缉。民权观察直言国安法是一条刑罚严苛,且罪行定义模糊的法例,质疑当局借法例恫吓港人,收窄本港言论自由及集会自由空间。
报告表示,国安法令本港出现寒蝉效应,在国安法实施前,至少五个政治团体自行解散或停止运作;至少八名示威者因展示或持有印有政治口号的物品而被捕;黎智英的壹传媒大楼被二百多名警员搜查,而警方搜查传媒的物品,已超出搜查令的范围。另外,报告又指,部份私人企业如通讯软件Line母公司Naver和国际媒体如《纽约时报》等均计划迁出香港。
今年7月1日,唐英杰因驾驶的电自行车上插有“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 ”旗帜而被捕,并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和“恐怖活动罪”,或面对最高终身监禁的刑罚。若情况发生在过去,港府或仅以危险驾驶等罪名起诉同类案件,惟国安法通过后,当局以严厉的国安罪名控告当事人,民权监察质疑其检控的法律依据及理由,因为案件不涉及任何恐怖主义或恐怖行为,当局以不成比例的罪名控告在政治异见人士。
报告又指,港府以国安名义阻挠游行示威的做法,引发联合国特别报告员的关注,特别报告员要求香港政府就国安法的“ 恐怖活动行为”给予具体定义。
国安法实施后,警方在最少七个示威现场举紫旗(警告在场人士或触犯国安法),并随即展开驱散、拘捕和截停搜查的行动。对此民权监察担心,紫旗会成为驱散游行集会、扼杀言论自由的借口,认为市民持批评政府口号的文宣(海报、旗帜等)是和平的意见表达,不会真正威胁到国家安全。
组织最后强调,联合国及国际人权标准均规定,任何政府不能以国家安全为借口,来限制人民或镇压反对声音。